《教育程度、地区腐败与群体性事件参与》读后感
研究意义:主要研究个体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问题,为社会稳定工作提供微观层面的参考
研究方法:实证分析
数据来源: 2010年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和2011中国监察年鉴的数据
计量模型:
因变量:群体性事件,个体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程度,参与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组织者”、“亲自参与活动”、“未参与活动但提供了物质或道义上的支持”、“从未参与”。
自变量:个体所在地区的腐败程度。使用样本所在年份(2010 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万人公务员职务犯罪立案数来度量个体所在地区的腐败程度。
个体的教育程度,从“没有受过任何教育”到“研究生以上”分为 10 个档次
控制变量:性别,年龄,民族,居住地,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健康状况,互联网使用频率
结论:教育程度对个体参与群体性事件具有抑制作用,地区腐败对个体参与群体性事件具有促进作用,但促进效果随着腐败程度的提升而减小;地区腐败对个体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影响是异质的,其对教育程度高的个体影响较小,对教育程度低的个体影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