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这本书用了一天(网上买的),读完用了一个星期(看了七天,哭了七天),留给我的是永恒的价值和一生的回忆。
就像这本书的标签伊莎贝尔.阿连德说的那样,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间,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和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
小说以风筝为题,以风筝结束,风筝代表着亲情,友情和爱,也代表着正直,善良和诚实。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从小一起玩,喝着同一个女人的奶水长大,阿米尔经常在树下给哈桑读《列王妃》,他们一起放风筝,追风筝,而追风筝的人正是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诚,无私,理解和宽恕,使阿米尔一生都无法忘记哈桑,那是一个兔唇的男孩,他的善良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故事的转折点发生在1975年的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童年的坏蛋直到战乱时期的塔利班-阿塞夫,强暴了哈桑。阿米尔看到并没有冲上去二十选择了退缩,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兄弟被人欺辱,这直接导致了哈桑和父亲阿里的出走自己阿米尔二十年后的自我救赎之路。
1980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父亲举家搬往美国。在美国阿米尔开始了写作,并遇到了他珍爱的妻子索拉雅,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拉辛汗打来的一个电话。去吧,那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事实上,哈桑被强暴的事除了阿米尔,还有拉辛汗也知道,一个小说里不可或缺的人物。阿米尔在阿富汗最动荡的年代回到了故乡喀布尔,阿米尔走后,哈桑与拉辛汗生活在一起,他有了自己的孩子叫索拉博(《列王妃》里哈桑最喜欢的人物)。然而,动乱不堪的阿富汗持续发生内战,哈桑和妻子被塔利班射杀,索拉博被强暴,并送往了恤孤院。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哈桑与阿米尔竟然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这件事蛮了阿米尔,哈桑和阿里二十多年,往事立上心头,阿米尔为了心中的风筝,他必须勇敢的追,追到了,他才会解救,阿米尔在阿塞夫的拳套下救了索拉博,经过了一定的风波成功回到美国。
这里面的故事实在太精彩。只有哈桑,世上只有一个哈桑,我太喜欢他了,为了阿米尔他甘愿受辱,出走是让兄弟不再内疚,哈桑视阿米尔为兄弟。直到他死后,索拉博也在说,他是我一生最好的朋友。
我的生命里没有哈桑,理解我的人很少。但我愿意成为我自己的哈桑,对自己忠诚,善良,了解和宽恕。儿时的风筝是意象,那是童年最美的回忆。在寒冷的冬日,风筝飞走了,阿米尔在接下来的很多年都在追那只风筝。这本小说的震撼不只在于兄弟情;拉辛汗,爸爸的生意伙伴,对阿米尔和哈桑了解甚微。阿米尔对于拉辛汗的记忆往往是有别于其他人的,笔记本是拉辛汗送的,强于所有的手表和玩具以及钱财,笔记本里故事里承载了阿米尔的童年和未来。去吧,那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这是阿米尔的路,也是我的路,我们的路。
哈桑,阿米尔对你正如你对阿米尔少年那样,千千万万遍。
经常性地忘了重要的人,阿米尔的父亲,说谎的男人,和阿米尔一样,对哈桑的爱也来源于救赎,和仆人的妻子生下了哈桑,和最好的的朋友竟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一切都是骗局。爸爸建恤孤院,分食物和钱给乞丐和穷人,对哈桑和阿米尔的爱方式不同,阿米尔在童年里最想得到爸爸的垂爱,但是表面的爱都给予了哈桑,直到父亲死去,阿米尔才意识到自己身上好的东西都来源于父亲。父亲在苏联人的子弹下保护了阿富汗女人,阿米尔在阿塞夫手里解救了索拉博。
“叔叔,给你片吗啡以减少痛苦”
“不用了,我的孩子,今晚不痛”,爸爸吻了阿米尔和索拉雅,他再也没有醒来。
我承认我哭了,我又哭了,读书的时候哭了,写字的时候又哭了,我有时恨自己的出身,这是荒唐的,是混账的。我身上所有好的东西都来源于我的父母,我无法想象他们离开我的那一天,无法想象。阿米尔和他的父亲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的家人,余下的时光我一定会努力让爸妈不痛,永远不痛。
读完了这个故事,就会理解小说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真正含义了。半夜看了同名电影,看电影留下的眼泪完全出于对小说的记忆,自己想象的东西是有别于别人的创作的,是自己的故事思维感动到了自己。
故事的结尾阿米尔又开始追起了风筝,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我追。
愿伟大的真主为阿富汗带来和平和康定。
愿安拉保佑哈桑和爸爸在地下长眠无痛。
愿安拉让阿米尔追到风筝,走上成为好人的路。
为你,千千万万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