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前半句重点在与自身个体的调整及成长,后半句更多的呈现出将自身成长所学如何实施到具体的现实社会中。齐家堪比治国,故,多数人是非常赞同这点的,包括我,“治大国若烹小鲜”这也是先哲从某个方面反映出,国家的根基是建立在无数众多的“只会烹小鲜”的小家庭中的成员们。
这几年有两个相对的声音描述着家庭,一方是中国传统的家庭观,他们认为中国的家庭观是历史悠久的,父慈妻贤子孝,儿孙满堂,亲情满满。因为中华五千年传下来的文化一直如此,在家庭中,长者为尊,百善孝为先,父母可以为孩子从出生操心到自己去逝,孩子只要愿意,可以一直在父母的家中长住,他们认为国外家庭的成员之间只是停留在口头表达爱意,但是内心更多时候是非常的自我;另一种,则是随着现代大都市的快速发展,很多地方硬件已经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软实力也在慢慢逼近,这就带来了大量的国外家庭概念,欧美国家一般父母抚养小孩到18岁成人,后续基本上不干涉,一切的发展都是孩子自己去折腾,父母充其量当个顾问什么的,孩子成年后,基本都不跟父母住,或者住了也需要付费,这些在我们传统看来是不能理解的,他们之间很少往来,最多是节日的时候问候一下,他们觉得这些才是比较好的家庭观,应该借鉴学习。
且不说,这两种主张孰优孰劣,这世界上给我们提供了两个思考的角度,每一个观点都有他合理性,这取决于从什么角度去看待家庭及处理这些关系时的分寸。比如,传统的家庭观,一个丈夫非常的孝顺,而且也很爱他的妻子,如果当一个事件出现时,他的父母与妻子的观点出现分歧时,这个男子怎么处理?一味的听从父母就会演变成盲孝让妻子难受,有一部分家庭中的男子确实是对父母言听计从,哪怕是不合理的,所以坊间有时会说“女人嫁人实际上嫁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族”,个中滋味,各自体会吧,一味的顾及妻子,就会对老人造成精神上的伤害,老人思想上会认为,自己无所依靠,孩子翅膀硬了等等,这样一看,处理家庭矛盾就是跟“国家”的外交一样,如何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的观点,做到让两方尽量相互理解。再,很多欧美国家,他们更多时候讲的是自我、道理、法律,曾经有个比较出名的官司,说的是NBA著名球星科比打官司告他的妈妈,理由是她的妈妈未经允许把的一些物件卖掉了,他要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他自己是成名多年的球星,收入非常之高,但是他的母亲所有的生活开支都是自给自足,科比没有在经济上给予帮助。因为美国没有赡养这一法律,所以在美国科比是没有义务赡养他父母的,这种情况在中国不管是法律还是道义还是舆论上都是无法立足的。
家庭观,固然有名族风俗的差异,造成这些差异固定,不能变通的原因是什么?应该是家庭成员中每个人的认知和感官,假如你想以后跟孩子之间有非常强的亲情,那么你给孩子树立的应该是正确的亲情,而非固执的一意孤行的“我是你老子,我说了算”,假如你希望跟孩子以后成为以“朋友”形式的家庭,那么相互理解、学习、包容是必须的,假如你认为以后是要法律来约束的,那么以后有争执事件发生时,肯定会是以这种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