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回老家办点事儿。本来以为挺简单的事儿,但是在那个巴掌大的小乡镇,却把我难住了。
我是城镇居民户口,当初上完学,直接把户口落到了工作的学校里,所以我的户口既不归任何村管,也不归乡镇管,按说应该是归教育局管的,但我又离开了学校,没有人告诉我应该去哪里盖那个可恶的章子。我站在乡政府的办公室里,一时不知所措。
情急之下,乡政府的一个办事员给了我一个号码,说他主管教育,让我给他打电话。
我一看,天哪,这不是我中学同学吗?
我当时有点犹豫:多年不见,何况之前交情并不深,他会帮我吗?
电话那头的他,语气淡定,只问我现在在哪。
我告诉他,我在乡政府的办公室里,然后简单地说明了一下情况。
不一会儿,他就赶来了。老同学多年未见,竟然也没有一丝尴尬。他拿过我手中的东西看了看,告诉我,应该盖学校的章子。
我是个有心没脑的人,立马脱口而出:“我现在已经不是学校的人了,万一人家不给我盖怎么办?你有办法没?”
“你这个是正常的走程序,公事公办,应该可以的,你先过去试一下,不行了你再给我打电话。”他说。
“那好吧,但是你在这儿别动,如果我过去办不了,我立马给你打电话,你帮我想想办法。”我得寸进尺。
说完,不等他说什么,我就匆匆走了。
事情办的很顺利。
办完了,我觉得没有必要再进乡政府。就站在外面,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事情的结果。
很快他就出来了,我们简单地聊了几句,我就要走了,向他道谢,顺便也道别。
坐上车,向依然站在窗外的他挥了挥手,我就离开了这个以前很熟悉,但是现在已经不属于我的地方。
路上,想着自己刚才的失礼,忽而就想起了上学时的他:矮矮的,胖胖的,眼睛深度近视,永远架着厚厚的玻璃镜片。
我和他同坐前排 ,他脾气很好,我们这些小个子女生,也敢在他面前耀武扬威,但他不像其他男生那样睚眦必报,似乎从来都不生气,尤其是不和女生一般见识。
渐渐地,我们就更加肆无忌惮,给他起外号,叫他“黄蜂”。因为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有一段:“……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
每次上早读的时候,我和几个女生故意一边看他,一边大声地读着这一段,一边还坏笑着。
他当然知道我们啥意思,但是从来没恼过。
初中生活一晃而过,年少轻狂也只是昨日故事。后来我们就各自有了自己的学业,有了自己的工作,也有了自己的生活。
我知道他——我的老同学在政府部门工作,他知道有个同学——我在教育上工作,仅此而已。我们的人生再无交集。
后来我离开体制,告别了我生活多年的地方,来到城市打拼。尝尽了生活的艰辛,也饱尝人情冷暖。
关于故乡,关于故人,关于那些遥远的情谊,被我尘封在记忆的长河里,永不愿开启。
但我没有想到,他,已经模糊在记忆中的老同学,发小,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想都不想,挺身而出。
原来这世间有另一种情意是:我们熟知彼此,但是各有各的生活,平常可能没交集,但是如果你需要了,就吱一声,我一定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