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五,我们上了堂辩论课。
辩论的主题是:我们应不应该和自己性格不同的人交朋友。
一班的同学是正方,也就是他们认为:该和自己性格不同的人交朋友。我们二班同学当了反方,我们认为:不该和自己性格不同的人交朋友。
我方讨论了一下原因,便派出了四位辩手。
看!
我方第一位辩手上场了,他说:“我方认为不该,原因是和自己性格不同的人容易起冲突,还是选择志同道合的人好。”
而正方却认为:“应该和自己性格不同的人交朋友。和自己性格不同的人做朋友可以磨合自己的锐气。”
于是我方举了伯牙和钟子期的例子。
我方还说了个极端例子,是这样的:你是个善良的人,而你将要交的朋友是个黑社会的人,你应不应该交?我方认为不该交,因为你要是交了这个朋友,你也会被影响的。
但正方却认为应该交,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只要你的心够善良,最终不会被影响。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两方争执不休,渐入瓶颈。
最后还是老师制止了我们。并且派出了:王老师,郭老师分别加入了辩论。
两位老师各抓住一个关键词,围绕着关键词辩论,真是棋逢对手!
但是最后,我们并没有分出胜负,因为两方旗鼓相当。
回到家,我仔细思考了一下:到底该不该和性格不同的人做朋友,我还是认为不该,原因是:性格不同的朋友会激发互相之间的矛盾及自己内心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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