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习的是“八书”的前四书:《礼》、《乐》、《律》、《历》。
“八书”指:《礼》、《乐》、《律》、《历》、《天官》、《封禅》、《河渠》、《平准》八书,其内容是关于对古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的专题记载和论述。其后正史皆称志。
原文:
维三代之礼,所损益各殊务,然要以近性情,通王道,故礼因人质为之节文,略协古今之变。作《礼书》第一。
注释:
损益:减、增。
殊务:志趣不同。
要:要领、关键。
近性情:近乎世俗人情。
质:质朴无华。
节文:节制文采装饰。
译文:
夏、商、周三代的礼仪各不相同,内容上所进行的增减体现出各自不同的志趣,然而关键在于运用礼仪要接近世俗人情,通达王道政治,所以礼仪总是根据人们的实际生活而予以规范,以顺应古今时势的变化。写成《礼书》第一卷。
原文:
乐者,所以移风易俗也。自《雅》《颂》声兴,则已好《郑》《卫》之音,《郑》《卫》之音所从来久矣。人情之所感,远俗则怀。比《乐书》以述来古,作《乐书》第二。
注释:
乐:音乐。
译文:
音乐是用来转移风气,改变习俗的手段,自从雅颂之声兴起,就已有人喜好郑、卫两国的音乐,郑、卫的音乐产生已经很久了,人情要是被感发,远方风俗不同之人也会被安抚而归顺。编《乐书》用来记述从古以来音乐的发展,写成《乐书》第二卷。
原文:
非兵不强,非德不昌,黄帝、汤、武以兴,桀、纣、二世以崩,可不慎欤?《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王子能绍而明之,切近世,极人变。作《律书》第三。
注释:
《司马法》:即《司马穰苴兵法》,古代兵书。司马穰苴[ráng jū],姓田,名穰苴,春秋时齐国大夫。《汉书·艺文志》载《司马法》一百五十篇,今仅存五篇。
尚:通“上”,上古,久远。
太公:指姜太公。
孙:孙武、孙膑。 吴:吴起。
王子:即王子成甫。春秋时齐国大夫,惠公时,曾攻杀入侵之长翟。
切:切合、符合。
极:极尽,透彻了解。
译文:
没有军队,国家不会强盛,没有恩德,事业不会昌盛,黄帝、商汤、周武王,因此而功业兴盛,夏桀、商纣、秦二世违背这个道理而使国家败亡,因此,可以不慎重对待用兵吗?《司马法》的产生已经久远了,姜太公、孙武、孙膑、吴起、王子成甫能够继承并进一步阐明兵法,切合近代的形势,充分展示了他们因时而变的才能。写成《律书》第三卷。
原文:
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律历更相治,间不容翲忽。五家之文怫异,维太初之元论。作《历书》第四。
注释:
“律居阴而治阳”四句:古人解释宇宙生成和万物变化均用阴、阳二气来加以说明。律、历也是一阴一阳相辅为用的。一年的12月与12律相配合,律以节气使人预知气候的变化,即居阴治阳;历观察、推测日月五星的运行使人知道季节的来临,即居阳治阴。律、历配合为用,使人掌握季节、气候的变化没有丝毫的差错。律,乐律,有12律,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历,以历法推算日月星辰运行及季节时令的方法。
间:其间,中间。
翲[piāo]忽:微细。《史记索隐》:“忽者, 总文之微也”。翲者,轻也。言律历穷阴阳之妙,其间不容丝乎也。”
译文:
乐律居于阴位而治理阳,历法居于阳位而治理阴,乐律、历法更替着相互发生作用,其间不容许有丝毫差错。黄帝、颛顼、夏、殷、周五家历法各不相同,唯有太初元年论定的历法最为妥当。写成《历书》第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