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行来的白,不要被人间的风尘沾染才好!”
二十岁初出茅庐,于人于事似懂非懂,在这尤显烂漫情怀的纯真时刻,我意气风发写下了这句话。
那个时候,我对“白”这种纤尘不染、微瑕难掩,一眼望去便是尽头的色泽,有一种来自情感的需求。做人做事都饱求“纯而无质”“棱角分明”,就连里里外外的衣物之类,也都是通身一袭的纯白,我好多的学生曾经在青涩的文字里这样形容过我:
“那是一个为数不多身在‘火炉城市‘里每天都穿白色长袖衬衫的男生,唯有他的衣衫那么干净,唯有他穿总像新的,唯有他汗流浃背,那一张总也觉察不出情绪的脸似乎也比旁人多了一份奇怪的从容……”
“白”就是这样瑰异,明明一眼望去便是所有,仍然有喜欢你的小家伙,比你更纯更净更未受玷污的灵魂睁大眼睛细细的瞧你,仍觉瞧不“真”看不“透”。莞尔一笑,豁然开朗,原来“白”也分层次,我所展现的“面无表情”即面无表情,即无情绪牵动,而还有一群纯纯的家伙“白”到近乎透明,并不知道“情绪”为何物,这种被观察的奇妙感觉真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困扰和幸福。
都说社会是一个大染缸,“人过一百,形形色色”,不同性格、不同际遇、不同经历、不同背景的相遇,必然有碰撞,有摩擦,能够相融便是互利为“友”,只能相抗便是互恶为“敌”。如同颜色的组合最终呈现协调与否,是现象也是本质。
我虽偏爱“白”的雍容温润,内心却始终未脱偏执烈性,猛火焚身,坚刚不可夺其志,纵然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亦要血战到底,直到流干身体最后一滴可以驱使战斗的血液,这种与生俱来的性儿让我在“纯白”之下又对“炽红”无比青睐。
没有任何“最初的东西”不可替代,一如我对“白”的一见钟情,到对“红”的青眼有加。长路漫漫,其修远兮,三十年走过的羊肠、康庄;坎坷、坦途,蓦然回首诸般喜乐苦痛竟然杂糅一处,忽然暗潮涌动向我袭来,近乎昏厥,醒来已然置身于一片发亮的黑暗中,我有些害怕的向前猛奔,奈何岁月与经历永远非人力可“跨越”,只得缓缓而行,慢慢回顾,终于我到了亮光的起源,黑暗的终点,我看到双色的莲花并蒂而开,媚红粉白,楚楚动人,忍不住伸手攀折却不慎跌落莲池,瞬间浑身黑黢黢的淤泥遍布周身,竟是软软的暖暖的,霎时间流光乍现,脑子里闪过一句“莲华尚不足救世,而圣洁脚下那滩污泥——可以!”
那一年,我二十五岁。
从此我便疯狂的爱上了那看似肮脏不洁的黑色,因为没有触碰到“黑”的内心,世人哪里知道它的温暖柔和,“黑”用身处深渊而仍要执意输出内心不竭的暖意,帮助任何掉落在尘埃里的生命,这是宇宙间一种最具包容力,最无分别心的伟大颜色。难怪“黑”是唯一可以吸收所有色彩的王者,一个被曲解被亵渎而永远选择如如不动、不屑辩解的绝对永恒。
初喜“白”,始因信仰追求;
青睐“红”,确为禀性使然;
致敬“黑”,终是灵魂契合。
遥想当年,我与彬弟前往北山乘坐缆车。我身躯宽大,彬弟身材瘦削,一左一右起步便已倾斜,在只有数十厘米的墙壁轨道上,失衡摇晃,岌岌可危。尤其是在弯道处重力下垂导致疾速前行,他乘坐的座位像要弹跳出轨一样,彬已然吓得面色苍白,惊惶交惧一句话也喊不出来。而我内心的恐惧胆怯实在不比彬少一丝半缕,但有一种神奇的力量总在那样的时刻让我佯装镇定,一路嘻嘻哈哈发出因为惊险刺激而带来的“愉悦”声音,那种确保无虞,成竹在胸的做派,愣是像“黑色”吸收所有颜色那样,把彬的恐惧全都吸收转移,短短十分钟仿佛经历了半个世纪,终于熬到了终点,彬愣是在座位上愣了好一阵才缓过神来,彼时我的汗水也早已经湿透了衣襟……
又联想到我与老曾之过往,两兄弟禀性如出一辙,他所厌之事我内心深处必恶之,他不喜之人我本能反应轻蔑之。但见他冲动莽撞,实在难以自抑时,我其实对眼前所见所闻早也已经怒火中烧,内心联系了无数拍案而起的动魄画面。但我始终无法允许让老曾在我面前失去理智,扩大事态,我总会在这样的境况中自觉化身为一片“漆黑”,将他置身于无垠的冷静中自我思索,当把他所有的不良情绪稀释殆尽,当他的智慧之光再次返还头顶闪耀之时,我们又才携手同进,带着那颗别无二致的赤子“红心”稳稳回到那“纯白”光亮之中!
黑白与红,我人生的“三原色”,我的信仰、我的喜欢、我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