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冰儿
01
年就要过完了,我还都没有回娘家。除夕和初一我都在上着班,我们是不放假的。
初一的晚上,我是夜班,母亲给我打电话,问我啥时候回家,我说初二是星期天,我得回婆婆家。我说初三我就开始上白班,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都没有时间了。
我想母亲是算着时间的吧,在初八的晚上,母亲又打电话说初九是星期天,问我就能回家了吧。我说回不去了,我们同学聚会呢。
母亲在那边哦了一声,随机又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说没事没事,那就等下星期吧。
未曾结婚,母亲就让我给公公织毛衣,给婆婆买衣服。母亲说可不能让人家说娶的媳妇不懂事。
那个时候,其实我也不会织毛衣,可母亲给买好了毛线,天天叮嘱天天提醒让我学。不得已,我笨拙的学着织的第一件毛衣是给公公的,错了拆拆了织,整整织了一个冬季。
结婚时,母亲一分钱都不让要婆婆家的,所有的陪嫁都是她自己出资出力操办的。
直至今日,我还常说她把自己生的闺女白白送给了人家做媳妇。
结婚后,一年四个季,季季添衣,都有我的母亲在身后提醒我,提醒我给公公婆婆买衣服。每回我提着一包裹的衣服给婆婆,婆婆都说不要让我乱花钱,说有衣服穿,但我能清晰的看到公公婆婆满脸都是掩饰不住的笑意和养儿终有回报的欣喜。
在一个家庭里,娶的媳妇能够孝顺公婆,在亲戚邻里间将是那么的扬眉吐气和有值得拿出门去炫耀的资本。
有了儿子,母亲又欢喜的给儿子做鞋做棉衣,母亲说婆婆不怎么会做针线活,就说别让婆婆为难了。
于是,儿子的棉衣从出生到后来的很多年,都是母亲在家做好,一包袱一包袱的捎给我。
结婚后的那些年,我们两个发不下工资,国企正闹灾荒。母亲就让人从家给我们捎面捎鸡蛋鸭蛋。
我永远都忘不了,母亲买好的两件衣服让我带给公公婆婆,就说是我买的。
母亲尽力的让我做一个合格的儿媳妇,不愿意让人家说自家的闺女在婆家不懂道理。
后来我们的生活慢慢的好了起来。婆婆却病了,得了腰肩盘突出,母亲就给我说把婆婆接过来吧,刚好一个叔叔是骨科医生,母亲说让叔叔给婆婆治病。
婆婆在医院治疗了整整一个月,当时女儿才两岁多,婆婆得每天去医院做按摩针灸电疗药薰,全套下来,得一两个小时。
我骑电车前边是女儿后面是婆婆,我坚持了整整一个月,陪着婆婆做完了所有的几项。同和婆婆一起做理疗的几个人,都以我是婆婆的闺女。
因为婆婆每项都坚持的好,后来的日子里婆婆的病再也没犯过。
也许是受了母亲的影响,婆婆在我们这治疗的所有的花费和我每天带着孩子两个小时的陪伴,我都没有一点一丝的报怨。
婆婆在我家住的时候比较长,跟我的关系也很好。婆婆是一个很纯朴的农村妇女,不爱说话但心思清透。
有一次,母亲来我家看到婆婆的牙齿掉了不少,就说让我们给婆婆镶一幅牙。母亲说人没牙了啥东西都囫囵的咽,那多可怜啊。
母亲不说,我们真想不起来给婆婆换口牙。后来直到婆婆将要入土的时候,我们把给婆婆换的牙齿也装在棺材里。
当听到婆婆得了癌症的时候,我哭了,我的母亲也落泪了。
婆婆要在新乡做手术,母亲知道我平时都不好请假。母亲就给我打电话嘱咐我一定请假去医院伺候婆婆些日子,母亲说这是做媳妇的本份。
当我说我在婆婆家里也有委屈也有愤慨时,母亲却要我,别计较,多体谅。
我都按母亲说的做了。
母亲做的所有的一切,都在诠释着一个道理,那就是为人媳妇应尽媳妇的义务。
我是做到了一个媳妇该做的,我也尽到了一个媳妇该尽的。
只是,我,做为一个女儿,母亲怎么不要求我该怎么做?
02
年已经过完了,我都还没有回娘家。
也只有做女儿的敢这么做的吧,如果是儿媳妇,光邻居的唾沫星子都能把你淹死,那会被指责为不孝的。
长这么大,给母亲买的衣服屈指可数,仅有的几次,母亲还是把钱硬塞到了我的口袋里。
现在想想,很少为我的父亲做过什么。仅有的一次,就是那次去少林寺,我给父亲带回来的那串佛珠和一个笛子,时常被父亲拿在手里。
我想,因为那是女儿买给他的唯一的一次礼物吧。
想到那次母亲偷偷的在我的家门口做的那个小手术,当我知道了后再也忍不住,我放声大哭。
母亲是世上最大的势力。母亲所做的任何一件事,都是为了不去打扰和影响到孩子的生活。
男人原是铁石心肠,但只要做了父亲,他就有了一颗温柔的心。
想到我的父亲有一次,听说了我的儿子老是发烧退不下去时,原本粗心的父亲却是一遍一遍打电话问情况,直到最后儿子安然无恙父亲才算放下了心。
父亲听说我一直口腔溃疡,骑自行车跑几十里地去给我找单方,一打听到哪里有好的药就会去买回来。
至今,我家都放着父亲为我买的治疗口腔的药。
时光一寸一寸从我们的指尖滑过。
父亲母亲已经不再有矫健的身躯,父亲母亲也已是六十多岁了,在我的记忆里,我总认为我的父母都还年轻。
却不想岁月不饶人,把他们的黑发染上了斑驳的风霜。
嫁出去的女儿,娶回来媳妇。两个家,两种方式。
只因,女儿可以随意随性。只因,媳妇必须规矩自律。
母亲教会了我:以春风待人,以利霜自慎。
愿天下所有的父亲母亲,都能安然到老。
《不慌不忙,自成风韵,
雕琢文字,素写人生。
一个出生在平原的女子,总丢不掉
写字的兴趣。》李冰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