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上一篇文章所说,波兹曼所担心的不是奥威尔笔下《1984》中的思想禁锢、限制自由等一切人类所反对、所憎恨的东西,而是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更娱乐化、通俗化的东西。我们在自由中享受娱乐、在娱乐中失去了自由,毁灭我们的正是我们所热爱的。
作者在第一章“媒介即隐喻”中以《圣经》摩西十诫的例子论证了,某些文化中交流的媒介对于这些文化精神重心和物质重心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我们的语言即使媒介,我们的媒介即使隐喻,我们的隐喻创造了我们的文化的内容。
第二章“媒介及认知论”中作者想证明在印刷机统治下的美国话语和现在有很大不同——清晰易懂,严肃而有理性;而在电视的统治下,这样的话语是怎样变得无能而荒唐的。其中有一个观点我很喜欢,“我们衡量一种文化,是要看其中自认为重要的东西,而不是看那些毫无伪装的琐碎小事。”这样想起来,生活中的诸多抱怨似乎能少去许多。还有一个论调是“真理的定义至少有一部分来自传递信息的媒体的性质”,“我喜欢你”通过写信、微信、当面说都是有不同的含义。这些都是媒介,都是一种认知论,都是让人产生的一种共鸣,都是“某种特定语境中的某个特定说法获得了普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