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两百多页就在这从长沙驰往郑州的高铁上看完了。因为晚上没有休息好,一直昏昏沉沉,断断续续地看,太阳穴隐隐作痛。这种状态,很合适看这本书。
一首歌谣,是什么时候传开的呢?甚至唱了一代又一代?有点魔幻,又像是写实。原来,奶娃想要知道的家族的秘密就在这首歌里——《所罗门之歌》,像一首史诗么?
所罗门,是奶娃曾祖父的名字,是一个生命力旺盛的人,留下一堆子孙,自己“飞走了”。妻子莱娜的哭声留在了山谷。最小的孩子吉米便是祖父。与一个叫兴的印第安女人私奔,到了白人居住的地方,奋斗,努力,祖父麦肯.戴徳(这名字是一个糊涂的白人户籍登记员乱取的——戴徳,英语死亡的意思),凭着自己的努力,开垦了大片农庄,他把它叫做“林肯天堂”,以为凭借自己的奋斗,也能过上好日子,可是却被觊觎这片土地的白人用大口径猎枪轰上半空,他的儿子麦肯二世和女儿派拉特目睹了这一幕,合力安葬了父亲。兄妹俩相依为命,后麦肯二世杀了一个淘金的白人,善良的派拉特不知所措,在洞里枯守一夜……因意见不合兄妹俩分道扬镳。
麦肯娶了黑人医生的女儿露丝,获得遗产,加上自己的精于算计和冷酷,使自己成为一个有钱的黑人,一家过上了中产阶级的富足生活。
奶娃,麦肯三世。对他的生活的描述让我困惑不解,露丝为什么在奶娃十二岁了还要喂奶呢?是麦肯医生对她的疏离让她倍感寂寞无助,从奶娃身上寻求补偿和安慰?麦肯对露丝的追求不过是利用与露丝的婚姻获得财产吧?“金钱即是自由……真正的自由”,赤裸裸的拜金主义。麦肯二世,对妻子和几个孩子,都没有感情。殴打妻子,训斥女儿,家里的气氛压抑冷漠。直到奶娃制止麦肯医生殴打露丝后,跟踪露丝到外祖父坟前,奶娃才从两人不一样的内心告白中探知究竟,他突然发现自己的生活里充满矛盾,他的存在几乎是多余的可耻的。同时他认识了自己的姑姑,喜欢上派拉特一家三口,民主和谐友爱,生活虽然穷,却充满温馨和诗意。
但是与派拉特孙女哈格尔的不伦之恋以及之后的抛弃哈格尔,让哈格尔陷入疯狂报复中。随后奶娃发现最要好的朋友吉他竟然是“七日”组织的成员——对白人滥杀黑人行为给予以牙还牙的报复。并且让奶娃震惊的是,他的四十几岁的有着大学文凭教养不错的姐姐好不容易爱上的,竟然是那个喊着要自杀的无业游民波特!还是“七日”暗杀组织的成员!黑人的世界到底有多无奈,有多可怜?刚富裕起来的黑人尴尬的身份,种族矛盾,姐姐们的敌视……这周围的一切都让奶娃很惶惑,他需要出走,脱离这个圈子,去寻找真正的自己。
奶娃离开了他深为之迷惑痛苦的地方,去“林肯天堂”寻找当年父亲杀死白人的那个山洞,想找到那袋白人的金子,而事实上是踏上了寻根之旅。奶娃在祖父辈生长的地方找到了认识父亲与派拉特和祖父麦肯.戴徳的老人们,特别是那个守护白人庄园的救了父亲与姑姑的百多岁女仆瑟丝。
一路追寻下去,奶娃弄清楚了家族的源头,找到了自己的精神皈依。为自己的身世感到自豪,当他丢掉了包装自己的所有行头——西装,皮鞋,汽车等等,经受磨砺后,他对自己民族的文化认同与热爱使他获得了真正的自由。”在小说结尾的时候,一路追杀他的吉他误杀了姑姑派拉特,而奶娃平静甚至带着满足的微笑,像先祖所罗门一样,飞向了天空……他获得了救赎。
《所罗门之歌》中唱到:所罗门飞走了。飞到哪里了呢?或者说奶娃想要去的地方是哪里呢?我想,那是非洲那片广袤无垠的土地吧?如果没有白人对土地的掠夺,没有对黑人的奴役、贩卖,黑人依然是那片瑰丽神奇的土地上的主人。离开非洲,就只有耻辱、卑微、痛苦,像屠杀牲口一样被白人随意杀掉,没有理由。
飞走了……所罗门飞走了……只是,被白人文化日渐侵蚀的黑人生活,还能回到原来的世界吗?派拉特承袭的,却是印第安人兴身上代表的善良、诗意、浪漫和纯真吧?而这一支,也随着哈格尔的郁郁而终消失殆尽——这,算是这位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的一声叹息吗?
插着蓝翅膀飞翔的保险推销员史密斯,一出生就没有肚脐的派拉特,没完没了折绒玫瑰花的两姐妹,为爱而死的哈格尔,还有养四五十条狗看管着庄园的高龄女佣瑟丝,飞翔的所罗门……让我想起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中那些古怪的人物,是的,魔幻主义色彩让这本书读起来有点费力,似懂非懂,似乎处处都充满隐喻,耐人寻味。
值得有时间再好好咀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