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培根在《谈读书》中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这段名言看似头头是道,实则大多似是而非。譬如,逻辑难道只能使人“善辩”,而不能使人“周密”?读诗难道只能使人“灵秀”,而不能使人“明智”?看来,培根先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还不如我们老祖宗孔子说得精彩:“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单说“兴于诗”。“兴”是《诗经》中的一种修辞手法,先说一件别的事物或景物,以引起自己所要歌咏的情感。“可以兴”的“兴”字,此处是作动词用,“兴”是“引譬连类”,由此可以联想到彼,学诗可以培养读者的想象力;“兴”又指“感发志意”,读诗能激发人们的生命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