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村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因子”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新型农村级集体经济以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聚焦党建引领、资源优势、增收致富作用发挥,不断完善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助力乡村振兴注入“活力因子”。
加强班子建设,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配强配好村级班子。特别是要选配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要不拘一格地把年轻、有经营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选配到村干部队伍里。对一些相对缺乏人才的地方,不能光以内选的方式,必要时要突破条条框框,通过外引的方式,给出优惠政策动员吸引农村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优秀人才、退伍军人等回乡发展,带头创办集体企业,解决班子软弱的问题,使村级干部队伍真正具备带领一方农民开拓创业,勤劳致富的能力,成为党在农村基层的坚强堡垒。加强村级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明确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加强村干部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到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的典型地方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因势利导,强身固本。严格考核问责与激励。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对村党组织考核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对工作措施不力、年度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要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绩效与村干部收入挂钩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集体经济增收突出的村和干部按当年新增经营性纯收入的一定比例激励,激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积极性。 找准发展路径,挖掘集体经济发展潜力。发挥优势,有效利用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干部农民素质等各方面实际,发挥优势,挖掘潜力,优化结构,扬长避短,防止一哄而起,套用一个模式。村党组织要扎实开展年度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清查、核实村集体资产资源,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账,采取自营、发包、租赁等方式盘活资产,把资源优势切实转化为产业优势。延伸链条,做大产业集群,通过产业相融、产权同享、创新发展,延伸现有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产业链和开发新的多元发展的产业链,激活各类发展要素,深度挖掘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附加值。创新模式,多元化合作经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方式转型升级,选择适应市场体制的经营方式,探索创办村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充分依托村级集体拥有的自然资源禀赋、经济基础、人文特色等,积极开发、培育特色产业,深入挖掘村级集体资产的综合价值,发展“村级+”合作模式,培植特色优势乡村产业。 坚持人民主体,释放集体经济发展红利。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对产业全过程、全环节、全要素进行系统梳理,从土地流转、用工投入、农资投入、机械作业、风险保障等方面精准分析,创新“企业+合作社+农户”“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打消农民顾虑,激发村民参与热情。完善村级集体资金使用机制。指导村党组织把集体经济收入用在刀刃上,除发展产业、扩大再生产投入外,其余主要用在发展公益事业、改善村容村貌、帮扶困难群众等民生需求上,形成“收益共享、反哺民生”的长效机制,凝聚民心,集中力量办大事、破难题,切实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在村集体经济帮带作用下营造各参与主体比学赶超氛围,激发内生动力,让村集体经济“活”起来,让人民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