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对第二个人讲过,包括我的日记本——蠢事茶话会
我曾在河北燕郊住过,每天往返北京上班。因为疫情,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居家办公。那段时间我的午饭都在一家日本风格的拉面店里解决。我选择在这儿吃饭是因为这家店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几乎没有客人。我想,大概是因为一碗拉面卖三十块钱确实有点贵。
很多个中午在等面上桌的时候,我总是盯着忙碌的老板看。我敢打赌,他一定把自己当成了唯美日本电影里的男主角。他留着精致的发型和胡子,干净的围裙里是洁白的衬衣,假如不是把自己想象成在拍电影,没人会这么穿。
时间久了,我发现来店里吃饭的顾客大多是老板的朋友。他们会坐在一起聊天,慢慢的,我也开始加入他们。
这群人是同一类人,穿着精致又不死板,喜欢故作高深的聊一些冷门艺术家,假装自己特立独行。出于偏见,我一向不喜欢和这类人打交道。但他们的聊天方式我能接受,最起码不会聊工作聊方案,这倒是难得的消遣。
有一天,话题是聊一聊每个人做过的最蠢的三件事。大家假装拒绝,但眼神里都藏不住兴奋。经过短暂的讨论表决,先从老板右手边的驻唱歌手开始讲,逆时针转,老板是最后一个。
歌手的蠢事
我人生中干过的蠢事太多了,但一说到蠢事,我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我七八岁时候的爱情故事。你们别笑。要不等你们笑完我再讲?
那时候邻居家有个姐姐,长得非常漂亮。那时候我觉得,西游记里的观音,动画片里的仙子,班上的班花,通通不及我这姐姐的万分之一。那段时间,我天天跟在这姐姐屁股后面,她看电视,我就看电视,她去扑蝴蝶,我就去扑蝴蝶,她要涂指甲,我就当她的模特。那段时间,我经常涂着指甲穿着裙子,她哈哈的笑,我就感觉很幸福。有时候晚上一想到再过一百年我们就死了,死了就不能在一起了,我就很伤心。但我又想,我可以在墓里挖一条隧道,通到她的墓里,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很满足。
那姐姐学习不好,跟班里同学的关系也不好。她喜欢唱歌,经常假装自己是个女歌星,我就是她唯一的听众。她唱的真好,这份动听,是整个世界的荣幸。
我可能忘了跟你们说了,她比我大好多岁,大概比我大七八岁吧。我忘了她是初三还是高一,某一天,她突然从我身边消失了。她家里也很着急找她。听大人讲,她离家出走了,跟戏班子里一个唱戏的私奔了。我自然非常伤心,那段时间,她是我最重要的人,甚至超过我的父母和哥哥。
我固执的认为,她一定是觉得我唱歌不好,所以才会跟唱歌好的人跑了。哈哈,那时候我也不知道唱歌和唱戏有什么不同。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怀着伤心和希望的心情学习唱歌。别人问我长大后要干什么,我就说我要唱歌当歌手。但我很讨厌唱歌,但有种力量又逼着我又不得不唱歌。就这么纠结着,我慢慢长大了。
中间我见过那姐姐两三回,都是匆匆打个招呼。她还是那么开朗漂亮,但她过得并不好。听说在剧团里堕过几次胎,换过两三个男朋友。还不到二十岁就结了婚,但很快就离婚了。再婚后生了个孩子,经常跟第二个老公打架,没过几年又离了,自己带着孩子过。我一直没有她的电话啊微信啊什么的,后来不知怎么着,抖音把她推给了我。她会发一些喊口号式的积极文案,配上随手拍的风景;有时候会唱几句,从专业的角度看唱的一般,但极富热情;有时会分享孩子的成长,像小时候一样给孩子涂指甲;也有的时候会感慨人生不易,感慨自己的人生从来没有得到过真正的爱,怨气不小。
她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有一个小跟屁虫曾经那么热烈的喜欢她,仰慕她,然后选择了唱歌这一条他并不喜欢的路。这于我而言是一件蠢事,于我那姐姐而言也是一件蠢事,她怎么就能断定,没有人真正喜欢过她呢?
我有很多感慨,比如你认为自己一文不值,但总有人真心的觉得你比全世界加起来还宝贵。再比如,嗨,我也别比如了,你们自己去悟吧。这就是我的天字第一号蠢事。剩下的蠢事太多,我慢慢想想挑挑,下一位讲吧。
小美的蠢事
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对第二个人讲过,包括我的日记本。
那年我初二,从小学开始,我就一直是班上的第一名。我习惯了别人夸我学习好,夸我漂亮,把我像月亮一样捧在中心。直到初二下半学期。
班上转来一个女生,穿着土里土气,是从乡下来的。好像是父母出意外了,城里的舅舅就把她接到城里来。她怯生生的,好像恨不得马上转身跑开,跑到她原本属于的地方。一开始像别的同学一样怜惜她,想要保护她。但事情慢慢超出我的预期。
第一次期中考,她夺走了我的第一名。夺走了本该属于我的老师的赞美,夺走了本该属于我的羡慕的目光,夺走了我的荣耀。宁静的夜空里,太阳来了。
她还是那么唯唯诺诺。但慢慢开始穿上漂亮的裙子,慢慢开始敢于跟别人微笑,慢慢开始夺取更多东西。隔壁班那个我默默喜欢了好久的男生托人给她送来一张纸条。我不知道上面写了什么,但那堂课我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嫉妒让我发疯,我感到无比的愤怒。
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在想要怎么对付这个强盗。但表面上,我表现出一如既往的乖巧懂事。我在找机会。
接下来几乎没费什么力。某天教室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把一本崭新的英语词典送给她。她坚持不肯要,但我骗她说我有两本。我违心的说我想跟她做最好的朋友。她相信了,眼里闪着光。这光让我害怕,像太阳。
我匆匆逃了。几天后,我找到老师,说我的英语词典丢了。回到教室后,老师很快从她的书包里找到这本词典。这是小美送给我的,她对老师说,同时用热烈的眼神看向我。
我在发抖,心跳无比快。我坚决的说,我没有送过任何东西给她。说完这句话,我的脸很烫,后面老师说什么我都听不清了。但我能感觉到那双灼热的眼睛在看着我,让我不敢去对视。接下来我像是疯了一样害怕那双眼睛,害怕又厌恶。我要求老师给她换班级,甚至发动我的父母来施压。最终,老师通过一场投票,以绝对的优势决定了让她换班。
后来我们几乎不会照面,远远看见也会彼此躲开。期末考试过后,我重新成为我们班第一。我偷偷去他们班看了名次表,让我吃惊的是,在那个成绩一般的班里她的成绩也只排在二十几名。那道光终于彻底暗淡下来。
初三时我再没见过她。据说她回老家了。老师的说她适应不了城里的环境,成长环境差,品格也不太好。我非常的恨自己。胜利没有给我带来喜悦,只带来了无可名状的苦涩。
到今天为止,我再也没有见过她。这就是我做过的最蠢的一件事情,我毁掉了一个太阳。我无比希望她后来重新捡起课对这个世界的信任。就这样吧,下一位来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