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尖上的骚动
1. 我的故乡
那是中国北方的一个小乡村,放眼望去,无边无垠的平原尽收眼底。村里生活着几百口朴实的农民,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周而复始,在这块土地上不知道生活了多少代,养育过多少人。
因此,这个村里绝大多数人都姓任,算起来都是一个祖宗延续下来的子孙。也有几家外来户,一家康姓,一家李姓,虽然不同姓,这些年来也相处融洽,其乐融融。
这里的村民淳朴,善良,勤劳,能干。每个人两亩地,种的尽是需要花大功夫侍候的粮食作物,像小麦啊、玉米啊、土豆啊、荞麦啊等等。这些作物需要付出的劳动力之大,让人望而却步!不像经济作物那么容易对付。说起这个,不得不提,这个县城还被评为“世界小杂粮之乡”呢。
每年的八月十五之计,大家都忙于种植冬小麦,无暇顾及八月十五带来的节日气氛,也无暇顾及节日里吃啥喝啥?
当城市里大家不用上班,或者聚在家里吃着自做的晚餐和美酒,吃着月饼赏着月亮; 或者跑去餐馆叫一桌酒菜,热热闹闹; 或者不辞辛苦到各个旅游胜地拍照发朋友圈。而他们却顾不得吃饭,顾不得赏月,黑灯瞎火还在地里忙碌着,因为错过了这几天的播种,发芽生长都会受影响,以至于等到明年收获时冬小麦的个头都长不饱满,影响收入。
我就是从小成长在这个村子里,一直到十八岁。在这之前我对这种生活太熟悉不过,年纪小小就跟着父母在田地里干活。幸运的是,当十八岁时我离开了这个村庄!不再年复一年地重复这种生活的幸运儿。
那个时候,除了年轻时的鲁莽和冲动,剩下的只有幼稚了!
2. 我的城市生活
接下来的九年,我有机会在家里陪着亲人的时间屈指可数。上学期间,还有寒暑假可以回。工作后,在南方的城市,离家几千公里,假期又短,每年能回去呆上个三四天已经实属难得。
我在城市里一年一年打拼,工作上按步就班,生活上平淡不惊。城市生活哪里都是新鲜的,刺激的,可好景不长,我还是厌倦了城市的生活,太平淡无味了!更想去风景优美的农村去生活!
我不是一个喜欢贴标签的人,比如有人说南方人生活的精致,而北方人则粗鄙;城市人较文明,而农村人较野蛮,欧美人先进,而中国人落后。于是在这些不恰当的结论之后,便是不切实际地厚此薄彼,盲目地去追逐着世人眼中的优越。在我看来,尤其是到了现在这个年龄,如果内心里还在固守着城市要比农村好,我会说这是肤浅,如果还认为欧美一定比中国更优越,我会说这是幼稚。也许,经济条件、收入等可以量化的东西上可以去恒量孰优孰劣,可有些东西是无法计算的,比如幸福感,比如人与人的亲密度,比如老家胡同口小摊上的一盘水煎包,老房门前的一棵枣树上悬挂的饱满的枣儿。
我们终其一生都在选择,选择留在乡村或城市,选择在这家公司或那家,选择这个女孩或那个女孩,选择出国或在国内,然后,每一个选择背后,都会有其光鲜亮丽的一面,也都有其艰辛灰暗的一面。
在城市里呆的久了,我也慢慢变得世故起来,面对很多身边发生的事情,一边带着嘲笑,一边带着微笑。面对大城市里的灯红酒绿,一边带着羡慕,一边带着不屑。
3. 我怀念着再也回不去了的故乡生活
一直以为幸福在远方,在可以追逐的未来,在城市的某一个地方。后来才发现,曾经拥抱过的人,握过的手、唱过的歌、流过的泪、想念过的人、所谓的曾经,就是幸福。在无数的夜里,说过的话、打过的电话,流过的眼泪……看见的或看不见的感动,我们都曾经历过,然后在时间的穿梭中,一切也都成了过去。
当我再次来到这座曾经无比熟悉的小城镇,我再次默默地流下了眼泪。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竟是故乡村民们的淳朴和友善,田间劳作的辛苦和欢乐,兄弟姐妹的嬉笑打闹,爷爷奶奶那布满厚茧的双手。
久未谋面的亲人的疏离感,日渐忘却的故乡的村落草木,每逢佳节倍思亲的遗憾,独在异乡的孤独感!
九年后的今天,我竟然那么想念我的村庄、我的家和我们的院子,甚至想念老旧的小学、树木和拴在门口的小狗,我怎么一下子就从那里消失了?
怀念自己喜欢的时光,臆选自己心仪的时空,是件美妙而伤感的事。美好是因为世事变迁,浮生不易,居然还有这等事情让我们牵挂怀念。伤感是因为那些时光已随年华逝去,或者即使引颈眺望,也不曾到来。更为残酷的是,终其一生都不可能有让你一直心仪的时光和岁月,完美主义的缺陷即在于此。
冉云飞曾在《像唐诗一样生活》中说到:“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朝代,好比你做谁家的子女,由不得自己。等你知道是谁家的子女时,已经无法选择。因此选择你愿意生活的朝代,只是臆想的游戏。” 我们无从选择,因此也无须抗争,既然此情此景让你遥想起那些旧生活的美好,也算乐在其中吧。
诗人柏桦如是说:“唯有旧日子带给我们幸福。”现在我就在这兴头上,他这句诗无比打动我。
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去了,故乡成了另一座岛屿,故乡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沦陷。
《旧约•传道书》说:“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往北转,不住的旋落,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转,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何处。”
这,真的是我们当下的信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