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念先在大户人家做活,人人尊称她一句“念嬷嬷”。
谁也不知道念先的实际年龄,说她三十多也行,四十多也可以,五十岁似乎也不过分,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也没有人知道她要到哪里去,她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在沈家留了下来,做了丫鬟与婆子的领班。
她喜欢穿高领的旗袍,因为她脖子上有一道疤。她极为在意自己的容貌,每日除了一丝不苟地抹头油、涂胭脂、描唇外,她还要用很多粉霜去掩盖这道疤痕。兴许沈家的千金沈小姐就是看重了她这一点,才破格提拔了她。
说起沈小姐,那是上海数一数二的名媛,没有男人不为之疯狂的。沈小姐还在念书时,说亲的队伍就已经踏破了沈家大门。然而徒有容貌与才华,是难以撑起一段传奇的,沈小姐出嫁后的故事为沈小姐又添了几分神秘,让每一个人不厌其烦地咀嚼与吞吐。
当年沈小姐风风光光地嫁给了王先生,可没过一个月她就闹着住回了沈家,在众人的猜疑之下,王先生索性直接从人间蒸发了,闹到最后,王家的人只能依靠附身于报纸上的小道消息,在空中楼阁中寻找蛛丝马迹。
然而流言蜚语的繁衍能力超过了世上的任何物种,久而久之这件事被传得神乎其神,有人说王先生到外国去了,有人说王先生与女人私奔了,更有甚者说其实王先生死了,是沈小姐杀的他。
2
念先是不相信沈小姐会杀了王先生的,因为沈小姐身子娇弱多病,根本不可能杀人,而且她认为沈小姐是挂念王先生的,不然沈小姐不会一日日站在窗边瞧着外面。
每日能重复做同样的事情,代表这件事里必然存着某种执念。念先认为,王先生就是沈小姐的执念。
念先忙完了一天的工,慢吞吞地往家里挪去。她住在弄堂里,弄堂的天空似乎只有一个矩形那么大,刚走进去就能感到心跳声变得短促了起来。头顶的杆子上永远挂着晒不干的衣服与被褥,水龙头边总是窜着声嘶力竭的争吵,在一片片哗啦声中,厮杀得鼎沸与热烈。
她打开自己家门,这房子是几个人合租的,她住第一层,第二层住着一个和她年龄相当的男人,大家称他为陈老汉。每次见到她,陈老汉都会笑眯眯地跟她打招呼:“老太婆回家了。”
她讨厌老太婆这个词,她没有这么老。
第三层住的是一对情侣,约莫二十出头的样子,每日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争吵,一旦吵起架来,锅碗瓢盆就如同夏日的暴雨般噼噼啪啪地滚落,闹得谁也不得安宁。念先搞不懂他们为什么吵架,终于在一天晚上,她听见男房客飒沓流星般出了家门,女房客跟在后面,声音虽凄惨惨的,却自有一股腔调。
“你要是去找那个女人,你就别想回来!”
念先终于弄明白了他们的矛盾在哪里,随之她对他们就没了兴趣。她比较感兴趣的还是王先生去了哪里,沈小姐每日究竟在等谁。
后来与沈小姐的贴身丫头混熟了,她才知道沈小姐对王先生压根没什么感情,沈小姐当年之所以被父母急着嫁掉,是因为沈小姐爱上了一个穷画家。丫鬟说,那个画家长得可好看了,眼角下有一颗泪痣。
念先记得,住在三层的那个男房客,眼角下就有一颗泪痣。
3
为此,念先开始留意起男房客来,但经过她长时间的观察,她发现他根本就不会画画。
日子渐渐过去,月亮也随之圆润了起来,特别是中秋时节,那月亮变得像车轮子一般滚圆,透着油润的金黄,冷寂的光剥落而下,蒙了一路的清冷。
念先只觉得要被这月光凉透了,便起身喝茶,听见三楼又在争吵。
“我说了多少次,我和那个女的没有关系!”
“你少来哄我!人家是富家小姐,能为你掷个千金让你去赌,我能做些什么!”
“我没有要过她的钱,而且我也为你戒了赌,你是知道的!”
“谁知道你有没有要过她的钱?那天你明明多看了她两眼。”
“我看她是因为我认识她,你简直不可理喻!”
念先听到一阵脚步声,知道男房客又一次出走了。
楼上传来的哭声像不着调的漏子,一滴滴落了下来,叮咚叮咚的,好像一串被打乱了的音符,曲调忽凉忽热,像要把一颗滚烫的心从嗓子眼里吐出来那样。
4
念先没有被扰乱精神,次日依旧在天还没亮时就到了沈家。
她推开沈小姐的门,沈小姐便回头冲她凄凉一笑,不知为何,沈小姐令她联想到了楼上的那个女房客。她记不清女房客的容颜,但她突然感到沈小姐的身体里走出了另一个灵魂,那个灵魂鲜艳而苍凉。
她预感不妙,果然见沈小姐取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剑,划破了脖子。
瞬间,灯光全部聚集在了沈小姐的身上,念先的耳边突然响起了拍岸般的尖叫与惊呼,她如梦初醒,看着戏台上手忙脚乱的人们,昨夜在脑海里储存的哭声让沈小姐的脸与女房客的脸完全重合。
她孤零零地站着,周围噪杂的声音像坏了的留声机那般滋滋啦啦,她终于搞了明白,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出戏。
女房客是个有名的角儿,她饰演了沈小姐,而男房客演了沈小姐深爱的画家,戏里的沈小姐不堪家庭的压力嫁给王先生,王先生莫名出走,沈小姐盼不回画家,最后只得在舆论与失落中自杀。
然而女房客却入戏太深,让假的自杀成了真。
若说女房客分不清戏里戏外她倒可以理解,但她为什么也会分不清楚呢?如果沈小姐是假的,难道她也是假的吗?她无意识地摸着脖子上的疤痕,不得其解。
5
念先糊涂了,耳边徘徊的声音像雨天摩挲在车窗上的雨刮子,一遍遍擦着她的名字。
“念老板……”
“念老板……”
“念先……”
她诶了一声,才发现无人搭理她,他们如同叫魂一般呼唤着的是那个女房客。念先觉得自己脖子上的疤痕突然变得坚硬,融刻在血液里的记忆跃然而上。
原来她与那个女房客,本来就是一人。
6
念先回忆起了自己的青年时代,那时她是上海滩风华正茂的念老板,她和师兄唱的戏一票难求。她爱师兄,师兄也爱她,可是她清楚无论他们有多风光,人们仍旧将他们称为戏子,他们只是供富贵权势消遣的器具。
所以当那个疯狂捧着师兄的富家小姐出现时,她疯了。她猜忌他们之间的关系,她越是猜疑就越是痛苦,这痛苦如同无底洞般没有边际,又如同黑洞般将师兄也卷入其中,她不知出路何在,因此,她选择在戏台上以结束自己的生命,攥住自己的梦与信仰。
但她终究是被抢救了回来,只不过她从此患了病,痴痴傻傻的。
她掉下一颗泪珠子,不明白为何不再痴傻的代价就是醒来。一旦醒来,她就没有活路了。
戏台上的灯光被撕得粉碎,看戏的人如同飞蛾般扑扇着散去,曾经恨不得铺上黄金的台子如今变得空落,无人问津的破败随着无处不在的空气渗入到了她的骨头里。她恍惚反应过来,她老了,时代也变了,现在无人听戏了。
她从座位上站起身,突然觉得身边多了个人影,她侧目看去,只见陈老汉笑眯眯地看着她,轻轻拉起了她的手。
“你每天都要来这里坐上三个小时。”他的声音中气十足,余存着圆润的唱腔。
她看着他微微有些弯曲的脊背,又看着他扣住了她的手掌。他的面容虽然被时光翻折,但她仍能瞧见一抹柔和的锋芒。
他回身看她:“老太婆,回家了。”
她跟上他的脚步,树影曳着两个人平凡的影子,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告诉他,她什么都记起来了。
她的余光瞥见他眼角下的泪痣,那颗泪痣真是好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