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吞酒虫,并被它所寄生,血液中酒精浓度飙升1mg/ml。
社会上的叛逆青年与穷人纷纷效仿,我成为他们心目中的酒神。
为抵制酒虫禁令,为了能无限酗酒狂欢,酒民自发游行,而我成为他们的旗帜与领导。
【1】
那一年,我还是酒厂里一个不起眼的工人。
王伍年长我几岁,是个豪门公子。投资百万建了这座酒厂引进先进设备,雇佣上百名员工,专门饲养酒虫。
酒虫是十年前发现的新物种,外观如铁线虫,100°C的高温便能将其杀死。它们的排泄物,是世上最甘美的酒水,而且不易上头。它们的食谱涵盖距今发现的所有糖类有机物,常温下便可吸收周围的二氧化碳和水,生殖分裂,能在75%Vol酒中存活。简而言之,是一种低投入高回报的商品生物。
刚来酒厂那会儿,我年轻,有活力,又像牛马一样任劳任怨,同事都很亲切,工厂日复一日的劳作,与夜晚日销月铄的妄想,充实了我的内心。
值得一提的是,酒虫萃取而来的美酒,价格是一般酿造酒的10倍,不是我这种打工仔消费得起的。可每日瞧着这些奢侈品在自己的指尖流过,却又无法品尝一杯,委实是件折磨人的事情。
终于,这种折磨让我达到极限,决定冒险。趁着傍晚休息的空档,我将喝水的保温杯放入酒池中,装入几条酒虫带回宿舍。午夜,待室友们进入梦乡,我取出酒虫,生吞入腹。
那感觉就像吞下一道蠕动的闪电,刺激着食道和胃壁,仿佛听见酒虫挣扎沸腾的声响。这一夜,除了酒精带来的快感,我并未感到丝毫不适。
若问我当时怎么想,一个字,酷!就像杀马特染着彩色飘逸的头发,鬼火少年夜晚公路狂飙。
翌日,驾车外出运货,碰到交警查酒驾。
「先生,您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警官,我真没喝酒,是你的出了故障。」
「如果你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做验血检测。」
这一检测可不得了,肉眼可见血液中存在蠕动的小虫,随即我被送往市医院。
「据推测,也许在生吞酒虫前,你的消化道出现溃疡,酒虫借此侵入血管,并完成寄生。它们一边吸食体内养分,一边排泄酒精。」
「你的血液酒精浓度稳定在100mg/100ml,却不影响你的正常生理功能,言行举止仍保持清晰,对此我们也找不到合理解释。」
「如果愿意,我们可提供免费医疗,仔细研究这种寄生现象的背后原理。」
此刻,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愉快。自然不会接受医院的免费治疗,更何况他们不打算给钱。
我在ICU待了一周,回到酒厂方知,老板王伍以监守自盗为由将我开除。由于此事被多家媒体多次报道,其他的工厂商铺都不愿再雇佣我。我只能流浪,靠记者采访给的报酬,还有用酒神名义向街溜子们借钱度日。
随之,我逐渐名声大噪。
【2】
我成为人类史上第一个生吞酒虫的勇士,被冠上酒神的称号,媒体争相采访和报道,话题都离不开:为何生吞酒虫?身体有何变化?今后有何打算?当然,也少不了私人八卦。
酒虫寄生人体,成为医学和生物学的未解之谜。无论是资深学者,还是互联网的键盘侠,都忍不住评论几句:酒神的尿液能否点燃?走在大街上算不算行走的燃烧瓶,是否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他们将血液变成酒精唤作酒神奇迹,市内的鬼火少年、杀马特、街溜子,都按捺不住内心的躁动,纷纷效仿生吞酒虫,去体验这份快感。先是生吞,生吞未能完成寄生,便改为肌肉注射。
有的因注射过量,引发电解质混乱而丧命;有的因酒虫寄生,引发免疫系统过度反应而死;而有的则因醉酒驾车,造成事故而死。
因而,市政府将酒虫纳入危险生物行列,加强对酒虫管控。高档消费人群也排斥酒虫,他们畏惧喝下未彻底高温消杀的美酒而被寄生,这导致酒厂市值暴跌,酒虫萃取美酒终于跌至平民价。
一年后,酒民运动爆发。
酒民,都是接受酒虫寄生的人,既有鬼火少年,又有失业青年。时常纠集一帮人到市政大楼、派出所、法院等门前,游行示威。目的是让市政府取消酒虫管控和酒驾检查。
贫瘠的知识储备,让我无法理解酒民运动的意义。市政府议员早已见怪不怪,他们一直将酒民视为疯子,将游行视为发酒疯,不予理睬。
我本不想惹事,一次也没参加,可事却主动上门。
那是酒民第一次抛出酒精燃烧瓶,维持秩序的警察也亮出警棍。现场不少酒民被殴打逮捕,侥幸者四下逃窜。
我在家中,一栋废弃漏风的房屋,看着这次现场直播。突然,砰的一声,一辆汽车猛撞家门。大门与墙体被撞倒,车头严重变形,驾驶位上的人,额角流下几道浅红色的血。
他从破碎的车窗里爬出,见到我,愣了片刻。
「酒……酒神?你咋在这?」
「王伍?咋回事?叫救护车不?」说着,上前搀扶他远离损毁的汽车,又从储物柜中翻出发黄的纱布和棉花。
「不必,咋没参加游行?」
「忙,没空。」
「再忙也得挤出时间,这可是拯救人类的运动,关乎文明兴亡,匹夫有责,何况你还是酒神。」
「酒也能拯救世界?没听说过!」
王伍接过纱布和棉花,给自己额头上的伤口简单包扎,然后勉强直起身子,神色变得严肃。
他先向我道歉:「当初是我狗眼看人低,将你这位人类文明先驱者赶出酒厂是一大损失。我过于愚昧保守,待到酒虫被管控,成百上千人踏入新领域之后,才迈步跟随,悔不当初。」
「你难道不知,酒可带来灵感,那种飘飘欲仙,是灵魂脱离肉体般缥缈感,忘却自身存在,是抛去具体感官之后,所拥抱的更伟大的光芒。人在这一刻重获新生。」
我所理解的,这种状态就是喝醉。至少这种感觉在我身上停留有一年多的时间,有时会给生活带来麻烦,但确实很爽。
「你不该在这种垃圾堆中浪费人生,加入我们,一起告别这肮脏腐朽的世界。我们不索求任何权力和金钱,只想要全文明的一次迭代更新,而这一切的代价,不过是酒精!」
我问:「包吃包住吗?月薪多少?」
【3】
王伍口中的“我们”,是指酒民会。
我原本以为,这是王伍在酒厂倒闭后,新开的公司。实则,是领导酒民运动的组织。
王伍专门为我举办一场欢迎派对,并当众为我佩戴一枚勋章,那是用玻璃酒瓶切割形成,硬币大小,正反面都刻有“Alcohol”字样。
戴上它,我可以到酒民所属店铺里白吃白喝,甚至讨点零花钱,这是我加入酒民会的主要原因。
此刻我对“酒神”的存在有几分实感,那可是三千酒民的精神领袖。每个注射酒虫者都会祈祷酒神保佑,每次游行都会向我祈求加护。
如今,我正式现身,他们情绪愈发高涨。
「您好?」
正当我处于狂欢派对的恍惚间,一名优雅的女性迎面向我走来。她瞧着非常年轻,甚至有些稚气未脱,身材凹凸有致,行为举止成熟典雅。周围的酒民似乎没有察觉到她,而我只能在逐渐朦胧的感知中觉察心脏加速。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陆曼曼,能与酒神喝上一杯,是我的荣幸。」
陆曼曼临近玉液市的出了名的暴走族,飙车技艺一流,是玉液市的常胜冠军,是我的偶像之一。
我从小就有一个鬼火梦,在酒厂夜晚的幻想,便是骑上自己心爱的小摩托,在雨夜里狂飙,奈何口袋小,只能在梦中实现。
「我就一酒鬼,还是叫我的名字。」
「可大家都这么称呼你。」
「你跟他们不同。」我拼命压抑着激动的内心,透露以往对她的崇拜。
她呵呵一笑,笑得很甜,而我愈发燥热,这种燥热是酒虫未能带给我的。
「我已不飙车多年,技不如前。以后也别再提对我崇拜一事,你是酒民眼中的酒神,让他们听见不好。」
我略感惋惜,却不过多纠结。「那我今后该作甚?」
「劝酒!」她递给我一杯鸡尾酒,「让更多人接种酒虫。」
「可具体该怎么做?」
「眼下,给酒民会设定一个口号。」
我随口一说:「让文明来一场宿醉!」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口号有逼格。可当陆曼曼将它原封不动地传给在场酒民时,引得一阵欢腾。
第二天,我照常去网吧打发时间,正巧遇见昔日的同事。
「瞧你的神色,混得不错。听说你入酒民会?」
「是的,王伍邀请,待遇还行。」我回答道,「有兴趣加入没?」
他们相互对视,接着打听王伍在酒民会里的职位,大概是担心王伍挟私报复。
大约是我被开除后两月,由于市政府开始管控酒虫,酒厂经营走下坡路,王伍无奈拖欠工资,由此引发罢工抗议,还将王伍打伤,到医院缝了5针。此事影响非常大,霸占热搜榜足足一个月的时间。
「放心吧,王伍没那么小心眼,他其实一直很感谢你们。」
「感谢我们?」
「若没你们出手,他还沉浸在污浊与肮脏中,根本不会去接种酒虫,实现飞升。」
同事们愣神片刻,旋即热泪盈眶。
从他们痛哭流涕的瞬间,我难得体会到强烈的情绪波动,那是成为酒神后难得一遇的情绪。我忽然意识到,昨晚与陆曼曼攀谈,那种燥热代表的一种强烈的爱意,而非血液酒精浓度起伏。
「我们可以加入吗?」
「当然!」我脱口而出,立马意识到我并没有这权限,于是补上一句,「我可以替你们引荐,结果还得看酒民会的意思。」
后来得知,酒民会是靠信仰凝聚在一起,没有上下等级和规章制度,会并无限制和审查,完成酒虫接种后,在不定期举行的狂欢派对上自我介绍,即视为入会。
【4】
三天后,又是例行的狂欢派对,同时也庆祝酒民会人数破万。
我再次见到陆曼曼,她保留着冷若冰霜的本性,站在一个较为僻静的角落,桌面有两个空酒杯和一瓶红葡萄酒,专为我预留一个空座。她身穿淡白色长裙,布料很少,裸露很多,路过的男人都忍不住投射目光,同时又表现出手足无措。
我受宠若惊,感觉体内酒精瞬间蒸发。
她先是敬我一杯,说这是多亏我的功劳,自我感觉有些许夸大其词。
片刻后,她鬼使神差地来一句:「你喝酒还有意义吗?」
我微微发愣,没听到她的意思,她继而解释。
「酒民们血液酒精含量在0.2~0.8mg/ml之间,他们喝酒是希望这数字可以飙得更高,像你一样达到1mg/ml,成为酒神。可你已经是酒神,还有喝的必要?」
实话实说,我也不清楚,似乎除了喝酒,也没其他事可干。
可我还是编句瞎话:「再升一层,1.25、1.5或2mg/ml,神中之神,在虚幻缥缈中用永眠。」
她呵呵一笑,饮尽杯中酒,陷入短暂沉默,正当我拼命寻找话题时,她又问我:「我们现在所做的是什么?推动文明进步的革命?」
我一脸惊奇地看向她,将王伍说过的话复述一遍:「酒民从来没想过这些事,单纯是想喝酒,让全人类都喝醉,仅此而已。」
我并没多想,可她似乎陷入沉思。
为了缓解气氛,我提议到街上散步,呼吸夜晚的空气。
我们并肩走在路灯下,不知何时牵上手,也不知何时来到她家门口。
这一晚,她为我献身。
我见到她衣服滑落,那堪称完美的躯体散发着一种匀称的美感,身上传来的并非名贵香水的芳香,而是大自然氤氲之息,清新而又迷人。
虽然我被称为酒神,可我本质还是男人。一种难以遏止的冲动让我走上前去,轻轻搂着她的小蛮腰,说不出的温暖。她也回应我,纤细的双臂环扣住我的腰。
我正想说点什么,却被她用冰凉的手指堵住嘴巴。于是我亲吻她的指尖,然后影子交叠在一起,之后一切顺理成章。
次日清晨,当我醒来时,陆曼曼正对着镜子整理着装,镜中的眼神并未透露出一丝情欲。她并没爱上我,这是个悲伤的故事。可我不明白,他此举又有何意,难道是宗教意义上的献身。
后来,在我清醒之后,方晓这一切最符合酒民。
酒民摒弃理性思考,只在乎此时此刻的狂欢。
【5】
4月1日,上午7:30。
熬夜打游戏的我,被频繁的闹铃和敲门声吵醒。拖着疲惫的身子开门,瞧见门口的王伍,骤然想起昨晚的约定。简单而迅速地收拾仪容后,赶往酒吧。
抵达时,酒吧早已聚满酒民,比狂欢派对那会还要多,都是些陌生面孔。他们穿着打扮,各具特色。有的拉着横幅,有的举着彩旗,有的则为脸蛋涂抹颜料。
正当我不知所措之际,身后一只手突然拉住我的胳膊。
「就等你,赶紧上台!」
身后突然传来王伍的声音,随后不知从哪冒出的一双手,将我往前推。
一登台,现场的嘈杂声瞬间熄灭。
「大家好!呃……今天是意义重大的游行,一起加油!」我因紧张而语塞,眼神不停打转,见到台下王伍,他撅着嘴朝我打暗号。
「一起喊出我们的口号!」
「自由畅饮,拒绝禁锢!反禁酒虫,守护狂欢!」
声音整齐洪亮,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向市政大楼出发!」
全场一阵欢腾,呼啦啦的冲上大街。
这是酒民会组织的第14次游行,参与人数超过3万,空前绝后。分成三队,分别前往市政大楼、法院、警局。
洪流般的人群涌动城市的街道,高亢的口号声响如天空惊雷,强行将街道两岸的居民唤醒。他们打开窗户送上亲切问候,还不忘丢出空酒瓶当贺礼。
个别酒民停下来,与他们互相对线,但更多人没有理会,继续前进。路边的流浪汉,与漂泊青年,被我们的队伍所感染,也加入其中。
我所在的队伍,于8:15抵达市政大楼。
那些办公室的老爷老太,早已躲进屋,留下几名门卫阻拦。他们将大门紧锁,又取来防爆盾和警棍,以备不测。
王伍安排我在队伍最前方,挥舞高举的旗帜,像一名音乐指挥家,让酒民们有序有调的喊出口号。
「酒虫管控非正义,抵制无理禁令!」
「告别肮脏与腐朽,拥抱极乐与狂欢,还我酒虫!」
「摒弃理性,追求永恒狂欢,铲除暴君,夺回酒虫自由!」
市政府的门窗采用隔音设计,任凭外头嚷嚷再热烈,楼内也只能听见一丝丝动静。
我原本以为是做做样子,毕竟之前那么多次游行,也没能影响市政府的态度,可这回不一样。
差不多接近8:30,第一个酒民朝市政大楼内丢出酒瓶,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王伍不知从哪运来一堆空瓶子,拿出一个到我手中。
「别傻站着,你可是酒神,得给酒民做榜样。」
我不屑地说:「空瓶子没意思,要丢就丢燃烧瓶。」
大概是受现场气氛的影响,自己说出这装逼的话。
王伍听完眼前一亮,立即弯腰从另一个箱子中取出一个颇有重量的酒瓶:「就知道你不会让我们失望。」扭身朝向身旁的酒民,「兄弟姐妹们,一起看看酒神的表演!」
我没多想,接过酒瓶,顺手抛向大楼,碰撞在大门旁的柱子上,砰的一声,浓烟裹挟的火焰升腾。
我并不感到害怕,反而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快感。酒民们跟着欢呼,个别开始抛掷砖块、燃烧瓶、烟花。其中一个燃烧瓶穿过破碎窗户,坠入办公室内,引起大火,逼得老爷老太们不得不跑出大楼。
王伍推我上前,高喊:「大伙一起上!」
然后乌央乌央一大群人随我上前,见人就踹,这些倒霉蛋只能下蹲抱头。
9点整,远处传来警笛声。
「警察来了,快撤!」
我听见王伍的呐喊,麻溜地跑入街道,不敢回头探望,之后才知道,那是消防车。
【6】
事后新闻报道,由于消防及时赶到,并未造成严重火灾,还是有不少文件被毁,14名公务员被打成重伤,我方则无人受伤,无人被拘捕。
围堵法院的队伍较为逊色,只打伤两人。围堵警局的那支队伍,刚砸坏大门玻璃,就被以寻衅滋事罪逮捕,一共33人被抓,预留的燃烧瓶没能充分发挥。
酒民对此战绩得意洋洋,特地在街巷内各个酒吧举办庆祝派对。
我无心于此,只希望能在派对上见到陆曼曼,跟她说说话,我们已有半月未见。
我对她并不了解,只能像苍蝇一样瞎打听。连跑了7家酒吧,询问二十来人,总算弄到陆曼曼的手机号码。
「我不能再与你并肩作战。」
「为什么?」
「我发现了更适合我的职务,我要去读大学,通过考试进入市政府机构,去竞选议员,从内部让市政府妥协。」
「可你不应该……」
她打断我的话:「不!酒民都是随心所欲,与你一起的日子相当愉快,你是个好人。」
「不!」我难得心烦意乱,但又快速冷静下来。这一切仿佛是一场噩梦,心如同被陨石击中一般。
她说的没错,人间蒸发这种事情在酒⺠会中非常常见,酒民习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随心所欲。
我迷茫而又无助地问,语气中带着一丝哭腔与哀求:「那我该咋办?」
「随心所欲!」
我整整消沉了三天,这三天一直待在那黑漆漆的家中,不曾外出。
这三天里,警察加大抓捕力度,将当日带头游行的人全部拘留,据说有几百人被抓,我阴差阳错躲过一劫。
可待在家中,我忽然发觉,对陆曼曼的爱慕正逐渐消散,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望着街上往来的酒民,回想过去的所作所为,顿觉荒唐无稽。
一个偶然的契机,因走神切苹果误伤手指,流出几滴鲜红色的血液,血液散发着的酒味已大不如前。一种莫名的恐惧油然而生,取来测试剂测量,0.18mg/ml。
慢慢地,我意识到问题所在,正当我大肆宣扬接种酒虫之际,我却酒醒,一瞬间成为一只藏在狼群里的羊。
我必须知道原因,于是跑往王伍家中。他是为数不多的学者,对酒虫有着深入的研究。
王伍对居住的别墅进行大改,前厅装修如酒吧,每日都有不少不正经的酒民到此吹拉弹唱。后院为酒虫实验室,除去酒吧派对和示威游行,其余时间他都待在此处。
「王伍在吗?」我向一个拨弄吉他的年轻姑娘打听。
她并没开口,挤弄眼神,示意王伍就在屋内。我点了点头,迈步进去,小姑娘突然叫住我:「你要打搅他们开会?」
印象中,王伍从未与他人合作研究,哪来学术会议?酒民之间的会议那更是无稽之谈。
「我可是酒神,有急事。」
小姑娘明显愣了一会儿,随即释然,嬉皮笑脸,脱帽致敬道:「原来是您,抱歉抱歉,我说咋瞧着那么眼熟。您进去吧,小心地上的碎瓶渣。」
【7】
穿过三道门,来到中央客厅,王伍正躺在沙发上喝酒,对面站着一个面露凶相、五大三粗的老男人。
他的头发早已花白,眼角有明显的鱼尾纹,嘴角还有一道两厘米左右的疤。身着黑色西装,显得特别正式与威严。
「再不跟我走,甭想再拿钱。」老人语气严肃,现场气氛剑拔弩张。
「多说无益,当你接种酒虫,就能理解我此刻的信仰。」
「自甘堕落,何必拿信仰当遮羞布。」老人的余光突然瞥向门外的我。他没有说话,仅凭眼神就让我不寒而栗,好在王伍替我解围。
「啊,酒神,欢迎。介绍一下,这大叔便是家父,本市警局局长。」
早听闻,王伍双亲都是政府高官,未曾想是警察局的高官。
「就是你第一个朝市政大楼丢了第一个燃烧瓶?」他以审讯的语气说道。
王伍抢在我之前说:「没错!燃烧瓶还是我制作的。」
老人立即将眼神转移到王伍身上,我瞧见他的手在发抖,大概是在压抑揍儿子的冲动。
「既然酒神都来了,我就不打扰你们。」老人愤愤地说,转身走到大门又停下脚步,「事情越来越大,市政府不会就此罢手,好自为之。」
他微微扭头,用余光窥视王伍,似乎在期待他能给出点反应,最终还是愤然离开。
「找我何事?」老人一走,王伍便问我,丝毫不在意刚才发生的事。我稍微愣神片刻,在脑海中整理接下要问的话。
「酒醒,可能吗?」
「哈?咋突然问这?」
「只是听到一些不好的传言……」
「不可能,酒虫接种是不可逆的,甚至会影响后代,至少目前没有确切的案例。」王伍几乎斩钉截铁地回答,「如果真有这类人,那得抓个活的过来研究,这肯定不亚于酒虫的研究发现。」
我情不自禁地感慨:「一年来,酒民运动进行得轰轰烈烈,号称让全人类接种酒虫,结果发现酒民实际跟酗酒的人一样,过段时间便能清醒,这算啥事?」
「你该不会……」王伍突然问我,停顿思考片刻后又说,「算了,没别的事,你就走吧,我还要做实验。」
我满身是汗地绕过地面凌乱的瓶罐,内心只有一个念头:赶紧离开这里。
回家后,东翻西找,凑了点钱,仔细打扮让外人认不出我,跑到临市酒吧购买酒虫。
因为我觉得,之所以酒醒,是因为免疫系统,终于识别寄生的酒虫,出兵清剿。只要再次补充酒虫,必能回到之前的醉酒状态。虽然,我并未考虑如此做法是否值得。
然而,再次接种的结果大失所望,醉酒状态仅维持一天。而且,我比之前更加清醒,血液中的酒精浓度降为零。
酒神不再醉酒,岂不让酒民们失望,更有可能招致酒民的敌视。
于是,我也搞起人间蒸发,跑到邻近的玉液市。
有时候怀疑,之前那些悄悄离开的酒民,是否也有酒醒者。
【8】
玉液市大概待了半年,白天打小时工,夜晚流连网吧,日子平淡而又无趣。
人海茫茫,奈何酒神的名号过于响亮,还是有“粉丝”认出我,还请出去搓一顿。
她名叫艾玛,是之前在王伍家喝酒弹吉他的小姑娘。据她所说,原本家境富裕,但为追求摇滚而闯荡天涯,遭遇酒民运动后被深深吸引,尤其是亲眼见到我这个酒神。
「为何告诉这些?」
「因为我喜欢你,琼浆市的酒民都说你不辞而别,如今我们能在此相遇,这便是缘分。」
「呃……那你应该听过,我有喜欢的人。」
「知道,我不介意。」
酒醒后的我,觉得她匪夷所思。
之后,她每天都来找我,送饭带酒,付点零花钱。时不时向我打听:来玉液市有啥任务?何时再引导一场大游行?要不一起参加明天派对?
每次我都是敷衍的说:「不可说,待时机成熟,自然会告诉你。」
我不想将酒醒之事暴露,因而与酒吧始终保持距离。可后来,艾玛不知从哪得来的消息,秘密为我举办生日派对,还诓我入酒吧参加。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应付。
「来杯啤酒,要超大杯的。」其实我本想点一杯可乐。自从酒醒,味觉似乎发生变化,每种酒喝入口中总能带来一阵苦涩,由此萌发几分厌恶,不过,醉酒感仍格外让我着迷。
「抱歉先生!」吧台服务生礼貌地对我说,「啤酒没做预备,只有红酒与白酒,您看……」
身旁的艾玛补充道:「啤酒都是新酒民喝的,像我们这种就该喝高度酒。」
「突然想尝尝那种麦芽味罢了,来一杯雪莉酒。」
好在艾玛是一名狂信徒,对我的话不带一字质疑。
参加派对的尽是些陌生面孔,我跟他们搭不上话,艾玛还要招待朋友,我只能独自喝闷酒,偶尔陪他们干一杯。酒民一向如此,他们根本不在乎这派对为谁举办,只要允许喝酒就行。
临近结束时,艾玛带来一个熟悉的男人,我猜这才是他举办派对的动机。
「好久不见!」王伍端着酒瓶坐到我对面,「这段时间去哪?找了你好久。」
我不做解释,也不应该解释,酒民的本性就是直情径行,他应该能领会。
他接着说:「回来吧,酒民会需要你!」
「酒民不需要任何人!」我脱口而出,「新闻上说,酒民数量已经突破10万,想必市政府很快会认清现实,取消酒虫的禁令。」
「不!他们就是一群老顽固,不流点血,他们不会妥协。」
我放下手中的酒杯,注视王伍的双眸,忽觉有些陌生。
王伍继续说道:「文明即将开启新篇章,下一个纪元,将会有百万、千万、甚至上亿人成为酒民,最终人类会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不再有差异和分歧,都醉梦于酒精中。」
「总会出现个例,万一就那么一波人不愿加入,届时咋整?」
「酒⺠的优点,就是不去思考这类问题。」
我轻叹一声,望着又被填满的酒杯,视野变得朦胧。王伍再度豪饮而尽,细微地瞥我一眼:「你好像变了。」
「呵呵,你也变了,之前是个沉默的学者,如今像个能说会道的政客。」
我们互相打量着对方,陷入沉默,一直到派对结束,酒吧也快打烊。我知道他在等我回答,可我既不想答应,也无法当面说出口,真希望他能领会我的沉默。
「还对陆曼曼念念不忘吗?该放手了,看看身旁的艾玛。」王伍说着,从衣兜里掏出一块金条,放到我面前,「有酒民到官老爷家借宿,顺手拿了一些,够买百万吨酒。这是专门留给酒神的。」
我将它放在手中掂量,估摸着有一公斤。
最终,我还是被金钱打败。
【9】
三日后的中午,位于琼浆市和玉液市交界处的公园,聚集了三万酒民。
我像一尊神像,被王伍安排在会场最中央,四周被一圈,摆满各式酒的桌子环绕。这是告诉酒民:我回来了,要对明日的行动有信心。
王伍站在我前面,以酒民会会长身份,发布着接下来大游行的任务安排。在他之下,有几十人认真聆听,剩余者,接着奏乐,接着舞。
王伍的任务交代,只花了不到15分钟,之后也跟大伙一起喝酒。
我找机会向他抱怨:「啥时成为会长?」
「就在你离开之后!」他抿一口酒漱口,「几万人的组织,不能没有领导。」
「是抽签决定的!」艾玛补充道。这几日他不离左右,连吃饭睡觉也跟着我,王伍让她担任我的秘书,可我又无繁琐事务,反倒有一种被时刻监视的感觉。
「既然靠抽签能决定,还要我火来作甚?」我有些不高兴,似乎有一种被取代的危机感。
「多大人,何必呢?」王伍笑嘻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们需要你的号召力,你是第一个生吞酒虫的男人,这一点无人可替代。如果你愿意,我立刻把会长让给你,只是怕无管理经验的你,会忙不过来。」说完,又往我衣兜里塞金条。
翌日便是大游行,相较我之前领导的队伍,规模更加宏大。
十万人同时走上大街,摇旗呐喊,包围市政府各个单位机构。我仍然走在队伍最前方,挥舞手中印有我的肖像的旗帜,艾玛依旧跟在我的左边,王伍走在我右侧,还背着一个沉重的包裹。
市政府也早有准备,警察手持防爆盾和警棍,列队于大楼门前,循环播放广播:请酒民们速速回家,否则后果自负!
双方对峙,先奉上亲切问候。
接着,王伍从背包中取出一枚手榴弹交给我。
「这是我特地托人从海外带来的,拉开保险环,用力往大楼内扔!」
我迟迟不敢接手,因为我清楚,丢出手榴弹的那一刻,游行示威立马变成恐怖袭击。
「加油!酒神!」艾玛鼓励着我,眼神中充满期待。
王伍附和道:「快,大伙都看着你,等着你的指令!」
我扭头看向四周,无形的压力如排山倒海般覆在我身上,每一双眼睛,像一把冰冷的枪,直指我的脑袋。
我好想说:王伍是会长,应该由他带头。可喉咙就是发不出声音。
王伍等得有些不耐烦,直接将手榴弹塞入我手中,替我拉开保险环。
「快扔!」
我没得选择。爆炸后,我看见无数酒民抛出燃烧瓶和烟花,有的甚至掏出手枪射击。
看着他们一个个像发疯一样咆哮,我既恐惧又无助。艾玛激动地抱住我,是在为抵达的胜利庆祝。
另外我们想不到的是,王局长居然率领一队手持突击步枪的警察冲出市政大楼。王局长高举扩音喇叭,连续发出三次警告后,下令下属开枪。绝对火力压制之下,酒民们无不落荒而逃。
艾玛拉着我的手,往人群密集的地方跑,并主动挡在我的身后。
「这便是市政府最终态度,我是酒神,逃不了,你赶紧走。」
「不!酒民需要你,人类文明需要你。快……」艾玛没能将话说完,子弹命中他的后脑。
【10】
这次大游行无疑是失败的,也是酒民会最后一次游行。
据新闻报道,市政府出动千名警员,一共有55名公职人员受伤,现场击毙酒民111人,逮捕1234人,我和王伍都在逮捕的名单中。之后又陆续批捕几百名闹事的酒民。
历经一年的审判,终于有了结果。
我被指控煽动并领导酒民制造暴动,意图颠覆政权,将我贴上恐怖分子的标签,被判处死刑,这是作为酒神独有的待遇。
其他酒民,被判处5年~20年有期徒刑,王伍则是5年有期徒刑。
这与他的局长父亲无关,他毕竟是学者,而且酒醒得恰到好处,利用候审期间,撰写数篇论文,证明酒醒的可能,以及酒虫寄生对神经系统的影响。简而言之,所有酒民因此酒虫寄生而患上精神病。
我得感谢他,重逢之后,他偷偷对我做血液检查,艾玛取的样,证明我早已酒醒。正因为这份检查报告,死刑无法避免。
法院特别允许,采用公开枪决的方式,并要求所有被捕酒民现场观摩。
行刑当日,不少未被批捕的酒民、媒体记者、公职人员,现场人山人海,几个酒民聚在一起议论:
「话说,酒神的血液,会不会比酒虫萃取的酒更加甘美。」
「谁知道,我只关心待会谁负责处理酒神的遗体,能不能带回家供奉?」
「凭啥交给你,应该烧成灰后,每人分一点,也许能烧出舍利。」
「比起骨灰,我更喜欢供奉肉身。」
他们就是一群疯子,任凭他们怎么说,我都不在意。我在意的,是人群中那个熟悉的、美若天仙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