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镜小书生 二月 第48天/365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张艺谋导演导的《第二十条》电影,震耳欲聋敲打拷问法律界和普罗大众大脑神经:何为正当防卫?
电影采用叙事讲述三个故事,想要为当年的正当防卫行为讨说法的公交车司机,因制止校园霸凌而打伤施暴者的中学生,对村霸忍无可忍怒而反抗的村民。它们都有一个共同性,就是这样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
如果借鉴以往的办案例子,无一例外,将是故意伤人罪或故意杀人罪。
公交车司机因为阻止两名男乘客调戏一名女乘客,停车从座位上拿东西敲破了猥亵女乘客其中一名男乘客的头。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制止校园霸凌而打伤施暴者的中学生,被立案,如果被定性为故意伤人罪,将被拘留。
村霸对其中一家村民长达半年欺凌,数次强J人家妻子,而且每次实施强J时,把丈夫像狗一样锁在院子外面长柱处。最后一次,丈夫雄起反抗,拿剪刀连捅欺凌者26刀,其中有2刀致命。
三个案件,第一个已经定性为故意伤人罪,第二个即将定性为故意伤人罪,第三个也同样会被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导演把这三个故事,内容的密集性,交织性,衔接性,拍得环环相扣,引入深思。
我们普通人,对法是敬畏的,敬而远之。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也不愿意花更多时间在这上面。
很多时候会侥幸认为,自己一生都不会触碰法律,自己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也踩不到红线。
然而,回头思考电影里的三个故事,三个被审判的他,在事情还没有发生之前,他们何尝不是好公民,清清白白,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平民大众?
学法,懂法,知法,才能让活在律法规则下的人民,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同时,对于法律的期盼,是希望有了法律,人民会越来越感觉安全与热血,而不是在法律面前,畏手畏脚,事不关己,见死不救。如果演变成那样的法律,那才是人类最大的悲哀。
为了所谓的安稳,采用了谁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判决方式。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讲法的题材,也能拍摄得打动人心,引入泪下。144分钟,全程无尿点。
电影拍摄手法,没有特别花俏技巧,直白地叙述三个故事。其中用检察官韩明衔接了三个故事,公交车司机案件是他最初办理的,定为故意伤人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制止校园欺凌的中学生是他儿子,让他亲身体验了一把作为当事人的委屈,让给了他重新审视判决的公平性。最后,在办理村霸欺凌案时,他在听证会上,提出了新的判决,正当防卫。
从故意杀人罪到正当防卫,对于检察官是有多大的压力,他不是不知道。但,已经在生活中变得圆滑的他,又回到了曾经追求公平公正的自己。
演员表演上,雷佳音与马丽组成的夫妻,对话对白有梗,有料,相互接话,从而反映出中年夫妻的鸡毛蒜皮,鸡飞狗跳的生活,但又是如此生活里暗藏了温馨、包容和共同面对生活。
高叶饰演的检察官,坚韧而坚持己见,她是案件发生变化的最关键人物。
赵丽颖饰演的聋哑人,可怜又可爱。出生就有缺陷,命运还安排了更加悲惨的生活,活着,太难了。
幸亏,没有让悲剧沉冤,更没有让生活陷入绝境。上苍给出了难题,人类用智慧和坚韧,拯救了另一个人类。
直白,真诚,热烈,永远不过时。
我的妈妈,也是一辈子与法律打交道的人。开始时,我是害怕与厌恶,为什么如此执着打官司?还能有多少精力,用在照顾家庭与子女?
看到了吕玲玲,我似乎在她身上,看见了我妈妈的影子。
某一刻,似乎理解了我妈妈曾经的行为。吕玲玲是检察官,而我妈妈,是案件当事人,她的感受,是不是比吕玲玲还深刻百倍?
委屈,心酸,无助,期盼,结果。
随着她的过世,一切都掩埋在无人知晓的过去。
她的性格,一辈子都没有学会圆滑。作为底层普通人,这样的性子,注定被打压,被嘲笑,做事情效果多是事倍功半。活得艰难。
如果有重来一次,能成为法律工作者,是不是就会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