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落花风雨夜你红了眼
却怎辨眼角吹进了沙
你也不必再等她”
顾清欢曾疯狂地喜欢过一个姑娘,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毕业,再从毕业到分手。没错,分手。在他们最初相遇的季节里。很多人认为他们会在一起,会结婚,会一直走下去。走过那些潦草迷茫的青春,以为一切都熬出了头,接下来的日子会顺理成章。然而故事并不是这样,离开的时候姑娘坚定而决绝。这也是他最初喜欢姑娘的地方,任何事不会拖泥带水,干脆利落。只不曾想用在了后来的分手。后来顾清欢打听到姑娘所在的城市,又匆匆去了她所在的地方。城市很大,眼前的灯火车马盖过他曾见过的所有繁华。到那个城市的第二天他就看见了她,却不是一个人。路灯的微光下,拉伸着她与另一个人的影子。在那个男生的身边,他看到了女孩和他曾经在一起时候的笑颜。他知道女孩此刻是幸福的。他喜欢看到女孩这样的状态,也不忍心去打扰她。顾清欢站在原地,看他们越走越远,身影越来越长,最后消失在视线末端,然后,回头。离开。
顾清欢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
他希望在某一个朝阳初升的清晨,亦或是灯火阑珊的午夜,那串熟悉的数字能点亮他的屏幕。如若会是这样,他就能第一时间赶到她身边。
后来光阴流转,岁月经年。顾清欢迫于生计找了还算可以的工作,虽离梦想相去甚远,却也朝九晚五,还算安稳。日子过得兵荒马乱,却不忘收集关于姑娘的滴滴点点。四年之间,姑娘求职,碰壁,升职,加薪,失恋,辞职……一切的一切他都明了,只是他期待的那个清晨或者午夜却始终没有来临。或许姑娘早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在那些最艰难的幽暗岁月里,也始终没有给他打一个电话。
得知姑娘结婚的消息,顾清欢走出那栋待了五年的写字楼,眼前的大街风雪迷途,往日的慌乱此刻安宁了许多,近处人影晃晃,远处车子摇晃着开向远方。此刻他的世界只有黑白。就在刚才,平日里喋喋不休的老板又一次将他骂的狗血淋头。然而这一刻他却感受到这五年来从未有过的轻松。
她终于要结婚了。新郎终究不是他。五年小心翼翼的生活和工作,顾清欢身心俱疲。他漫无目的地走在清冷的大街,眼前的一切竟是那么陌生。曾经,人生锦年,心高气傲,满城姑娘瞧不上,独独于千万人之中最后喜欢上她。后来又迢迢走过这些曲曲折折的路,然后一个人走回来。锦绣年华里,他将这段无果的爱情,在自己的内心里演绎得烽烟四起。
都是这样吧,总要绕过那么长的路、那 么多的桥,到最后,才有了释然,才有了这内心的清朗自在。
红尘陌上,回头望,她是他触不及的草绿桃红。
落雪相忘,念此生,他为她的萧条远比这个冬天来得凌冽。
“当这落花风雨夜你红了眼,却怎辨眼角吹进了沙,你也不必再等她”。顾清欢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一辈子太长,长的足够忘掉一个人,改变一个人,甚至再爱上另一个人。终究,她挽起了另一个人的手,站在她身边的人也不是他。
喜欢一双鞋就千山万水把它穿旧。
喜欢一个人就不言不语陪他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