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规定,收受干股(未实际出资而获得的股份)的,成立受贿罪。如果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受贿数额以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如果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受贿数额以实际股份分红计算。基于此,甲乙送给丙10%的股份,并进行登记,当时的股份价值是100万元。因此,此时丙的受贿金额是100万元。
此后,丙的股份涨到200万,多的100万元属于犯罪所得的收益,但不属于犯罪所得的数额。受贿金额是是犯罪所得的数额。
丙的股份行情价是200万元。乙有事相求,以600万元购买丙的股份,这属于变相行贿和受贿。受贿金额是400万元。丙的受贿金额共计是500万元。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