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这章看起来异常吃力。准则的变动非常大。本章知识也较宠杂。反复听了几遍,才理解了7到8分。
首先来看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工具里面有时我们很难分清这项金融工具到底是一项负债还是一项权益。我们区分时不能依据法律形式而应根据经济实际。
什么意思。我们不能说一个工具上面有永续债,我们就说其是负债工具,我们应该根据这项金融工具的经济实质来判断。比如,假使这项永续债不强制付息的话,那其实质是一项权益工具。我们判断的方式是经济实质而不是法律形式。
在判断一项金融工具到底属于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时,我们有哪些判断原则呢。
一定要依据经济实质来区分,不要被金融工具名字表象所迷惑
是否需要欠债还钱,这是表面的通俗话来讲。专业用语即是是否存在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它资产来履行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属于金融负债。
是否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通俗的讲,交付自身权益工具是否是以固定换固定。若不是以固定换固定,即以非固定的权益工具数量来交付的话,则属于金融负债;否则属于权益工具。可以理解为若数量变化,说明欠债还钱的意志比较坚定,否则是权益工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