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三季无耻之徒,发现自己已经深深的陷入了Gallagher一家。这是一部充斥着毒品,性瘾,酒精,乱伦的电视剧,但从第一集就能知道,有的人自然会爱上这部剧。
弗兰克:这部剧的灵魂人物,说实话,第一季的时候真的对他恨的牙痒痒,每当自己对fiona的未来有所期望时,他总能适时的出现搞砸一切,剧里面每个人都是shameless,但若要排名,frank一定是第一,你以为他已经不能再如何混蛋的时候,他总能刷新下限。可是,看着看着却越来越喜欢这个人物了,他有非凡的演讲才能,就像他自己说的:我的人生就是不断说服其他人做自己不愿做的事。生活就是一团乱麻,可是frank总像是活的最明白的那个。也许真正爱上这个角色是当他知道Ian是同性恋后的那番话,先选性别,再选一个想操的人(大意是这样),又或是当他上了凯伦后,站在楼下祈求lip的原谅,被尿一头也没躲开。而当carl 被抓时,毫不犹豫的站出来顶替他入狱,简直就是年度好爸爸。为什么爱他,因为他活出了每个人想要却不敢的态度,谁的生活不是一堆破事,有时候也想像他一样尽情挥霍,管他娘的。
菲奥娜:大姐总是在收拾着frank的烂摊子,一个人抚养5个孩子。印象最深的是每次看到她崩溃时却强忍着不哭出来。frank醉倒在地上,fi抬起他的手拍了拍自己,幻想着frank说一句:good job,fiona,这个家多亏了你。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当她得知妈妈将过冬基金挥霍一空时,那种无助与心酸,可她却在大吼几声后,又开始默默的收拾起房子。是啊,生活总是得继续,不管多难。多希望fiona能好好哭一场,你承担的太多了。
lip:虽然你滥交,是个婊子,但是我爱你。我甚至愿意为你永远留在贫民区即使我能上麻省理工。就算你从未爱过我。这是我见过的最真实的爱了,因为自己做不到,所以格外喜欢这种感觉,如果能有一个人让你放弃一切。
Ian:同性恋又怎样,最肮脏的混混又怎样,我就是爱你,不想看到你结婚,所以我选择离开。Ian和Mickey这对是这部剧里面最有爱的一对gay了,如果剧里只有一个好结局的话,我希望是他们。
Carl:虽然有反社会倾向,但即使爸爸是个混蛋,我还是好怕你死。frank骗他得了癌症的时候,这个小家伙相信了,他第一次对frank说出了我爱你。frank躺在病床上的时候,他一个人悄悄的去看他,小心的帮爸爸理发,希望他的病能像自己的癌症一样好起来。因为是家人啊。
为什么爱这部剧?因为里面的每个人都活的很糟糕,比你我都惨,可他们比所有人都更加奋力的去爱了。即使生活充满了绝望,也要挣扎着,努力着。因为生命已经很难了,所以要更加用力的燃烧。因为他们是一家人,他们是gallagher,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振作起来和狂欢.。Don't fuck gallag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