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狐狸爸爸曾是一名偷鸡的健将,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
狐狸太太怀孕。
那个在树下听着“拓荒英雄”歌声的狐狸爸爸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报纸上的专栏作家,过着安稳又平凡的生活。对准备饭菜的妻子聊聊家常,对叛逆期的儿子的无可奈何,假装这又是普通一天的开始。
一晃儿人生过了大半。
“我是谁?为什么是只狐狸,而不是一匹马,一只甲虫或者一只秃鹰,我说这些更像是一个生存论者,我是谁,怎样才能让狐狸永远幸福不需要惦记一只...请原谅我的措辞,一只叼在嘴里的鸡呢?”
隔壁三个农场又勾起了曾经的自己,他决定干最后一票大的。
精心策划,偷了三个农场鸡、火腿、苹果酒,结果引发了所有动物和农场主的大战。
结局是完美的,聪明机智的狐狸爸爸带领大伙偷了农场的所有东西,在最后的决战中大获全胜。
故事中有三个意义颇深的地方。
1.狐狸爸爸体面的坐在餐桌前,看着报纸,喝着咖啡,优雅的和自己的妻子聊聊天,转而吃早饭的时候,他胡乱抓起面包,狼吞虎咽,溅的满桌都是。
2.狐狸爸爸和海狸先生在谈论购买树屋的风险,意见不合,争论了几句之后,两个人站起来,伸出爪子一顿乱舞,围着面前的桌子互相恐吓,传来打字机“叮“的一声,二人收手的坐回椅子上。
3.伴着钢琴的低语,在避难的矿洞里,大家一起协作准备几天来第一顿晚宴。狐狸爸爸和海狸先生端起餐前酒,边饮边聊人生。大家开始端坐在餐桌前享用晚餐,狐狸爸爸开了香槟,发表了一番充满人文关怀的祝酒词,一场大水把所有人从矿洞中冲走。
这三个桥段均展示了一个结论:异化未遂。
狐狸爸爸以为自己能够扮演一个好父亲,一个好丈夫,和称职的一家之主。姿态优雅,仍然改不了狼吞虎咽的吃饭习惯。谈吐优雅,会说拉丁文,生气的时候还是和海狸呲牙咧嘴。为了家庭和生存,合理的舍弃了本性。但在某些时刻仍然会暴露出来。
狐狸太太是理智的现实主义者,她几次都宽慰丈夫,只要一家人能够愉快的团聚,便是最好的未来。她预见如果不收敛自己的本性,顺应社会的规则,全家人的结局就是死在猎枪之下。然而身着西装写专栏的狐狸爸爸,总是对那些身着嬉皮士衣裳去偷鸡、朝不保夕的日子念念不忘。
我想要别人都认为,我是最伟大的响当当了不起的狐狸先生。
如果他们没被震惊、炫目,甚至没被我激怒。我都会觉得自己不好。
狐狸本性就喜欢追求冒险,猎杀猎物,是超聪明的猎食者。而这正是我擅长的,我想 到头来 我只是...
这是一个与动物本性较量的结果。
故事的前提为农场主是贪得无厌卑鄙的人,可想而知他们过度侵占了本来属于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家园。暗指人类侵入自然界的生物链太深,以至于狐狸没法打猎只能去农场偷鸡才能维持生活。
其他的动物都已经放弃了自己的本性,干一份所谓正常体面的职业。变成了所谓的“杰出的律师,熟练的儿科医生,神奇的厨师,精明的房地产经纪人,优秀的裁缝,一流的会计,才华横溢的音乐家,最好的风景画家“。所有的野生动物在这个集群里扮演的角色本身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我们称之为顺应时代潮流。
猛兽们异化成在餐桌前举起酒杯的文质彬彬的人类,而贪得无厌的农场主异化成脑子里只装着每天吃十二只鸡的猛兽。卡夫卡《变形记》中甲虫,以及《千与千寻》中变成猪的人类都有异曲同工之处。
狐狸爸爸打破了这一假象,把所有人都卷了进来。
我还看到了满房间的野兽,有着真正天性和纯粹天赋的野兽,有着散发科学气味,能够体现我们DNA的拉丁名字的野兽。因为物种不同而有着自己优缺点的野兽。”
和狐狸爸爸一样,海狸,土拨鼠,兔子等等所有人的伪装被一场大水全部打回原形。唤醒了自己的动物本能之后,大家齐心合力战胜了农场主。代价就是大家又必须回到地下居住了。
狐狸爸爸胜利回乡,路上碰见了内心崇敬的狼,他们互相远远的凝望。他用英语法语分别问候狼,可是狼并不明白。于是他举起手旨意,狼回应了他,然后消失在一片森林中。他满含泪水,仿佛看到这放荡不羁的生灵犹如自己的过往一去不复返。
果然想要得到什么首先就是舍弃同等价值的东西。他不能放下心爱的妻子和孩子,像狼一样放浪形骸,所以,他回到了其乐融融的家中。
“为了生存,我也会举起装有苹果酒的纸盒子干杯,因为身边拥有最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