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这样的,兔子先生,非常健忘。
健忘到什么程度呢?早上起床决定要吃玉米,到了菜市场却压根记不起原先想吃玉米,仓促间只罢用香菜填肚。
不是善变,真的只是健忘哦。兔子先生起先也向人辩解。到后来倒无所谓别人如何去想,自己知晓便好。
狸猫小姐义无反顾喜欢兔子先生的时候,兔子先生没辙才好又解释一遍。
“别陷太深。真的。我喜欢你,可喜欢。叫我撒谎说不喜欢你是不行的。但我怕一天什么时候会忘记。我确信。可我不愿使你伤心。”
“那可以再使你喜欢我呀。我难道不漂亮?再喜欢上我想必也不是难事。”狸猫小姐十分委屈。
“周而复始不好受。”兔子先生轻抚狸猫小姐秀发爱怜道。
为了不使自己忘记喜欢狸猫小姐,兔子先生每天练习说爱。睡前说,醒来未睁眼又说,吃饭说,无事时也说。
“我喜欢你,狸猫小姐,我喜欢你呀。”嘴上十句,心里便存着一百句。说出口的到底还少。
一天,兔子先生摸着狸猫小姐的满头白发,轻轻说我喜欢你,狸猫小姐,我喜欢你啊。
故事结束。该多好。
继续。
兔子先生也分不清梦或幻觉还是幻想?有时手中秀发,晃眼间好像一下能变白。一夜之间白头多好,再不担心忘却。永不分离。
狸猫小姐离开那天没有一点预兆。至今也不能明白,以为买个早餐的时间罢,怎么也没再回来。若非桌面上字条清楚写着“莫等不归。安好,各活。”兔子先生准会费尽一生寻一个人。
狸猫小姐的个性他很清楚,决定好的事没人能改变。说不见,便是不见。一边费尽心思找,一边费尽心思躲,何必。
兔子先生只罢追悔那些未能出口的情话。心里头有一百句,便只管说一百句好,哪管什么软不软弱。没机会了,反倒来来回回咀嚼吞到肚里的牙。磨得心痕呲呲作响。
噢,对了,兔子先生不是健忘吗。
本来这样。兔子先生顶可以忘记过去,重新生活。昨日像那撕下的日历,无不可望不可忘。
晨光掀开新的一天,睁眼,喉咙里像有什么不怀好意的诡计推动平滑肌急促收缩。嘴巴开了个口有如深井。
“我,我喜欢你。狸猫小姐。”时间停顿了几秒,接着兔子先生同过去数百个日日夜夜一样,反复练习一句话,以免遗忘。
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
应当戛然而止。笔者可不想写一个人两个人写到七老八十,从出生到死亡悲欢离合挨个记录。又不是史官。
大致和凭空出现又消失的狸猫小姐怀有相同的性质。我,笔者,就为写这么个摸不着头脑的故事突然开始码字,不尽如您所期许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