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年年都有人在说,年年都有人在听,也年年都有人在爱中受伤。
最近这几年,我一直都在法院做家事调解的工作,我可以轻而易举的举出上百例爱上了错的人,却强行要挽回的案例,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举出上百例因原生家庭的影响,而随意接受结婚对象的案例,甚至也可以轻易的举出上百例在婚姻里被出轨、被家暴却不敢离婚的案例。这些事实让我们不得不承认,最近几十年虽然社会一直在进步,但是我们在感情上遇到的问题并没有太多的改变。
也许我们会好奇,很多时候我们会因为爱上一个人而受到这个人的伤害。为什么明明是我们喜欢的人,最后却伤害我最深?是因为我选错了人,还是内里有什么更隐秘的需求在推动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就要谈到一个关于个人成长的话题了。如果我们是一个内在不独立的个体,那么我们和谁在一起,都有可能受到伤害,因为我们很容易把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寄托在别人身上。
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完全的去满足到另外一个人的全部需求,当我们得不到满足,期待落空的时候,我们就会产生痛苦的感受,甚至会觉得自己找错了人,是对方伤害了自己。
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希望自己在爱中不会受到伤害,一个前提条件是:我们首先要具备爱自己的能力,爱他人的能力,而不是把自己被爱的感觉,被爱的期待放在别人身上,这样我们才有机会感受爱,享受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