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天气有些闷热。隔着屏幕给远方的亲人互道了几句祝福,家人们都很关心我有没有吃粽子和咸鸭蛋。他们在微信群里,不时上传家乡赛龙舟的热闹场面,还有丰盛的午餐。然而,于我而言,无论身处何方,要吃到粽子、咸鸭蛋或是一顿好饭菜,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而另我最艳羡的,却是手机屏幕那端一颗颗黄澄澄、鲜嫩嫩的枇杷。
枇杷树应该是南国特有的一种果木吧,在北方的这几年,几乎没有见过。但在家乡,大部分人家屋子前后,都会有那么一两棵。同动辄七八数十米的香樟或是板栗树不同,枇杷树应该算是家庭常见树种中比较“秀气”的一种。它们长着浅浅的带着绒毛的叶子,密密麻麻,远远看去,像一把把绿伞。大人们往往不用像摘板栗那样爬上高高的枝丫,才能摘得到果实。枇杷成熟时,连小孩子也能站在树底下摘上几颗一饱口福。即便是树顶尖上的果子,也只需找根不长的竹竿儿,套上网兜,轻轻一勾,就“唾手可得”了。
儿时,最欢乐的记忆,除了春天爬山采蘑菇,夏天扎进池塘里“狗刨”,秋天去树底下捡板栗,冬天堆雪人,到要数这春末夏初的摘枇杷与吃枇杷了。与大部分果树不同,枇杷在秋天或初冬开花,果子在春天至初夏成熟,比其它水果都早,因此人们称其为“果木中独备四时之气者”。彼时,这样一种恰逢时宜的果实,酸酸的,甜甜的,果肉嫩滑爽口,对于正“闹饥荒”的乡村孩童来说,自然就是最好的馈赠。
上学和放学的路上,只要看到山路旁有枇杷树,是必定兴冲冲地跑过去仔细端详一番的。若是树上结了熟了的果子,哪还管一会儿上课迟不迟到,回家太晚挨不挨骂,先摘了几颗解解馋再说。
好不容易盼到了周末,吃过早饭,等露水一干,便要出门去摘枇杷了。只是那时候年龄不大,小小的个子只能摘到树枝下的几颗,叽里咕噜一下子就吃完了,却仍意犹未尽。想拿竹竿把高处长得最好的果实给敲下来,却又心疼那嫩黄鲜美的果子掉下来摔烂了。只能想着法儿揪着底下的树枝,多摘几颗。不一会儿,太阳出来了,又闷又热,枇杷吃得差不多了,可身上却开始又红又痒,许是沾了枇杷叶上的绒毛或是虫子。只能急匆匆地跑回家洗澡,那时候虽然没少挨大人们的骂,心里却是最容易满足的。我以为,但凡是水果,就不免有个酸甜寡淡之分,枇杷也不例外。可小时候摘枇杷与吃枇杷的经验告诉我,你永远无法凭借它的外观去断定你咬下去的那一口会是“沁透心脾”的香甜还是“有苦难言”的酸涩。有时候长得好,反倒不如那些其貌不扬的“歪瓜裂枣”来得甜美。而恰恰是这些捉摸不透的“概率”,让挑枇杷与吃枇杷更多了一份意想不到的乐趣。
到后来,经历的人事逐渐多了,才明白,有时候人生中大多数时候也不过是像挑枇杷与吃枇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滋味。也许那下意识的一瞥一捡,会是甜到心头的滋润,或者是酸到长久不能忘怀的生涩。
可是枇杷终究不同于那些“凡夫俗子”,它不仅是儿时解馋的好东西,而且还是一具温润养人的良药。小时候,但凡碰上了久咳不止,家人就会让吃新鲜的枇杷。若是在秋冬,便会拿出春夏摘了晒干的枇杷叶,洗净和着梨放了冰糖熬汁喝。后来,我在电视上看到各种“枇杷露”、“枇杷膏”的广告时,才惊觉,枇杷原来这么“高大上”。
记得初三那年,咳得厉害,眼见入夏,迫近中考了,仍旧夜夜不得安睡。母亲摘了新鲜的枇杷还有青绿的枇杷叶,将果实洗净晾干,叶子和梨一起熬汁,端至案前。于是,每天放学回家,都有一碗甜丝丝的枇杷梨汁,还有一堆黄嫩嫩的枇杷等我。彼时一心伏案读书,竟不知那一春夏吃了多少,只是后来从未犯过严重的咳嗽。
虽然吃了不少枇杷,惭愧的是我家门前屋后,却从来没有一棵自家的枇杷树。以前要么是摘了奶奶或是叔伯邻居家的,要么就是去山上采。初二的时候,很执拗地央求父亲从奶奶家挖了一棵枇杷树苗回家,种在我家坪外靠马路一侧。想着它长大以后,既能美化环境,又方便随时摘取果实。于是,年年春天都眼巴巴地望着,想看它快快长大。
后来,去了北方上大学,来年也是在端午的时候,给家里打电话,才知道自家种的枇杷树已经结果了。虽然不多,但是个大又甜。我听了,心中歆羡不已。只是那份羡慕,后来随着门前那条马路的拓宽,枇杷树被移栽凋零,竟成了永久的怀念。
从前听人说,学子离乡,“从此故乡只有冬夏,再无春秋”,只觉苍白无感。就像中学时读归有光的《项脊轩志》,那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当时的心智是无论如何也不知晓作者在一棵美好的枇杷树下,会生出此等彻骨之痛的。长大后客居北方,再直视这散发着忧伤的文字,才算是真真切切地读懂了一些。
但令人无力的,远不止捉襟见肘的空间,还有回不去的旧日时光。那些个晨露未晞、日影斑驳的上午,我曾踮起脚尖一边采摘一边吃着枇杷,浑身红痒的时刻,正愈行愈远,然并不够决绝。
也才发现,枇杷,它是童年也是家。
2017年5月30日于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