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想到的,反倒是杨绛,然后是林徽因,我觉得她们都是人生的智者,在感情和婚姻方面处理得很好。
人这一生,贯穿始终的还是爱这个命题,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组成,注定婚姻是逃不开的主题。
想说说对婚姻有限的一点点认识。
不知道为啥婚姻幸福的钱钟书要说婚姻是围城,世间又盛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一说,所以一开始我就受了这种蛊惑,恐婚。光是柴米油盐的听说就足以打消我对婚姻的积极性,我是一个多么惧怕枯燥乏味的人啊,连谈恋爱都要轰轰烈烈,刻骨铭心才行呢。
然而偏偏遇到的象先森是恨嫁的,早在学校的时候,他就恨不能立马娶了我,这么说显得我很自恋,真实的情况是,刚毕业他立马提出要结婚,我是不肯的,那时候纠结的事太多。
我们俩的磨合经历了我崇拜他,然后因爱生恨,之后是不满足,到最后他拜服我的过程。
他在边远县的时候,努力赚钱,攒着给我买了一颗很贵的戒指,是不是钻戒不得而知,因为我从没机会得见,它应该沉入了那个有着竹海的县城外的某条溪流底。他和哥们还策划着给我来一个声势浩大的求婚,然而那时候我们总在吵吵吵,我要分手然后他求复合,我也总是反反复复,对待那如鸡肋般的感情。
但我现在都依然很喜欢他做的这件事,努力过,用心过,在看不到希望的时候掐灭心中的余火,扔掉信物,忘却誓言。勇敢而干脆,是我喜欢的血性。
戏剧的是,最终他的求婚特别简陋,2013年年末聚餐,领导请我们在酒店吃饭,他拿了酒盒上面的一根金色扎丝,圈了一个戒指来求婚。当他单膝跪在我旁边,同事们有的说,哎,别闹了!有的在笑,有的在起哄,场面特别尴尬,我的领导在一旁微微笑,不发一词,我也被突如其来的阵势搞得有点懵,正不知所措,他开口道:“XX,我。。。”话还没说完,就激动得红了眼眶,哽咽着,欲语泪先流,场面真挚感人,我也被被他带入,感染。最后他心中的话依然没有说出来,我知道我们的泪里面已然包含了太多太多,我懂。
此后我把这个金丝带扎的戒指珍藏,搬了几次家仍在。而那沉入水底的戒指,却是在我到处翻找无果,一再逼问下才得知的,也好,戒指的意义并不在于戒指本身。
以前他很能懂我“童话梦”的少女心,总是拿我会给你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来承诺我,知道水瓶座的他天马行空,很有新奇的点子。然而吵得架多了,什么婚礼也吸引不了我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已经不喜欢承诺了。他再也不会说以后怎样的话,而我也不再去求证什么。沉默,默契,用眼用心去感知,唯独不用耳朵。
要说信任,我是从不翻他手机的那种,极少吃醋,当他和号称哥们儿的女生勾肩搭背出现在我面前,我回头提醒他,“嘿,我不在也就算了,当着我的面是不是应该稍微注意下?”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郁闷一个事情:我怎么就不翻他手机?我怎么就不吃醋?甚至后来请求我,快去翻看他的手机,说这是我不在乎他的表现。
倒是他,没事拿我手机细细查看一通,密码告诉他,指纹解锁录了他的,随便看。
他很多次兴高采烈地和我提及他的女网友们,各种有趣的谈话,我也听得津津有味,这倒也没什么,我也会交各个层次的朋友,有些话适合讲给陌生的人,有时也交一些不同行业的网友。现在想来,作为我先生最大的一点好就是拥有无限自由了。
不能说我有绝对的自信,无所惧怕,而是心实在太散漫,随缘吧。我没有他曾把爱情当信仰的力量,甚至不会想得太长远。一辈子太长,不要轻易去说一生一世只爱一双人。爱永远在当下,可以轰烈,但爱要走的时候无需强求,来去如风,对于这个反倒看得很淡。
看似不功利其实才是最大的功利,过程可从来不会比结果轻松。
从不去说一辈子,我的计划从来都是两三年,五年我都觉得太长,经历了一些事,觉得人心才是最不可控的东西,弹指五年,光阴可以把一切都变了,能说我太有安全感太有优越感了么?不,只能说,我特别清醒,特别理智客观。他人若要离去,你拦不住;他人若要有辜负,你留不住心;他人若分离,他损失的是最好的我。
从前车马慢,现在一切都太快了,一不小心就走散。见惯了世界的光怪陆离,有的只是一颗能把握当下,坚守自己的心。
记得看过一篇文章,教我们不要晒幸福,大抵是“秀恩爱,死得快”,说有个明星,男人向她承诺,会买钻戒和豪华别墅向她求婚,她迫不及待po上网,结果男人第二天反悔了,她自己打脸。还有很多人一路恩爱,忽然有天狗血,出轨闹离婚争孩子争家产,血雨腥风。
我想,那种恨不得当着全世界的面大喊“老婆,我爱你,爱你一辈子”的人才最可怕,你知道一辈子有多长,一辈子能经历多少的事,怎样的机缘和耐力才能捱过一辈子那么长的时光无蹉跎吗,都无所知,没人知道,就敢信誓旦旦一辈子,而且还能不能有点新意,有点诗意,有点深意,哪怕“春风十里不如你”这种已然烂大街的话,好歹显得没那么肤浅。
人是不满足的,然而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大家眼睛紧紧盯着“要过上一辈子”这个宏伟的目标,太累,何不放松一下,把眼光转向沿途的风景,反倒不知不觉中就到达了目的地。
我想我作为悲观主义的一点好就是,最后所有的好结果都看成是命运额外的馈赠和嘉奖。
习惯了干脆利落的默默行动派,就受不了嘴炮的花言巧语,巧言善辩,早已经过了耳听爱情的年龄,只需一眼,便能识别是否用心。
我喜欢活在当下,珍惜眼下的每份幸福,所以该秀还得秀,至少现在的每刻是真实的幸福。大胆去晒幸福吧,即便有天会分离。倘若不小心一辈子了,老了还可晒着太阳翻着泛黄的回忆。
万一分离了,就尘封起来,告别的时候也是平静的放下,不要撕扯,扒开伤口给人看,无疑是雪上加霜,伤口撒盐,会更加疼痛。真正的放下,是放过彼此,一别两宽,各自生欢,即便做不到,也不示人,这是属于两个人自己的私事,岂容旁观指点,因这世间最无章法可寻,最道不清的莫过于感情了。
记得以前经常吵架,一伤心痛苦起来,恨不得分分钟让他滚出自己的世界,于是把各类社交网站跟他有关的图片,心情记录,逐一删除干净。风雨过后,两人和好如初,每每忍不住想晒的时候便提醒自己,以后又有的删了。于是不轻易晒苍白的照片、节日和感悟,换了一种客观的不动声色的细节记录,日后翻起来,看到的是时间滑过的痕迹,是一件件细微的事情和一帧帧生活画面,流露出温馨,说不定感念往昔的美好,便舍不得再争吵了呢。
我喜欢细节,有温度的生活小事,见微知著,反倒是小事上的心思可见人心。过节的花束,生日的礼物,比不上早上起来随手倒的一杯温开水;浪漫的烛光晚餐,庆祝的海鲜大餐,不如要出门提前为我准备好的晚餐,凡是用心的东西,不比花大价钱铺呈出来的光鲜亮丽的形式主义逊色。
很多年前读过一篇文章,说有对夫妇,吵架厉害,她半夜起来,发现床头放了一杯水,那是冬日,用保温杯装着,温度恰恰好,那天她才发现,一年四季,不管春夏秋冬,知道她会半夜渴醒,喉咙干痒,丈夫都会在床头为她放上一杯水。
她怔在那里,湿润了眼眶,日子不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吗?有个知冷知热的人,还奢求什么。
始终喜欢一种人,他们总会被生活中的细节感动,因为他们心里把美好织了网,所以才能网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温热 。
总有人在薄情的世界深情活着。
我俩的专业和兴趣爱好是不同的,但都经历了共同成长,慢慢融合的过程。
我不想象先森丢了专业,去周庄古镇的时候,鼓动他买了陶笛;他一直想买架子鼓,无奈总是搬家,一定下来,终于买了电子鼓,之后就是我作陶醉状欣赏录视频。看到一个关于古典音乐的公号,先加了群,然后推荐给他,他一开始不以为意,我便拿了他的手机关注,加群,发文章的链接给他,等到他闲暇时一听,果然不错,爬楼补习,发现都是大师在讲干货,受益匪浅,直叹要是大学有这样好的老师,专业上会更加精进。
又不知道从何时起,他也开始追随着我的步伐爱看书了,也许是开了公号,也许是受我看书的感染,去天津出差,把《皮囊》看完了,我趁着陪我妈逛商场的时间,才看了两章。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是他一个女网友送的,嘿!还有天喝醉了,半夜让我背《诗经》并要求释义,一直念叨,写得好美。。。《诗经》是今年生日他送我的礼物,收到的时候很是惊讶,怎么能想到送这本呢?
领导每次去办公室,都见他手捧一本书在认真读着,几次之后终于受不了,忍不住折返回去问:你最近咋这么上进了?太爱学习了吧!以往每次可是见他拿着手机在玩的人,画风转的太快。
我记得第一年送他的新年礼物就是一本《庄子》,那时候希望他好好看书,至于为什么还是文言文的《庄子》,大概是想他跟我一样,追寻庄子无为而治,潇洒自由真性情。
多年过去了,他也不爱看,也看不进去,我就不再勉强了,这愿望算是落空了,没成想无心插柳时反倒柳成荫,他自动自发爱上了,从《曾国藩家书》到《看见》,我买回另维的书,也是先被他抢先拿去看了,越来越能沉下心,现在居然能完整看完了一本了。有天看到朋友评他朋友圈:象兄最近变身知识分子了?
结婚日久,举案齐眉,很快所有的缺点都暴露,相看两生厌,如何才能敌得过长长的时日啊,必须要有感情之外的其他东西支撑,这个可以是事业,可以是兴趣爱好,可以是自己独有的才能,总之是属于自己的个人魅力,两人精神上的对等,思想上的门当户对。
最好的感情需与时日共成长。如钱钟书所言: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我想这是他眼中最好的杨绛,也是我眼中最好的婚姻观,不刻意,不强求,深情而不纠缠,却水到渠成自然造就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