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为 ,今收到 (身份证号: )以 方式出借的资金 元(大写: 元整)。借款期限 个月,利率 %(月/年)。还款方式为 。到期未还,每月支付 逾期罚息。
如未依约偿还本金或利息,出借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人电话: 通讯地址是: 。此地址作为催款函、对账单、诉讼文书等文书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的变更,需经出借人书面同意。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变更,相关文书及讼诉文书送达上述地址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保证书
本人(本单位)自愿为上述借款人进行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罚息,和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费用。担保的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通讯地址:
(上述地址作为催款函、对账单、诉讼文书等文书的送达地址。地址的变更,需经出借人书面同意。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变更,相关文书及讼诉文书送达上述地址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