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罪犯,都觉得监狱的生活会比看守所好。
每一个罪犯,都期望能早一点去监狱服刑改造。
每一个罪犯,被判决有罪之前都会在看守所“生活”一段时间。
一般来说,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后,第一天会在派出所关押,然后移送到看守所关押(取保候审除外),继而经历并接受侦查、起诉、审判等不同诉讼阶段和法律程序的审查。
在被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之前,罪犯的称呼还不能叫罪犯,只能称之为嫌疑人(被告人)。
在被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之后,罪犯的称呼才正式变更为罪犯。
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罪犯,会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剩下的刑期,不再移送监狱执行。
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上的罪犯,才会移送监狱执行。
即便看守所和监狱都是包吃包住包治病,但罪犯仍然更喜欢在监狱服刑,主要原因可能有三个。
一是待判的过程充满恐惧和未知。
只要一天没判,嫌疑人(被告人)的心态都会极为忐忑,每天在惶恐不安中煎熬。既期待好的结果,又害怕坏的结局。
判了之后,案件终成定局。大多数罪犯都希望能在监狱服刑,争取良好改造表现获取减刑,尽早回归社会。
当一个人被围墙所困,总会认为围墙外的世界会更好。
二是看守所的生活相比监狱而言更难熬。
1.看守所的活动范围极其有限,绝大部分时间只能在监室内活动,痛苦不堪。监狱的活动范围就大多了,有放风时间也有工作时间,能喘口气。
2.看守所几乎没有娱乐活动可言,度日如年。监狱可以有限选择一些娱乐活动,相对自在。
3.看守所不需要工作,没有踩缝纫机的机会,无法创造价值和收入,无所事事。监狱需要工作,必须接受劳动改造,通过踩缝纫机创造价值和收入,生活充实。
4.看守所只有在被谈话的时候才有一丝可能抽烟,监狱却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购买香烟,勉强实现抽烟自由。
5.等等等等……
即便都是被限制人身自由,被限制的程度也明显不同。
三是与家属的联系方式大有不同。
在看守所待判的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打亲情电话,家属也不能申请会见,嫌疑人(被告人)只能通过写信的形式与家属联系。
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与外界的联系方式就显得很丰富了。
1.写信。和看守所一样,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与外界互通往来。
2.主动拨打亲情电话。这个机会需要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得来。
3.家属电话视频会见。家属可以前往当地司法局预约然后进行远程视频会见,也可以通过手机下载软件在家预约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4.现场会见。家属提前预约,然后前往监狱进行现场会见。
在监狱,除了写信的对象不限直系亲属之外,亲情电话、视频会见、现场会见,联系的对象都必须是直系亲属,除非已经没有直系亲属。
如果一定要在两者之中选一个,罪犯都会选择去监狱服刑。
另外,如果罪犯希望家属汇款给自己改善生活,家属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汇款,也可以通过app或小程序进行汇款,每个地方有可能会有差异,具体还是以当地政策为准。
广东辖区内,可以通过粤省事app或小程序操作,点击进入主页,找到社会关爱栏目,点击监所服务,点击监狱服务,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汇款即可。
下期分享“监狱风云|罪犯怎么才能减刑”。
点个关注,不会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