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宁做兔子,不当老虎!
如果让我选择,兔子与老虎愿意做哪个,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兔子。当然这是现在的我,若是放在三十几年前,估计会盘算比较,但我相信,最终,也仍然会做出与现在同样的抉择。不为别的,禀性难移。
兔子,最大的优点是不会伤害别人,这一点是我最最看重的。老虎则不然,虽然恶狼之恶,完全应该食之而后快,可是,在捕获恶狼的过程中,难免会折草断枝,伤及无辜,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喜欢兔子,还因为兔子有矫健的四肢,逃跑起来无比的迅捷。虽然很弱小,也正因为弱小,所以自保的能力一定会出色,并且在迅速逃跑的时候,还要动一点脑筋,三窟并不多。
古语有云,上善若水。能屈能伸,才是君子之道。只要看一看现在留存的数量,老虎之稀少,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
我敬佩老虎的啸动山川,风云变色,然而,也只能是敬佩,还是不愿意去做老虎。哪怕被打上“胆小鬼”、“逃跑主义”一类标签,也在所不惜。
其实,怕死不是缺点,也不是如我一般小人物独享的特质。这次的疫情,全民戴口罩,不就是最好的注解吗?
我喜欢看历史一类的书。鉴古知今,物质文明的飞快前行,对于人的本质,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孔夫子遇上下雨,也会躲进树洞里,几千年来,想让最多数人甚至所有人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这个主旋律并没有变化。
虽然直接经验更能记忆深刻,很多事情还是不能去尝试的,哪怕是为了学习,比如上吊会死,这样的经验,只能通过别人(这么说是不是有点卑鄙无耻?)来获得。
不管哪种经验,多学点总不会错。当然,学以致用,仅仅做个书橱不是我的目的。
遇到事情,我喜欢首先从遥远的故纸堆里面去掏摸,一般总能摸到点什么,给了自己直接或间接的指导。年轻的时候,也是一样。
那时候刚刚离开广阔的平原,绿色的青纱帐,玉米秸秆的香甜,是记忆深处最醇和的佳酿。而城市生活,正如刘姥姥初进大观园,手足无措之下,自保的惊惧,让我事事谨慎——尽管还是吃了很多的亏。
吃亏是福,何况,那时也确实年轻。当时很多的不以为然,多年后发现都是自掘的陷阱。五十知天命,这话由自己说出来有些自大的嫌疑,因为虽然年齿够数,其实所知所会,相差远甚。
年齿的增加,还是增添了一项能力的,那就是回忆。梁公之谓老年人常思既往,确为至理。近些时日,林林总总陆续挤牙膏,对于年轻时经历的一段难忘时光,做了尽可能忠于“原著”的记录。时光却像砂纸,不断打磨记忆,这样的忠于,其实也已经少了许多的颜色。
大约是十篇吧。如果按照时间排一排序,《那年那月,照相糗事》,《那年那月,西直门》,《那年那月,那时月》,《那年那月,赤脚游颐和园》,《那年那月,已经遗忘的记忆》,《那年那月,客串拍电影之二》,《那年那月,那个警察》,《那年那月,那个土豆》,《那年那月,那间砖窑》,《那年那月,客串拍电影之一》。大致就是这个样子。
如果为了练笔,其实还有两个有趣的事情可以归入里面,一次是饿的不行,做了乞丐,吃光了那个大娘的存粮,另一次,半夜露宿,居然有一个乞丐与我同眠,让我疑心自己真的入了丐帮,不过还是算了吧,想写的,也差不多都写出来了。
青春都是美好的。虽然已经坐了高铁迅捷的离我远去,偶一回首,还是能发见几点零星的傻傻的光焰。就让那些光焰,远远的闪烁吧,不管照亮了谁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