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巧合的相遇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
我有一个朋友,叫大毛,爱称大毛子。
大毛是我大学体育课的同学,好巧不巧,我 两都坚决奉行着生命在于静止的人生宗旨。
于是一拍即合,十次体育课,我们能相约翘课8回,导致后来期末考试的时候,任课老师总怀疑我两走错了班。
相别与其他人翘课后的声色犬马,纸醉金迷,我和大毛特别的无趣。
8回里,我们大概有7回都在网吧打游戏。
还有1回,我在网吧等了他两个小时,然后被鸽了。
被鸽这件事儿,大概能排到我人生最厌恶的事情前三了吧,所以我发誓再也不要相信大毛了,一次被鸽,百次不容。
大毛子大概也知道我这脾气,并且念在我们前7回的情谊,主动道歉来了。
他恋爱了。
这个重磅八卦瞬间燃起了我熊熊的八卦之魂,大毛子已经母胎solo20年了,哪家白菜这么不长眼,竟然被他给拱到了?
出于对他故事的好奇,我选择了暂时性的原谅他一下。
那位姑娘,叫小桃,个子不太高,脸上略微有点婴儿肥,笑起来两只眼睛弯弯的,大毛特别的黑,且多毛,在大毛子的衬托下,小桃显得格外的白皙小巧。
他俩的认识也算天意让大毛子捡了这个大便宜。
大毛同寝室有个哥们儿A,谈了隔壁学校的一个妹子Q,这妹子Q是小桃的闺蜜。
哥们儿A和女朋友Q,本来是要把小桃介绍给同寝室的高富帅C的。于是哥们儿A假装打球崴了脚,称宿管阿姨对Q太熟了,肯定不让上楼,只好麻烦小桃去寝室给哥们儿A拿几本书。我们学校的书,贼厚贼重,便能给到高富帅C一个帮忙的机会,到时候哥们儿A和女朋友接口走掉,再留给小桃和C单独相处的机会。
(嗯… 这个巧合安排得,在事后被我反复嘲笑了很久…)
赶得好不如赶得巧,这话形容大毛是再贴切不过的了,正要回寝室的大毛子碰巧撞上了这一切,本着助人为乐的精神,大毛子理所当然的代替了小桃的任务,并成功加上了小桃的微信,两人在微信上你来我往了一段时间,就那么好上了。
02
热恋升温
“爱情即是一切”
初恋对于大毛来说,格外的重视,仿佛憋了20年的感情,终于有个人可以投放了,于是玩儿命般的对对方好,满腔热血,仿佛永远不会冷却一样。
我记忆中第一次见到大毛掉眼泪,也是因为小桃。
那是一个夏天,没有蝉鸣凉风的美好,只有席卷整个城市的狂风暴雨,糟糕的城市排水系统让路面上的积水没过行人的大腿,路边上被冲走的井盖留下一个个漩涡。
小桃生理期,在寝室疼得起不了身,给大毛打了通电话,这个看似平常的小事却让这个黑大个儿,心疼得眼泪啪啪得掉,仿佛下一秒他们就要生离死别。热恋中的年轻男女,好像总是喜欢把恋爱中的每一刻都渲染得轰轰烈烈,you jump,I jump。否则好像这段恋爱关系总是缺少一点意义,不够让未来去怀念和纪缅。
那个时候的大毛满脑子只有一件事,就是对她好,用尽一切的办法去对她好,倾尽所有的去对她好。好像时刻都带着为对方赴死的决心和勇气,坚信着自己和她是21世纪的JACK和ROSE,爱情即是一切,万物皆可抛。哪怕是西伯利亚冰山融化,或是印尼火山爆发,在那个时候的大毛眼里,都没有小桃的一个呵欠来得紧要。
有时候回过头想想,是不是当初太过用力,用光了后面的缘分和力气,才会逃不开最后分开的结局。
03
人会变月会圆
“我尽力了,但真的不行 ”
我记忆中第一次见到小桃哭,也是因为大毛。
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结局一样,大毛变心了,他喜欢上了我们学校的一个小师妹。
依旧是被翘掉的体育课,还是那家我们常去的网吧,小桃找到大毛。
“为什么”
“不合适”
“别撒谎”
“你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
“是”
“你们在一起了?”
“没有”
“好,那我们以后别联系了”
“好”
大毛回答的干脆,小桃走的也干脆,没有一句多的话,除了在我鼠标上的一滴眼泪,什么也没留下,至此以后,再未出现过。
那个时候我觉得小桃这姑娘真酷,处理起感情来干净利落,一点儿也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哭哭啼啼,拖泥带水。后来我想,大概她的感情随着大毛的变心,也一直在被消耗着吧。毕竟一个人开始不爱你了,是会有感觉的吧,love is a verb.
我记得那天我问大毛,为什么。
他想了很久,告诉我:
爱情来的时候,你是身不由己的,要走的时候,你还是身不由己,很难。
我尽力了,但是真的不可以。
不可以控制自己不去喜欢谁,也不可以控制自己继续喜欢谁,好像是被命运操控了一样。
我很想骂他,这个渣男,明明是自己的背叛,却把责任都推给了命运。
但我开不了口,那一刻的他让我觉得背叛者好像也不是那么的快乐,看着大毛那两年对小桃的好,好像他真的尽力了,只是消散的喜欢真的再也回不来了。
后来,大毛还是和小师妹在一起了,再后来,我们毕业了,大毛去了小师妹的家乡,我也没再见过大毛。
毕业后一年,大毛和小学妹顺利的步入了婚姻殿堂,我收到了他俩的请帖,照片上的他们如大多数结婚照里的小夫妻一样,佳偶天成。但有一个瞬间,让我恍惚觉得照片里那个人好像不是大毛,又好像依然还是大毛。我忽然想起了小桃,一下觉得有点难过了起来,曾经那么那么喜欢的一个人,怎么会有一天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那么那么亲密的一个人,也会说完再见以后就再也不见了。
我有一个朋友,叫大毛,我见证了他人生的一个段落。
我有一个朋友,他告诉我,喜欢是会自己溜走了,来去自由,我们都是在人间等待爱神选择的人,他要你爱,你便得爱,他要你不爱,你的爱,会消失不见,而这一切,作为当事人的你,身不由己。
hey,大毛,祝你幸福。
BY:一颗卤蛋
公众号:卤蛋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