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平《写作的理由》

写作的理由

写作是精神生活的方式之一。

人有两个自我,一个是内在的精神自我,一个是外在的肉身自我,写作是那个内在的精神自我的活动。普鲁斯特说,当他写作的时候,进行写作的不是日常生活中的那个他,而是“另一个自我”。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外在自我会有种种经历,其中有快乐也有痛苦,有顺境也有逆境。通过写作,可以把外在自我的经历,不论快乐和痛苦,都转化成了内在自我的财富。

有写作习惯的人,会更细致地品味、更认真地思考自己的外在经历,仿佛在内心中把既有的生活重过一遍,从中发现丰富的意义并储藏起来。我相信人不但有外在的眼睛,而且有内在的眼睛。外在的眼睛看见现象,内在的眼睛看见意义。被外在的眼睛看见的,成为大脑的贮存,被内在的眼睛看见的,成为心灵的财富。

许多时候,我们的内在眼睛是关闭着的。于是,我们看见利益,却看不见真理,看见万物,却看不见美,看见世界,却看不见上帝,我们的日子是满的,生命却是空的,头脑是满的,心却是空的。外在的眼睛不使用,就会退化,常练习,就能敏锐。内在的眼睛也是如此。

对于我来说,写作便是一种训练内在视力的方法,它促使我经常睁着内在的眼睛,去发现和捕捉生活中那些显示了意义的场景和瞬间。只要我保持着写作状态,这样的场景和瞬间就会源源不断。相反,一旦被日常生活之流裹挟,长久中断了写作,我便会觉得生活成了一堆无意义的碎片。事实上它的确成了碎片,因为我的内在眼睛是关闭着的,我的灵魂是昏睡着的,而唯有灵魂的君临才能把一个人的生活形成为整体。所以,我之需要写作,是因为唯有保持写作状态,我才真正在生活。

我的体会是,写作能够练就一种内在视觉,使我留心并善于捕捉住生活中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如果没有这种意识,总是听任好的东西流失,时间一久,以后再有好的东西,你也不会珍惜,日子就会过得浑浑噩噩。写作使人更敏锐也更清醒,对生活更投入也更超脱,既贴近又保持距离。

有各种各样的收藏家。作家也是收藏家,他专门收藏自己的作品。当他打开自己的文柜,摆弄整理自己的文字时,那入迷的心境比起集邮迷、钱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他的收藏品只有一个来源,便是写作。也许正是这种特殊的收藏癖促使他不停地写呵写。

文字是感觉的保险柜。岁月流逝,当心灵的衰老使你不再能时常产生新鲜的感觉,头脑的衰老使你遗忘了曾经有过的新鲜的感觉时,不必悲哀,打开你的保险柜吧,你会发现你毕竟还是相当富有的。

勤于为自己写作的人,晚年不会太凄凉,因为你的文字—也就是不会衰老的那个你—陪伴着你,他比任何伴护更善解人意,更忠实可靠。灵魂是一片园林,不知不觉中会长出许多植物,然后又不知不觉地凋谢了。我感到惋惜,于是写作。

写作使我成为自己的灵魂园林中的一个细心的园丁,将自己所喜爱的植物赶在凋谢之前加以选择、培育、修剪、移植和保存。我不企求身后的不朽。在我的有生之年,我的文字陪伴着我,唤回我的记忆,沟通我的岁月,这就够了。我也不追求尽善尽美。我的作品是我的足迹,我留下它们,以便辨认我走过的路,至于别人对它们做出何种解释,就与我无关了。我把易逝的生命兑换成耐久的文字。

文字原是我挽留生命的手段,现在却成了目的,而生命本身反而成了手段。最纯粹、在我看来也最重要的私人写作是日记。我相信,一切真正的写作都是从写日记开始的,每一个好作家都有一个相当长久的纯粹私人写作的前史,这个前史决定了他后来之成为作家不是仅仅为了谋生,也不是为了出名,而是因为写作乃是他的心灵的需要。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的日记。他向自己说了太久的话,因而很乐意有时候向别人说一说。人生最宝贵的是每天、每年、每个阶段的活生生的经历,它们所带来的欢乐和苦恼、心情和感受,这才是一个人真正拥有的东西。但是,这一切仍然无可避免地会失去。通过写作,我们把易逝的生活变成长存的文字,就可以以某种方式继续拥有它们了。这样写下的东西,你会觉得对于你自己的意义是至上的,发表与否只有很次要的意义。

写作的快乐是向自己说话的快乐。真正爱写作的人爱他的自我,似乎一切快乐只有被这自我分享之后,才真正成其为快乐。他与人交谈似乎只是为了向自己说话,每有精彩之论,总要向自己复述一遍。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进入了写作的实质。这表明第一,他意识到了并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第二,他有了与自己灵魂交谈、过内心生活的需要。

写日记一要坚持(基本上每天写),二要认真(不敷衍自己,对真正触动自己的事情和心情要细写,努力寻找准确的表达),三要秘密(基本上不给人看,为了真实)。这样持之以恒,不成为作家才怪呢—不成为作家才无所谓呢。

写作也是在苦难中自救的一种方式。通过写作,我们把自己与苦难拉开一个距离,把它作为对象,对它进行审视、描述、理解,以这种方式超越了苦难。一个人有了苦恼,去跟人诉说是一种排解,但始终这样做的人就会变得肤浅。要学会跟自己诉说,和自己谈心,久而久之,你就渐渐养成了过内心生活的习惯。

当你用笔这样做的时候,你就已经是在写作了,并且这是和你的内心生活合一的真实的写作。遇到恶人和痛苦之事,我翻开了日记本,这时候我成为一个认识者,与身外遭遇拉开距离,把它们变成了借以认识人性和社会的材料。

以为阅读只是学者的事,写作只是作家的事,这是极大的误解。阅读是与大师的灵魂交谈,写作是与自己的灵魂交谈,二者都是精神生活的方式。本真意义的阅读和写作是非职业的,属于每一个关注灵魂的人,而职业化则是一种异化。文字的确不能替我们留住生活中最好的东西,它又不愿退而去记叙其次好的东西,于是便奋力创造出另一种最好的东西,这就有了文学。

写作不是简单地把外在世界的东西搬到了内在世界中,它更是在创造不同于外在世界的另一个世界。雪莱说:“诗创造了另一种存在,使我们成为一个新世界的居民。”这不仅指想象和虚构,凡真正意义上的写作,都是精神自我为自己创造的一个新世界。

席勒曾说,任何天才都不可能孤立地发展,外界的激励,如一本好书、一次谈话,会比多年独自耕耘更有力地促进思考。托尔斯泰据此发挥说,思想在与人交往中产生,而它的加工和表达则是在一个人独处之时。这话说得非常好,但我要做一点修正。根据我的经验,思想的产生不仅需要交往亦即外界的激发,而且也需要思想者自身的体贴和鼓励。如果没有独处中的用心加工和表达,不但已经产生的思想材料会流失,而且新的思想也会难以产生了。

灵感是思想者的贵宾,当灵感来临的时候,思想者要懂得待之以礼,写作便是迎接灵感的仪式。当你对较差的思想也肯勤于记录的时候,较好的思想就会纷纷投奔你的笔记本了,就像孟尝君收留了鸡鸣狗盗之徒,齐国的人材就云集到了他的门下。

为何写作?为了安于自己的笨拙和孤独。为了有理由整天坐在家里,不必出门。为了吸烟时有一种合法的感觉。为了可以不遵守任何作息规则同时又生活得有规律。写作是我的吸毒和慢性自杀,同时又是我的体操和养身之道。

如果一个人写出了他真正满意的作品,你就没有理由说他无家可归。一切都是身外之物,唯有作品不是。对家园的渴望使我终了找到了语言这个家。拿起书,不安—应当自己来写作。拿起笔,不安—应当自己来生活。我相信,不但写作,而且所谓的写作才能,都是一种习惯。

托尔斯泰在日记中叮嘱自己:无论好坏时时都应该写。他为什么要这样叮嘱自己呢?就是为了不让写作的习惯中断。如同任何习惯一样,写作的习惯一旦中断,要恢复也是十分艰难的。相反,只要习惯在,写得坏没有关系,迟早会有写得好的时候。有的人必须写作,是因为他心中已经有了真理,这真理是他用一生一世的日子换来的,他的生命已经转变成这真理。通过写作,他留下了真理,也留下了生命。读他的作品时,我们会感到,不管它的文字多么有分量,仍不能和文字背后东西的分量相比,因而生出敬畏之心。

我写作时会翻开别人的文字,有时是为了获得一种启发,有时是为了获得一种自信。写作与思考的关系—有时候,写作推动思考,本身是愉快或艰难的思考过程。较多的时候,写作记录思考。如果在记录时基本不做修改,则那些思考或者是成熟的,或者是肤浅的。最多的时候,写作冒充思考。当然,这样一来,同时也是在冒充写作。

写文章与思考是两回事。我发现,许多时候,我以为自己在思考,其实脑子里只是在做着文字的排列组合。这肯定是以文字为生的人的通病。如果说写作犹如分娩,那么,读自己刚刚出版的作品就恰似看到自己刚刚诞生的孩子一样,会有一种异常的惊喜之感。尽管它的一字一句都出于自己之手,我们仍然觉得像是第一次见面。的确是第一次。一堆尚未出版的手稿始终是未完成的,它仍然可能被修改甚至被放弃。直到它出版了,以一本书的形式几乎同时呈现在作者和读者面前,它才第一次获得了独立的生命。

读自己的手稿是写的继续;只有当手稿变成可供许多人读的书之后,作者才能作为一名读者真正开始读自己的作品。此后他当然还可以再做修订,但是,由于他和读者记住了第一副面孔,修订便像是做矫形手术,与作品问世前那个自然的孕育过程不可同日而语了。一切执着,包括对文字的执着,只对身在其中者有意义。隔一层境界看,意义即消失。例如,在忙人眼里,文字只是闲情逸致;在政客眼里,文字只是雕虫小技;在高僧眼里,文字只是浮光掠影。某位作家太太下的定义:作家是一种喜欢当众抖落自己的或别人的隐私的人。作家的辩护:在上帝或永恒面前,不存在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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