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昭君,我想记录我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今天是我每日一篇文章的第1035天。
今天分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先分享一桩奇案。1893年的圣诞节前夕,在伦敦的郊区,一所普通的房屋外,围了一大群人,他们在声讨一位“杀人犯”,这个“杀人犯”杀了一个绝不能死的人。这个绝不能死的人是人们心中的英雄,是司法公正的准绳,是智慧和勇敢的化身。
与此同时,更多人走上伦敦的街头游行示威,抗议这位“杀人犯”的独裁专横。就连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也对此表示非常失望。那么。到底是什么人的命案能引发如此轰动呢?这个绝不能死的人就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私家侦探,也就是今天要介绍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杀死福尔摩斯的恰恰是创作出他的人。也就是英国作家亚瑟·柯南·道尔。
其实民众抗议的正是作家柯南·道尔在《最后一案》里,让福尔摩斯与邪恶的组织头目莫里亚蒂同归于尽的这一情节。读者无法接受机智、机敏、勇敢、正义的福尔摩斯在这一案件里面死亡。
当然我们知道,福尔摩斯只是一个虚构出来的文学形象,能够让这一形象如此深入人心,也不得不佩服作家的精深功力。作者柯南·道尔1859年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他的父亲在年轻的时候在绘画方面小有名气,所以绘画艺术对于幼年的柯南·道尔影响很大。让他能在文字当中写出独特的艺术见解。
后来,柯南·道尔考入了爱丁堡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毕业不久便开设了私人诊所,当时诊所一天来不了几个病人,他就利用空闲时间开始文学创作,27岁时柯南·道尔以自己的老师约瑟夫·贝尔为原型,创作出福尔摩斯系列的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
这是福尔摩斯在文学舞台上的首次亮相,陪衬他的是一位从阿富汗刚回国的军医华生。华生看上去更像是福尔摩斯的助手,这符合柯南·道尔跟老师贝尔之间的关系。
虽然《血字的研究》仅仅为柯南·道尔带来了25英镑的稿费,但是却让读者见识了一个不同于以往所有人的超级侦探形象。瘦削的高个子,鹰钩鼻下锐利如猎鹰般的眼神,对事物极其敏锐,精准观察力,善于从庞杂事物当中抽丝剥茧的逻辑特理能力。
这些都让福尔摩斯成为读者口口相传的最强侦探。三年后,柯南·道尔发表了《四签名》,同样由福尔摩斯主导,华生辅助。他们历经艰辛,终于将凶手捉拿归案。
福尔摩斯也说出了那句名言,首先要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那其余的,不管多么离奇,难以置信,也必然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四签名》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也给柯南·道尔带来了丰厚的收入,也奠定了他在英国文坛的地位。从那以后,柯南·道尔弃医从文,专职从事小说创作。
在柯南·道尔之前,侦探小说充其量只是文学的副产品,没有系统的,独立的风格。但柯南·道尔重新定义了侦探小说,他一生中创作中短篇侦探小说六十余篇。他笔下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为了老幼皆知的传奇人物。可以说是柯南·道尔将侦探小说推入了世界文学的殿堂。
1894年,柯南·道尔决定停止更新侦探小说,所以他在《最后一案》这篇文章中,他不想继续系列故事,便亲手“杀掉”了福尔摩斯,让福尔摩斯和邪恶头目同归于尽,然后就出现了我们开头分享的那一幕。
无数福尔摩斯的崇拜者严正抗议。对作者柯南·道尔进行威胁和谩骂,这一场景就是文学史上的奇迹。福尔摩斯的人物形象太强了,强大到作者根本“无权控制”福尔摩斯的生死。这时的福尔摩斯已经超脱了文本,成了和作者一样并行存在的人。
作者柯南·道尔对此也又惊又喜。于是在下一篇《空屋》一案里,利用严谨的逻辑让福尔摩斯完美复活,又掀起了新一轮探案狂潮,他的侦探小说在英国受欢迎的程度,几乎可以和莎士比亚、狄更斯相媲美。
小说里虚构的,伦敦贝克街的福尔摩斯居所,也成了去伦敦旅行的必然去处,而且还有一个数据也足以让柯南·道尔无比自豪。根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统计,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频繁的被搬上荧幕的文学形象。据不完全统计,从1900年以来,有75名演员,在超过200部的电影或电视剧中扮演过福尔摩斯。
这样看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了神探的代名词,也变成一种智慧符号。那他又和其他神探波罗、柯南、金田一、明智小五郎这些人有什么不同呢?
综合《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六十篇故事,不难发现福尔摩斯比其他侦探更纯粹,他将探案视为事业乃至生命。他对和探案无关的内容完全感兴趣,甚至连地球围着太阳转的常识,他都不了解。
他认为人的大脑就像个箱子,只能装下有限的东西,所以会刻意忘记一些和探案无关的事。他精通解剖学,甚至会用棒子抽打尸体,只是为了区分人死后伤口和死前伤口有什么区别。为了研究毒药,他认真地研究化学,手上都是被化学用品腐蚀的伤口,这也使得没有任何毒素能够逃出他的法眼。他熟悉各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复杂悬疑的案底也如数家珍。他精于刀剑拳术,在危急时刻,甚至可以一个人搞定犯罪分子。
福尔摩斯舍弃了正常生活,将自己献给了侦探破案事业。当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说出那句,如果我的生命历程今夜结束,我应该心安理得的宣言时,我们看到了这位伟大侦探视死如归的勇气。用自己完整的生命维度,专情于自己的探案人生这就是福尔摩斯最与众不同的地方,也是他最大的个人魅力。
在《血字的研究》里,刚从阿富汗回国的军医华生,在和福尔摩斯的初次相遇时,就判断出华生刚从阿富汗回来。这不是偶然,而是整个《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经常出现的神奇时刻。
隔着一条街,仅仅看过一眼,福尔摩斯就断定一个衣着平常的送信人是一个海军陆战队退伍的中士。推理过程是这样子的:福尔摩斯看到送信人的手背上,有蓝色的铁锚刺青,让人联想到海员的特征,然后他看到这个人的走路姿势,很有军人风范,留的络腮胡也是部队的规矩,在确定他曾经是海军陆战队的军人后。福尔摩斯观察他身上,还有傲气的气派和威严,似乎善于发号施令。加上年纪,自然推理出他是一个中士。
《四签名》里,福尔摩斯仅仅凭华生刚得到的手表,就推断出华生的哥哥马虎邋遢,生活拮据,死于酗酒,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原来手表看起来价格不菲,表壳上刻着字母H.W,W正是华生姓氏的英文缩写,而观察来看,手表的制造日期是在50年前,是上一代人的定制表,那上一代人的表大多数会传递给下一代。而英国人习惯下一代的长子和父亲重名。华生的父亲去世多年,手表显然是华生从刚去世的哥哥那里拿来的。
表壳下有多处伤痕,如此对待一块价格昂贵的表,足以看出华生的哥哥行为邋遢,同时这款表壳里面,有四个明显的当铺刻痕,间接说明华生哥哥生活拮剧,将手表当掉了四次。而手表盖子的上弦孔,有很多钥匙戳上去的痕迹,神志清醒的人怎么用钥匙去戳手表呢?
显然是醉汉做的。重新梳理一遍所有线索,福尔摩斯的推断就顺理成章了。《名侦探柯南》的第一集,元霄飞车杀人案致敬了这个情节,主角工藤新一与一位素不相识的小姐握手后,迅速判断出她是体操运动员,因为工藤新一观察了她的手茧和膝盖。
对比起来,《名侦探柯南》中的主角,并没有福尔摩斯说一不二的判断力和精准绝伦的推理能力。柯南更像是心理学大师,常常会从罪犯的动机出发。甚至会说出“犯案的罪证就在凶手身上”这种话。让凶手自己将证据拿出来,分析程度就比不过福尔摩斯的纯粹推理。
《血字的研究》这样标杆式的侦探小说,不仅推理出众,更在于它多变的叙事方式。从开始到最后,作者不停地变换叙述视角,比如福尔摩斯的出场足够惊艳,华生首先是从朋友口中得知福尔摩斯的存在。朋友的寥寥几句,就完美勾勒出了福尔摩斯的轮廓。
他想法有点怪,是个正派的人,研究很杂乱,会用棍子抽打尸体。这个朋友所起的作用,就是向华生和读者初步地介绍福尔摩斯,在华生与福尔摩斯决定合住后,朋友自然退场,向我们介绍福尔摩斯的任务就落在了华生身上。
作者把视角进行了巧妙的转换,让华生通过制作知识表,计算出福尔摩斯的知识储备与福尔摩斯对报纸内容的争论,引出了福尔摩斯自创的探案学科演绎法。对陌生人身份的推理,展现出福尔摩斯观察的细致,反映的迅速。
这多个事件都渲染出福尔摩斯的神奇。在案件进行时,两位警探又成了主要叙述者。他们常常提供一些干扰项,让案情更加扑朔迷离。也是若隐若现地为读者提供残缺不全的线索,同时反衬出福尔摩斯的纠错能力。
最惊彩的情节莫过于杀人真凶霍普的落网,当第二位受害人斯坦格森的死亡,推翻了之前所有的推理时,案件似乎进入了死角,警探们束手无策,福尔摩斯却毫无征兆地用手铐,拷住了一个看似完全置身事外的车夫,案件瞬间水落石出。
这种突如其来的破案节奏,给读者带来了久久不能平静的巨大震撼。因为除了福尔摩斯,所有人都被蒙在鼓里,罪犯突然落网。但他如何杀人,为何杀人,福尔摩斯又是如何得知罪犯姓名。
这一系列问题,作者均没有立刻说明,而是把时间调回了30年前,用客观的第三人称讲述了凶手的杀人动机。故事清楚后,又转由华生作为第一视角,补充罪犯霍普的犯罪过程。
《血字的研究》连续设置了数十个不同身份的讲述者,看似随意,实则精心安排的整个故事的行闻节奏,从侦探到警察,转移到罪犯,再到笔者华生,回忆的插叙,线索的铺垫和反转。不光让人从不同的侧面了解了福尔摩斯,也让读者更加理解罪犯的心理动机和推理的难度。
本书的最后还带来了一个发人深省的辩证思考。杀人犯霍普是个充满执念的善良的人,后半生一直会在复仇里度过。因为法律的不公,磨门教徒欺男霸女,夺财杀人却能够逍遥法外,真正的好人一生颠沛流离,只为给心上人讨回公道,却被折磨得身患绝症。
这个看似最大恶极的凶手,甘愿冒着被抓的风险,也要找回心上人三十年前的戒指。他的杀人手法更是让人心疼,与被害人一人吞服一颗药丸,一颗有毒,一颗无毒。他知道自己也成了罪犯,所以一切全凭天意,他冒着自己也可能当场身亡的风险做赌注,本该是罪不可赦的凶手,却拥有了远比那两个死者更加温暖的人性。
到了故事的最后,霍普因为绝症去世,而没有受到法律审判时,我们看到了作者给予这个人物的同情,因为黑暗的法律没有资格审判一个被残酷社会扭曲的人,他的方式是错误的,但他渴望的正义是改造一个时代或社会的基础。虽然那个时代不能给他,但作为福尔摩斯系列中出现的第一个罪犯,霍普称得上是一位“可敬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