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写了三部蕾秋的书,喜欢她的书是因为第一部《一个人的朝圣》,然后便有了《奎妮的情书》和这本《时间停止的那一天》。三部书都很有蕾秋的特点,两条线,一条正在进行的故事线,一条回忆过去的故事线,在某一个时刻,两条线无缝合在了一起,构成了完整的故事。故事的情节设计并不复杂,但是通过两条线的铺陈,重点情节便成了扑素迷离的悬念,吊足了读者的胃口,最终的结局,虽然不是完美的,但都是温暖的,让读者对那些惆怅的回忆稍微释然了些。
《时间停止的那一天》的故事线,我用正常的时间线整理出来了故事的情节走向:
善良的戴安娜曾经是一个漂亮的歌女,在过去,这曾经是一个下三九的职业,戴安娜不曾对任何人提起自己的职业,与西摩结婚之后,就成为了相夫教子的全职太太,他们有两个可爱的孩子,拜伦和露西,他们是生活优渥的中产阶级,不出意外的话,两个孩子也有着美好的前途。拜伦最好的朋友,詹姆斯,是个聪明的家伙,他告诉了拜伦关于闰秒的事情。
也许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拜伦以为看到了闰秒,间接导致了在迪格比路的事故发生,一个月后,当他和母亲一起去看小女孩珍妮的时候,她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小女孩的母亲贝弗莉打起了戴安娜的主意。她想通过戴安娜来摆脱自己贫苦的生活。故事一步一步的发展,她打电话说珍妮的腿缝了两针,是因为她。善良的戴安娜便开始了对贪婪的贝弗莉无休止的欲望的填充,但那是个无底洞,怎么都填不满,本身就有抑郁症的她,更加焦虑。
直到有一天,贝弗莉又说她的女儿不能走路了,然而,这一切不过是威胁手段罢了,她得到了一架昂贵的手风琴。詹姆斯决定举办一场音乐会,亲自查看珍妮的伤口,他发现了破绽,女孩的弯腿器在另一只腿上。拜伦即便知道了,也没有拆穿贝弗莉母女,只是,有一天,他引导女孩抬起了不能走路的腿,贝弗莉终于停止了无休止的索取。
生活总是在一瞬间被颠覆,只是一瞬间,在那个暴雨天,戴安娜溺水身亡,好友詹姆斯离开,父亲失控,拜伦被认为有精神问题,所有的一切都失衡,最终,拜伦被送进了贝什利山,他要留在那里,因为那里有他的母亲,一待就是四十多年,从十几岁的孩子,到了头发花白的垂暮年纪,这么多年,拜伦都用吉姆的名字来生活,假装自己的过去不存在,那是他不可触碰的过去。
因为贝什利山的拆迁,他进了咖啡馆,遇到了艾琳,最终和老友詹姆斯重逢,生活总是这样诗意,在一瞬间剥夺你的一切,又在不经意间还给你过去的流转岁月。与詹姆斯交换信物的一瞬,吉姆和拜伦合二为一,他的现在和过去融为一体,他又是拜伦了。
可怜的拜伦,用了大半生,陷入自己曾经的错误里,一直走不出来,失去母亲的痛,让他再也不能过上正常的生活,他让自己成为了异常。生活总是如此,一瞬间,就改变了人生的轨迹,时间不可逆转,我们所能做的只有珍惜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