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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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比较久不联系的朋友,突然向我问到,哎,你恋爱了吗?我说还没有啊。他说,哇你真可怜。

       立刻想起前些日子还有一朋友在和我寒暄几句后,叹了口气,说他又分手了。然后是他大概4,5段对我来说冗长且毫无意义的恋爱史,看他说的情节跌宕起伏眉飞色舞,我用我受过的最好教养与礼貌,面带微笑装作听得饶有兴趣的样子说,那你的人生可以说是相当精彩了。可能是我演技高超,他真的以为我在羡慕他,于是语重心长说,你条件也不差,没事的时候多想想你自己问题出在哪里,然后好好谈一场恋爱吧。

       那一刻发自内心笑得相当灿烂对他说,好的。


        然后就想到自己小时候。那时我在上海念书,同桌是一个平时来回都是坐校车的本地小女生,不算好看的---你说说女孩子不留长头发怎么能当仙女(掀桌。有一天晚上我们学校有举办一个篝火晚会,总之就是晚上放学后不让我们回家,每个人端个小凳子在操场上等待天黑之后的表演。学校呢为了我们的安全,让所有家长等在门外。那时候大概三年级,我们并没那么期待表演本身,但我们超级觊觎结束后的烟火表演。但在此之前我和我的小同桌大吵了一架,原因大概是我把她发箍上的一个小钻石弄掉了。她生气,我道歉,她还不理我,那我就觉得委屈了---我继续当着她的面,把她的粉红色铅笔折断了(。。。女孩子嘛,紧接着就放声大哭。当时我更是迷之傲娇并不理她。好在之后立刻就要去操场了,她只能气鼓鼓地擦掉眼泪端起板凳去看篝火晚会。还好我们大家都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看到篝火这种东西,超级开心,果然不到一会儿我和她又开心地聊起天来。重点来了,烟火表演开始啦!大规模的烟花表演能在上海校园里见到现在想想也是不容易的,于是我们就很想放飞自我啊,但边上都是别的小伙伴啊,周围走不开的啊,怎么办呢?站在凳子上吧!趁老师不注意我俩立刻站上凳子,然后高高地跳了起来,然而我也在她跳在高空的时候,趁她不注意推了她一下。说实话当时的我只是单纯的恶作剧想吓吓她,并没有意识到我可是一个徒手就能折断铅笔的男人啊(傲娇脸。啪,她脸朝地摔了下来。周围的烟火声和赞美声在我脑子里并遮盖不了她当时的哭声,看到她手上三四处脸上至少两处脱皮然后流血的场面我简直吓呆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小孩子终究还是小孩子,我怕的其实并不是脱皮流血之后在她脸上会不会有痕迹之类的问题。我怕的是今天她不坐校车回去了,她爸来接她的时候看到她女儿变成这样,会不会狠狠揍我啊(。。。但我当时大概知道,人家小女生一定是特别特别疼特别特别难过。我也不知道中间这段她哭得惨烈我怕得爆炸的时间持续了多久---但表演终究还是结束了。然后陆陆续续家长进校领着孩子走了,一个径直走向她的男人走了过来,“哦呦囡囡哪能斯提啦(宝宝你发生什么了?”我大概已经做好被揍的准备了,然后听到她说,“没什么我不小心摔倒了。”她就是夸张到在她爸过来的前一秒钟立刻忍住了眼泪,然后强装淡定承担了这一切。关心了一阵子之后她爸拉着她的小手准备走了,而我自始至终都是懵逼的。临走前她突然用饱有眼泪的笑眼回头对我说,“你觉得烟火表演好看伐,我觉得超好看的~~~" 当时就立刻又懵了一次,心跳简直要破表,当时就决定,OK,你是我的初恋了

         其实后来的我们相处起来和平时并没有多大区别,我还是一言不合就折断她的铅笔(。。。后来的后来我回老家念书了,我们就没有然后了。我身边只有两三张有一年我们春游去和平公园放风筝的那种很小的打印出来的数码照片。不仅像素差,比较模糊,有一张甚至有被别人不小心撕碎了一点点。但最主要的是,我们身边都有大把的,其他的人。

         后来越来越大,当年的小同桌早已毫无交集。生命中也慢慢开始出现有那么几个愿意把手给我牵的女生,大概确实也有出现那么几个向闺蜜们抱怨我和其他女生走得好像很近的女生。我觉得这是我的幸运。但我呢,对身边的人似乎都再也没有出现什么特别的感觉了。于是我一旦摊上一些这方面的事,我就装傻,我就插科打诨,我就“哈哈“,我就“哦”,我就“别开玩笑了”。后来到了高中,一方面要学习一方面又处于颜值低谷(。。。加上刚好迷恋上动漫和恐怖片,完全沉侵在二次元和血腥的世界里无法自拔。日子其实过得也并不无聊。直到大学,大概来之前可能是有期待着些什么吧,但到现在什么都没发生的情况下,我内心居然也毫无波动。


       虽然现在的日子过得相当惬意和潇洒,但突然发现,我似乎再也没有什么故事可以向别人说起了。


       你现在大概应该会猜测我说,这大概是痴情吧,初恋那样难忘。我确实也听说很有多人很是痴情,即使异地恋特别难却也能撑得下去。可是,那永远都不会是我。忘却并不是失忆。当我在写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的时候,突然就想起了她,然后等我写完,立马就能将她再抛到脑后,这才叫真正的忘却。现在万一有一个人,把之前小女生的微信给我,我大概会说谢谢,然后忽略。我现在已不太记得清楚她以前长成什么样了,也并不想知道她现在长成什么样,变了多少,经历了什么过得还好吗。就算以后万一遇见了,看着她的脸,我也再也想象不到夹杂着心跳声和哭声的烟火声是什么感觉了。结局不过是你好啊,再见吧。在生命中,我们总需要有那么一些人,美好的出现,然后错过。嗯,就像那场烟火。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经常听到有一句话叫作,没有恋爱的大学不算大学。我这么理性的人,就试图想去理解这句话的逻辑在哪里。可是我怎么就想不通,难道每个人都能恰巧在大学期间碰上那场烟火吗?显然不是。那为什么这句话没有那么多人反驳?我能想到的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在现在社会成功学价值观非常强烈的影响下,大概只有大学期间的恋爱可以做到比小的时候自由,也比出社会后的梦幻吧。刚好几天前和一即将毕业的朋友吃饭时讨论到万一以后相亲,她会想要对方至少有房吗这种问题。她说肯定啊,除非特别喜欢,不然大家都差不多的情况下,为什么不选择一个有房的人呢,至少家境和我差不多吧,我不想自己选择去吃苦。作为男生,我觉得这特么太现实了,也太特么有道理了。所以我大概能猜到,太多太多我们这般的家境一般,外貌一般,性格一般的,不那么幸运的男生女生们,真的只有在大学期间,是站在最接近有烟火的地方了吧。于是他们迫不及待进入大学,先试探:感觉ta还可以吧而且好像不讨厌我;然后相处,我愿意努力变成ta最期待的模样啊;最后陪伴:我终于在痛苦时有人诉说了,终于好像有人在乎我了,有人陪伴真美好呢!但说到陪伴太俗气了,不如换个词---这是爱情吧!

         然而,陪伴应该是爱情的目标而不是产生爱情的原因。陪伴它属实,它趋向于平凡,趋向于日常生活的妥协;爱情它属灵,它趋向于惊喜和意外,它趋向于没有缘由的到来。说到底,陪伴当作的的爱情,它没有灵气,它不够浪漫。我是一个喜欢独处的人,我基本不太执着于得到别人的认可,失落时插上耳机也能立刻得到,我想要有的所有慰藉。所以我想回答那位说我可怜的朋友,谢谢关心,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自己一个人还真是过得相当好。刚好我也是一个崇拜浪漫的人,我也大概可以回答那位让我找好原因好好恋爱的朋友说,原因太简单了,因为到现在我遇到的人,没能让我心跳,我要重新找到一个持续绽放的烟火。

        要是两年前的我,看到我写得这些东西,一定会嘲笑到死---多大人了还没学会成长?不知道人生最终总是有各种妥协的么?还浪漫?还心跳?这作文价值观初一水平不能再高了吧?同时最近有和我聊天的人应该知道,我经常把“年轻且叛逆”挂在嘴边。也是个外人看起来相当傻逼相当浪漫的词呢,但我次说起都是认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说一定必然那类肯定的词了,取而代之是应该大概这类具有摇摆性的词。因为我知道,现实和理想总有差距,如果最后只能妥协的话,那么事情开始之前说得不那么绝对,最后的我应该会舒服一点---生而为人,我想放过自己。 但放过自己这件事真的太让人感到温暖了,有一天我突然开始害怕了,放过自己这件事情会不会上瘾?那,那我这一辈子是不是真的就只能这样放过自己下去了?

         绝对不行。我要在这段时间并不长的可以书写自己人生最关键的时刻,找回被我抛弃许久的叛逆,感情方面也好学业选择方面也罢---不然你知道吗,我以后在面对我儿子问我为什么呈现他所看到的面貌的问题时,我只能说,没办法,只是其他所有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我就跟着他们,走到了现在。

        人之所以称为万物之灵,是因为他具备其他生物所不具备的灵魂。灵魂美在哪?很简单,它美在它是独一无二的,它是无可替代的。所有生物都努力进食,都努力长大,都努力繁育出新生命然后把自己所剩的全部都给他。所以我们人类结婚生子然后赚钱养家从来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啊!这不过就是太阳东升西落般的自然规律而已啊!我们傲慢的人类,是需要把自己和其他物种区分开来的,那怎么办呢?找到爱情啊!话粗理不粗得形容的话就是,我和你在一起是因为我会心跳,我会感到浪漫,我会认知到我们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啊,我们从来就不是因为失落时感谢有你嘘寒问暖难过时有你陪伴所以我们就一起繁衍后代吧的对吧。

         最坏的情况大概是我找寻了许久,最终终于明白烟火这种东西,看过一遍就已很是奢侈了。所以走头无路了怎么办呢,找个和我一样不幸的人,将就着陪伴下去过完一生了吧。可是仔细想想,这也不算太坏吧---毕竟太多人早在我追逐烟火的时候,就是这样妥协于生活,然后决定大差不错的过完这一生了吧。

        我希望以后朋友或是家人不要再问我类似于怎么还不谈恋爱这类的问题了,因为我年轻且叛逆,我要去寻找烟火,还没到妥协过完一生的时候呢。同时也提醒喜欢和别人说起自己比较多段恋爱经历时,不是因为尝试多次即使奋不顾身却也没能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结果的失落的心情,而是充满着得意连眉头居然都会翘起来的人一句话---狗在发情时都能找到同时处于发情期的母狗,然后与它愉快地交配,你有那么多前女友,还真是一点点都不牛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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