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是错的!
即使你赞同我的观点,你的生活也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
除非——你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引子
群里有学员问我:former和previous的意思有什么区别?
如果你是一个英语已经不错的人,可能会认为这不是个什么问题,甚至可能心里暗暗鄙视提问的人:不知道查一下字典吗?这种简单的问题都问?
然而,我要说,这不是可取的态度,尤其是对教师而言。不过,如果有人真的持这种态度,我也可以理解。这其实就是最近比较流行的“知识的诅咒”。所谓知识的诅咒,就是当你知道一件事情后,就很难再以不知道这件事的状态思考问题。这意味着,在沟通中,完全设身处地的站在对方的角度想问题非常困难,特别是交流双方有信息和知识差的时候。
不幸(或者说幸运)的是,教师的主要工作场景就是大信息差下的沟通。学生需要我们,正是因为我们在某一方面知识更加丰富,也就是说我们和学生之间存在巨大的知识鸿沟(knowledge gap)。我们的工作就是close the gap。但由于知识的诅咒,我们很难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于是教学中一个常见的情景就是这样的:
学生一脸懵逼,“这老师讲的是TM什么玩意儿”;
老师怀疑人生(顺便也怀疑学生智商),“我X,这么简单的东西都听不懂”。
所以,总结起来,教育工作就是反人性的(注意,这是一个褒义评价)。从某种程度上说,评价一个教师的能力主要就看TA能在多大程度上打破知识的诅咒,也就是“忘掉”自己的知识,站在学习者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设计出适合学习者的教学流程和解释方式。
这很难,所以好教师极为稀少。不过,要成为这种理想中的教师,倒也不是无章可循,至少这条路径的第一步非常明确,那就是,永远不要对提问的学生先做价值判断(他蠢,他懒,他想捣乱,他在挑刺儿等,虽然不排除这些情况的确少量存在),而是首先思考他为什么要这样问。哪怕我们最终想不出来为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没能做出正确的事情,但至少我们避免了做出错误的事情。
我认为这一点很重要,它不但适用于师生关系,也适用于亲子关系和夫妻关系。这是因为错误一旦犯下,便很难纠正。有些错误往往伴随着伤害,而伤口一旦形成,也很难弥合。如果我们先尝试理解——不管当时能不能理解——那么至少为以后真正的理解赢得了时间。
好吧,我承认有点跑题,从former和previous跑到了知识的诅咒,然后又拐到了亲子关系和夫妻相处。不过,你也必须承认,喜欢看我“跑题”,因为你知道,这“跑题”背后自有逻辑。同时你也知道,我跑出去还会跑回来,所以,继续往下读就可以了。
的确是个问题
当我们听到我们的学生问former和previous有什么区别时,我们可能很容易想到的就是,学生可能受了中文翻译的影响,因为这两个词都可以翻译为“前,以前的”。这个想法非常合理,但可能并没有深入本质,因为这个问题在好几个著名的英语学习网站都有人提,而提问的并不都是中国英语学习者。
如果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的人都问了相同的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大概率涉及到人类共通的认知。鉴于语言单位就是认知功能单位,那么我们如何从认知功能的角度向学生解释清楚这两个词的区别呢?
former和previous的认知差异
我们先来看两个例句:
I don't like the former president.
I don't like the previous president.
这两句话在语法和语义上都是正确的,那它们的区别是什么呢?关于这两个词的认知差异,解释可以很简单,但也可以更深入。
简单的解释就是former表示状态的变化,如果我们以奥巴马举例,也就是Obama这个人以前是总统,现在不是了。而previous表示顺序,也就是说Obama是现任总统前面的那一位总统。这个讲解足够清晰,它也解释了为什么former和previous的搭配如此不一样。下面第一张图是former的搭配,第二张图是previous的搭配。
从上面两张图可以看出,former后面接的很多是表示身份的词,而previous后面有很多表示时间的词。这的确符合former表示身份的变化,而previous表示时间顺序的定义。我相信大部分老师的解答到这里就结束了。这个解答当然已经够好,有定义,有例句,对学生很有帮助。
然而,我们可以做得更好——我们可以把这两个词的使用情境告诉学生,这样学生才能真正学会使用他们。这里,我很想传达一个理念,英语教学必须面向使用。我们教给学生的必须是使用功能,否则就是耍流氓。
从使用情境上来,上面的两个例句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当奥巴马就在说话者面前的时候第一句才合理。如果你对着现任总统说这句话,意思就非常不明确,因为没有人知道你指的是谁,毕竟活着的前总统还有好几个。反过来,如果我们对着奥巴马说I don't like the previous president也有点不伦不类,因为奥巴马已经不是总统,我们就不能再以他为参照点来表示顺序上更靠前的总统。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没有明确的把former president或者previous president的名字讲出来,那么我们使用上面两个句子的情景就会受到一定限制。
如果你是一位英语学习者,看到这里已经可以退出,因为你已经学习了这两个单词的定义,看过了例子,也学习了他们的用法。但如果你是一位喜欢刨根究底的学习者或者你是一位英语老师,我强烈建议你接着往下读。真正有意思的问题是:这种限制是如何产生的?它反映了人类认知的哪些方面?
我写文章,不满足于浅尝即止,更不会满足于把字典或者语法书抄一遍(大多数英文自媒体就是这样做的),而总是希望借一个语言现象介绍其背后的原理。这也是我公众号更新的并不快的原因——我重的质,不是量。
下面我们就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一下,为什么会有这种限制。
空间与语言
认知语言学最核心的观点就是语言反映思维的模式(Language reflects patterns of thoughts.)。思维模式最基本的来源是什么呢?很简单,我们有一个身体,这个身体活在一个三维的世界里,我们和这个世界可以互动。这就是我们对世界所有认知最基本的来源,也是语言中最基本概念的来源。
在我们的身体和世界的互动中,最先也最容易被范畴化(categorized)的认知就是东西和东西之间的方位关系,前者就是命名,后者也就是对空间的认知。可能正是因为认识到这一点,认知语法的创始人之一Ronald W. Langacker差一点就把这门学科命名为“空间语法(space grammar)”了。后来,据说一位朋友告诉他这个名字太土了,于是才改为了cognitive grammar。
不管后面这个轶事是否为真,它至少说明了对空间的认知在人类认识世界中的核心地位。对空间的认知之所以简单,是因为我们和空间的互动是很具体的,而且我们的生存本身就依赖与此——敌人从哪一方来、应该往哪个方向迁徙等。与之相对,我们对时间的认知就要困难得多。但好在我们已经有了对空间的认知,所以我们就利用对空间的认知来认识时间。
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呢?那就是,在大多数语言中,描述时间的词都是来自于描述空间的词。中文里,我们用“上下”来描述事件的先后。上午、下午、上个月、下个月等。我们也用运动的方向来描述事件的流失,已经过去的时间(注意,过去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空间移动概念),就叫去年,尚未到来(到来也是空间移动概念)的就是来年。当我们说“春天的脚步近了”的时候,也把时间的流动用空间里的移动来表示。这样的例子随处可见。
英文也是如此,用于时间状语的介词at, on, in通通都是来自表示空间方位的介词,而且时间的长短也对应空间的大小。at表示“点”,所以用于精确的时间,比如at ten o'clock。on表示平面,所以用于文化创造的时间,比如on Monday。in表示空间,所以用于稍长的时间或者封闭的时间段,比如in January,in three years。
大家可能注意到,上面举的例子大都是绝对空间和绝对时间。如果只有这些概念当然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相对时间和相对时间。同样的,相对时间的概念也是从相对空间移植过来的。当我们说“三个小时后”时,我们可能没有意识到“后”是一个空间概念。“五个月前”里的前也是一样。
英语也是一样,before和after也是来自空间,只不过在英文里,表示相对时间的介词和表示相对空间的词分离了,后者是in front of和behind。
有了这些基础知识,现在我们可以回到former和previous上了。显然这两个单词都是表示相对时间。一说到相对,一个自然的问题就是相对于什么。从前面一个小节我们知道,former是相对于同一个人目前的身份,而previous是相对于同一个身份目前的人。
我们所相对的东西就是参照物,就是锚。当我们用语言来表达这些相对时间概念时,那个参照物必须在说话者的物理空间或者心理空间范围内,也就是说,要么它得就在眼前,要么我们至少得想着它。如果像上面例句那样只有一句话,没有语境,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参照物就在眼前了。这就是为什么I don't like the former president需要当着这位former president对其他人说,而I don't like the previous president却是对着现任总统说的话或者以现任总统为参考对着其它人说。
大家可能注意到,我们前面在说former和previous时,因为举例用的是president,所以解释时用的是“身份”和“人”的对比。很显然,如果我们要对一个现象有更深入的理解,停留在这些特殊例子上是不够的,必须要更“一般化”。什么叫一般化呢?举个例子就可以说明。“打麻将”就是特殊例子,而“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四方零和博弈”就是一般化。也就是说,我们马上要开始不说人话了。
类和实例
前面我们说,人对世界最基本的范畴化除了空间关系,还有对事物的命名。反映在语言上就是名词。大家肯定注意到一个现象,我们的语言当中,名词绝大多数都是指的类别,而不是一个具体的例子。比如bird,就是一个类别。哪怕我们说得更具体点,sparrow麻雀,它仍然是一个类别,而不是具体的哪一只麻雀。这些名词就叫普通名词。与之相对的是专有名词,后者就是指的一个具体例子,比如人名、地名、国家名等。
会编程的都知道,在编程语言中,有类和实例的区别,语言中也是一样。如果我们把类和实例的概念引入对former和previous的解释,就可以得到一个一般化的描述:
former表示相对于同一实例目前所属的类别,而previous表示相对于同一类别目前的实例。
这个一般化的解释才是former和previous最本质的区别,它同时涉及了人类两个最基本的认知:相对时间、类和实例。而且这个解释可以推广到很多同义词的差异上,也就是说,这是更底层的理解。
结语
非常感谢您读到了这里。或许你半懂不懂、或许你恍然大悟,但这没有关系。只要你感受到了语言背后是有认知理据,而不是单纯的语法规则,那我的目的就达到了。我一直致力于认知功能语言学的科普,希望更多的老师能够在认知功能语言学的指导下进行英语教学,因为只有理论的进化才能带来教学效果的大幅提升。
理论是science,教学法只是engineering。在science没有进步之前,engineering是有上限的。我看到很多老师在努力的磨练自己的教学技巧。说实话,我既感动,也感到痛心。因为这样的努力大多都是无用功,甚至南辕北辙。中国英语教学当前最大的问题不是怎么教,而是教什么。
在原有理论的指导下无论多么努力改进教学法,也不过是在造更快的马车。而我们教学的目的不是造马车,而是更快速的到达目的地。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我们需要的是汽车、是高铁、是飞机。
衷心希望所有老师都能掌握造飞机的工具——基于认知功能的教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