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通史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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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古代文化的新走向
第四节 早期儒学教育的兴衰
儒学教育
日本古代文化的发达,是与儒学教育的兴盛并行不悖的。奈良时代诸代天皇的儒学造诣颇深,改变圣德太子以佛教思想为中心、以儒学为辅的德治政治思想,遵奉儒家的法治政治思想,以治国兴邦。《大宝律令》后的翌年,即大宝二年(702),恢复停止了32年的遣唐使,其目的,除了进一步吸取唐朝律令制的经验,具有政治色彩之外,更重视加强中日文化交流,大大增加了吸收文化的色彩。比如,山上忆良、阿倍仲麻吕、吉备真备等学者、诗人入唐,再一次掀起学习唐代文化的热潮。他们与唐代学者、诗人进行广泛交流,结成亲密的友谊,颇具浓厚文化色彩的象征意义。这些学者、诗人归国时,带回大量的儒籍,动辄数百卷上千卷。有的归国后,担任了儒学的教授。比如,留唐师从儒学者赵玄默的吉备真备,作为东宫学士,教授皇太子阿倍内亲王(孝谦天皇)《礼记》等儒典,以及恢弘儒学和道艺,讲授五经、三史、明法、算术、音韵、书道,先后受业学生达400人。同时,吉备真备为了振兴儒学,还完善祭祀孔子的释奠仪式。这些事实,不仅有力地说明当时汉籍大量传入日本,同时也反映了其所具有的文化性格,对日本的儒学教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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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教育机制
天平宝字元年(757)《养老律令》实施后,根据此令,改变迄时参照中国汉代以来的传统教育制度而设置的“学职”,以及调整天武四年(675)根据《近江令》设置的大学素,相当于唐代的国子监,成为在八省之一的式部省(中央掌管文官人事的官厅)直辖的中央大学;地方则设置国学,作为传授学术、培养官吏的教育机关。大学察以招收上层贵族子弟为对象,在录取的近500名学生中,庶民只有10名。课程设置,分明经(儒学)、明法(法律学)、纪传(诗学、历史学)、算(数学)、音(音韵)、书(书道)等,其中以明经为主,《孝经》《论语》是必修课,其他如《礼记》《左传》《诗经》《周礼》《仪礼》《周易》《尚书》作为选修课。儒家经典的教科书,必须使用规定的注释。比如,规定必修的《孝经》必须用孔安国和郑玄注,《论语》必须用郑玄和何晏注,等等。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的教育,彻底贯彻儒教思想和规范化,是为律令政治服务的。官吏录用,必须经国家考试。国家考试分秀才试、明经试、进士试、明法试四种。不管哪种考试,主要以考儒学经典为主,合格者才授予相应的阶位。汉文不合格者不能成为秀才。
根据《养老律令》规定,每国各设一所国学,由地方最高的官厅太宰府主持,称“学校院”“学业院”,掌管教授经业,学生以地方行政长官的子弟为对象,主要培养地方官吏。国学的毕业生,也可以进入大学寮。课程内容大体与大学寮相近,以儒学经典为主要教材。但是,地方国学财力不足,典籍匮乏,发展并不理想。比如,本来规定每个地方分设一所国学,但最后只在西海道(今九州)诸地设立直属于太宰府的府学,招收其筑前(今福冈县西北部)、筑后(今福冈县南部)、丰前(今福冈县东部)、丰后(今大分县大部分)、肥前(今佐贺、长崎两县部分)、肥后(今熊本县)六地的学生,从一个方面说明,此六地尚未能设置国学这一教育机构。比如,府库只藏五经,并无三史,诏令给国学赠予《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各一部,至奈良时代末期,地方府库尚无一部历史书,给教学和学习带来一定困难。又比如,菅原道真就任地方官赞岐寺时,慨叹国学庙堂释奠仪式所用的祭器短缺,礼仪不完备,等等。从中可以窥见其时中央教育与地方教育的差距,以及其学术水准差异的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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