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目前全党上下正如火如荼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新时期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应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学习工作中,既要做到“入身”“入心”,更要做到“入行”,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以“入身”为出发点,当持之以恒,勤学善悟学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是开展党纪学习的重要任务目标,学纪是知纪、守纪的前提,学好党纪,才能知党纪、守党纪。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首先要端正学习态度,化被动为主动,从“要我学”转变成“我要学”,将学习目标聚焦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文、反反复复学条例、持之以恒学精神,在勤学中读懂吃透党的纪律规矩,同时牢记“学而不思则罔”,做到学思悟相结合,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真真正正将条例的精神实质牢牢掌握。
以“入心”为关键点,当正心修身,以案为镜拒腐蚀。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典型案例分析是开展党纪学习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对照案例深入剖析自身的重要举措。部分案例中的违纪党员,他们清楚纪律规矩是什么、明白违纪后果是什么,但却心存侥幸,没有树牢对纪法的敬畏心。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行,关键在于“入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对照案例剖析自我,常用“平面镜”找问题,善用“显微镜”查风险,巧用“放大镜”排漏洞,时刻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方能正心修身,拒腐防变。
以“入行”为落脚点,当脚踏实地,永葆初心亮担当。“学思悟”是党纪学习中的重要环节,但归根到底依旧要落实到行动中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员干部不仅要将党纪学习成果转化到严守纪律、严于律己上,做到私欲贪欲不放纵,更要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落脚点”,不断发挥干事创业精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用尽千方百计办好群众心头在意的实事,脚踏实地当好群众“知心人”“解忧人”,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造福老百姓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