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的羊没有尾巴。它们吃天然牧草长大,肉质也随之带有“天然的美妙香味”。这是冰岛人告诉村上春树的。他不吃羊肉,无法评判。这时候,他搬出了自家太太——“我太太喜欢羊肉,常吃,但她却说冰岛的羊肉‘颇有异趣。’”
至于什么“异趣”,撇下不谈。我在读村上春树新作《假如真有时光机》时,每每看到村上笔下的太太,总觉得她是一位善解人意、有着自己的社交圈、热爱世界和猫、喜欢喝啤酒偶尔会吸两根烟、看到美食会忍不住拽上村上一定要去尝尝的女性。当然,她一定也喜欢听爵士,比不及丈夫专业但至少爵士乐的历史典故和典藏唱片她是张口即来的。她可能不喜欢慢跑,也许是为了尊重村上慢跑时喜欢思考的缘故,她就迫使自己喜欢瑜伽一类的运动。她也许比村上更喜欢听到“某某世界作家会议”的相关消息。因为她可以陪村上以与会的名义去世界各地旅行。
就在写“冰岛”的这一章,村上春树还提到了“我不吃鸟肉,但我太太吃了‘当日海鹦特餐’,说是与鸡肉相比,滋味颇有异趣。”“不过,倒也不想再吃一回。”“她这个人对食物的好奇心远远强于一般人,不管是蛇、蚂蚁还是绿鬣蜥,只要写在菜单里,都要尝试一番,差不多每次都会说:‘倒也不想再吃一回’。”
我能想象到文字背后的太太是怎样像个小女孩似的冲村上撒娇,然后要求去尝某些几乎都没听过其名字的鸟兽的肉。
书中还有一处提及了太太。“我们(我和太太)之所以常常前往托斯卡纳,不用说,就是为了选购美味的葡萄酒。”有了好酒,他们会一起住在罗马的某个庄园或酒店。村上左手端酒杯,右手拿铅笔写作,直到夜深。这时候的太太也许是躺在床上读某类村上从来不会去读的书,或是抱着一本素描纸涂涂画画。如果酒店走廊里有一只流浪的猫,也许她会抱回家喂它喝一点红酒。
《假如真有时光机》是村上春树旅居各地所发布的专栏文章的合集。提及太太的笔墨不多,所以以上种种尽是自己的想象。
我喜欢村上春树不是因为他的作品,而是他的生活方式。
说来惭愧,我并未读过他的长篇小说。反而是一些细碎的短篇小说、随笔杂谈看了不少。尤其是这本新书,更加逼真地将村上的世界陈列在我的想象中:
他会在参加完马拉松比赛后,去海鲜餐馆,喝一杯山姆·亚当斯啤酒,然后吃清蒸小圆蛤。他会去美国波特兰吃胡德山草莓沙拉,然后在鲍威尔书店选购二手唱片。当他想逃离日本烦人的琐事时,会选择希腊的米克诺斯岛,悄悄地集中精力工作,写一部长篇小说。写作之余,去吃希腊特产热茜娜葡萄酒,吃炸小鱼和鲜鱼做的菜。在芬兰,他会体验日本并没有的那种无人居住的旷野生活,认识养马家庭,拜访陶瓷工艺者。老挝的寺庙和僧侣惹他深思,冰爽鲜凉的椰子汤和清蒸白肉鱼是他的最爱。
这样的生活谁人不爱?
甚至,他笔下的那些普通人的生活也令人遐想。书中最令我神往的一幕是希腊托斯卡纳人,进入十一月后农活告终,在下一个春节到来之前,托斯卡纳的人们悠闲地坐在暖炉前,大概是倾杯啜饮着托斯卡纳葡萄酒,度过漫长的冬天。说不定也有人端着猎枪,闯进森林里去打野猪或者打鸟。
而这种惬意、充满想象力和生活趣味的生活背后,是一位在飞机上可以读四本书的极其自律的作家。
在《白色道路与红色葡萄酒》这一章里,他提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半期,他去罗马住过两三次。租下一处公寓,窝在里面写小说。他说,“作家这个职业最大的好处,在于只要有纸和笔,就能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开工。”
俯瞰自己,肉身的一半交付在房租和所谓前途光鲜实则趋利趋名的事业中,另一半在怀疑与迷恋中撕扯。到头来,终日疲惫,却徒劳无功。
村上春树在这本书中用到一个譬喻——精神的故乡。我想说,他现如今的生活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是我一直以来的精神故乡。我渴望部分的自己变成他。我想有朝一日带着自己的太太吃遍世间可食之肉,踏遍每一方山河。旅居国外完成小说,回国接受避无可避的一类生活。
不过,在抵达那样的生活之前,还是老老实实地坐在书桌前写作吧。
尹沽城
2018.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