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笔下描述之人,是单位一个同事,一天之内除了家人外相处时间最多的人。
短头发,头上顶着一个类似平头的发型,稍显油黑的脸配上一副眼镜,有点文质彬彬的气质,是有点斯文,还有点败类。整天一脸无所谓的表情,干事倒还干净利落,偏偏有些时候别人急得不行,他却慢吞吞的,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能乱他丝毫形色。随时烟不离手,是办公室公认的老烟枪,尤其他坐的地方烟雾缭绕,烟味熏人,烟灰缸里摆满横七竖八的烟头,好似被抽走了生命,已生无可恋的人儿。我想,如果让他戒烟,无异于世界末日,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只是行尸走肉。长年身穿夹克套牛仔裤,挂在嘴边的口头禅“卵勒”,说他玩世不恭,但30多岁了刚刚结婚,也是顾家好男人。平时待人接物也算成熟练达,人缘关系不错,倒有点淡泊名利的高风亮节,不会计较太多。
就是这样一个人,谈得上是朝夕相处,已经共事5年了,也不知道还能共事几个5年,人的一生又有几个5年。珍惜吧,遇到的都是缘,共同走过生命的美好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