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或许就该去看看诗和远方,去听听风中的田野。待到不惑之年的时候,和喜欢的人一起,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做自己喜欢的事,去自己喜欢的地方。
白驹过隙,大一的小火车嘟嘟的奏起了片尾曲。看了几部以前看过的旧电影,听了几首有情怀的民谣。想到了浑浑噩噩的自己,得过且过,混的一点不像自己自己想象的样子。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里的安东尼,因为喜欢料理,可以违背父母,放弃前景一帆风顺的金融,小樱也可以为了自己喜欢的人,一直努力去到他的城市,学她喜欢的专业;《谁的青春不迷茫》里的林天骄,放弃了强压在身上的清华大学的金融系,最终选择了自己喜欢的天文……
记得这样跟朋友说过:“我想做我喜欢的事,成为我想成为的人,但最可悲的是我连我自己喜欢什么都不知道”。后来我仔细想了想,其实高中我也是一个有梦想,有想去做的事的女同学的。想学汉语言,想好好学写东西,毕业了,想去杂志社工作,哪怕是打杂,也要去杂志社!后来,高考失败,没有去自己想去的城市,没有去自己想去的学校,也没有学自己想学的专业……用一个假期接受了专业,然后不痛不痒的学了一年。
最近在读周国平,领悟到了许多东西,慢慢的喜欢一个人去图书馆,喜欢一个人听着歌散步。他说:"人群聚集之处,只有凡人琐事,过眼烟云,没有上帝和永恒”;他说:“我对成功的理解就是把自己喜欢的事做到尽善尽美,让自己满意,不管别人怎么说”;他说:“我走了很多城市,看见人们很富,于是知道自己很穷,看见人们很忙碌,于是知道自己很懒散”……所以,学着独处,学着享受一个人的乐趣;重拾以往的兴趣,默默努力……
然后,我终于知道了自己想成为怎样的人。
自由洒脱。像三毛,如一只不死青鸟袅袅飞过千山万水,将内心的爱与孤独化为惊鸿的文字,只一瞥,便可永恒。
有情怀,有远方。像大冰,既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将自己的情怀唱成故事,待到夕阳西下,约三五好友,对酒当歌,先干为敬。
我望着塞外的雾雨蒙蒙,你在我的目光里渐渐明朗了。
于是我知道,我在这世界上会有清泉和烈酒,也会有我的小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