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影响市场运作的有关法例、工作守则及国家标准的主要条文
法例(主要):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产品质量法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国家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工作守则
市场化运作从大的方面讲,首先一定要政企分开,后进行拆分,并给予国民待遇.
政企分开:
主要措施:
(1)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
(2)大量裁减专业经济部门和各种行政性公司,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3)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
(4)完善企业所有制制度,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新型的政企分开的融资投资体制。
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亦称“国民待遇标准”。东道国对在本国境内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提供不低于本国自然人、法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它可以规定在本国的法律中,也可以规定在国际条约中。国民待遇分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和无条件的国民待遇两种。前者又有三种情况:一是只给在本国领土上有住所的外国自然人和有营业所的外国法人以国民待遇;二是根据国际公约给予缔约国的自然人和法人以国民待遇;三是根据对等原则,互相给予国民待遇。
自由企业制度:
一、 企业自由创设权,二、企业自由经营权
企业自由创设权是自由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自由创设企业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任何人,除法律禁止从事经营活动的,如公务员以外,都有权设立企业,创设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人生来具有的权利,在西方国家被视为天赋人权,非经法律特别规定,不得剥夺;第二,在创设企业过程中,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应该得到登记注册,任何机关以任何理由“批准”或“核准”,都是对公民自由创设权的侵犯或剥夺,当然,法律规定的特别领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