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长沙| 初相遇,一个人的孤勇

时光

文/娟子

那一年,我离开家乡到长沙找工作,开始了孤单而独立的生活。当我提着随身行李,目光坚定的应付着面试官的种种拷问时,一种想要重获新生的自信之光洒满了整间办公室。直到今日,我都还能清晰感受到那种想要在这个城市扎稳脚跟的颤抖之心。

宿舍正好腾出了一间单独的小房间,它之前是我前任同事的小天地。自从踏入社会以来,能够拥有一间专属于自己的房间算是我一个非常奢侈的小梦想,心里不禁有些小小的庆幸,因为按照正常的逻辑,它毫无疑问是我的。领导却告诉我,为了能够让我快速的与其他同事建立关系,集体宿舍会给我腾出一个床位。虽然有些遗憾,但我还是坦然的接受这个合理的安排。

其他伙伴大多都是比我小的妹子,在她们身上常常能看到我过去的影子,活波、贪玩、有朝气,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那是她们的豆蔻年华,青春的气息随意蔓延,却不再属于我。我不算孤僻,也很快就适应了她们的生活与节奏,但始终无法融入到她们的世界,因为我还能明显的嗅到一种安于现状的颓废感,而我,想要摆脱的恰恰是这种颓废的过往。

闲暇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要沿着马路去散步,常常有机会看到上下班高峰期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公交车站拼命往里挤的乘客,贴在玻璃上挣扎变形的面孔,感觉到他们是那样的脆弱,一旦落后,就像迷路的小孩般找不到方向感,但同时又感动于他们百折不摧的力量,因为那些落后的人一旦找到机会,还是会以最快的速度挤入下一部拥挤的公交车。特别是看到那些步履缓慢的长者也卯足了劲投入战斗阵营时,给我在陌生城市的步伐注入了前进的力量。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可以选择,我不愿做那个宝马车里娇生惯养的小姐,而宁愿做一个在公交车尾拼命奔跑的姑娘,虽然看起来有些卑微,但她的骨子里透着顽强的生命力,尊贵无比。

因为散步的这个爱好,我对这个陌生城市的某些路线渐渐的熟悉起来。在熟悉的城市都不曾遇到过可以一直走下去的朋友,独自行走是我唯一能够满足自己喜好的选择,所以基本上我都是一个人穿行在或热闹或静谧的小道上。现在回想起来,我好像从来不曾惧怕过迷路,只是一昧的沿着这条路往前走,遇到喜欢的店子就停留下来看看,走累了就开始原路折返。那时候也没有人提醒我人心的险恶,也就这样一路无畏的走过了不知多少路程。

有时候,孤独感袭来,真像一头洪水猛兽,吃的人连骨头都不剩。

记得一个人去爬岳麓山,到山顶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山下灯火辉煌,身边的人成群结队,那一刻,我好希望有个人能陪我坐下来吹吹风,聊聊天。一种失落感油然而生,我微笑着,冷漠的看着不断从山下走来的游人,迎着他们气喘吁吁的笑脸擦身而去。初春的雨水毫无征兆的落了下来,我随着人群躲进了半山腰一个公厕的屋檐下,听着雨水滴滴答答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手机上的时间却慢慢的走向了更深的夜,看着冒雨离开的人,我突然意识到最后的一趟公交车也快要离开了,也就不加思索的冲进了那漆黑的漫漫长夜中。

回到宿舍洗漱完后已经过了凌晨,发了一条朋友圈就沉沉的睡去了。清晨醒来看到朋友们各种拥抱,各种要我回去的评论时,我再也没忍住,泪水就如昨夜的雨水般落下,却是暖的,带着咸咸的味道。原来,最深的孤独不是遇到困难时的无助感,而是看到回不去的过往时朋友那一句轻轻的问候。

也许是对于错失末班车产生了一种深深的后怕感,晚上我就再不敢去到稍远的地方散步。逐渐将更多的空闲时间转移到阅读上,也许是应景的缘故,直到现在我依然将《品位四讲》当做是带领我走入阅读世界并且影响我最深的一本读物,虽然不记得它的具体内容讲了些什么,只知道它的出现,开始丰富了我的内心世界,它不仅教会了我如何去享受孤独,如何从平凡琐碎中去品味生活,它更加成为了我往后人生中最坚实的力量源泉。

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阅读的,但如果你从一本书中收获了巨大的能量,它的影响已经渗透到你的生活中,甚至改变了你的人生方向。那么,你可以不必再去回味,就让它保留着最初的那份震撼,成为你记忆中最具力量的那一股清泉,在你的成长路上,源源不断的为你提供养分。

带着这本书,我离开了在长沙第一个工作的地方,它后来还随着我经历了很多的故事,回到了我的家乡,就立在咖啡店可随意阅读的书架上,崭新如初。

也许是与面试时的自信有着强烈的反差,工作中的我虽然勤劳踏实肯吃苦,性格却总是不温不火。领导偶尔有意无意的提醒我该变得强势些,并且给我下达了明确的业绩指标,而我也总能看似轻易的就达成目标,增长明显的业绩不仅让他找不到理由来斥责我,甚至店里的同事也毫不掩饰的夸赞着我的能力,所以他对我总是显出一副无可奈何却又隐忍着不悦的尴尬表情,不过我每次看到这表情都觉得有种老顽童的可爱感。

其实不是我的能力有多强,我只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到了一些显而易见的老毛病,当我向领导提出建议时却又得不到他的认可,这也似乎注定着我的必然离开。不过我一直都非常感恩它(店),是它在我一身孤勇的闯到这个城市时给我提供了一个安身之所,是它第一个伸出怀抱迎接我的温暖臂膀。

对了,它的名字叫“雅兰康”,我最喜欢吃他们家的毛毛虫,因为张哥知道我喜欢吃里面的奶油,他会给我加好多好多料。

我想,在任何一个繁华都市中应该都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卑微的努力着,默默的咀嚼着孤独的滋味,当初闯荡的那份热情面孔也在拥挤的车窗玻璃下留下一串串麻木的神情,生活却好像永远看不到未来的方向,但是相信我,生活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时光,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才能品尝出最幸福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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