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没有午睡的习惯,那是因为没有午睡的欲望。尽管老妈有时候会动员我“中午睡一会儿”,但我从未遵从过。
在我正儿八经做农民的那会儿,记得有一年夏天的某一天,可能因为上午疲倦了,午饭后躺在床上就意外地睡着了。醒来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大大地错过了“上工时间”(就是城里的“上班时间”)。当然,不会有人扣你的工资、扣你的奖金,因为本来就没有。多劳多得,下午没有参加劳动,自然少了些收入——工分。
人到中年以后的某年,由于不明原因罹患甲肝住院治疗,按照医生的要求,需要长时间卧床休息,尽量少活动——非必要、不下床。每日午餐后往床上一躺,自然而然地就睡着了,被迫形成了午睡的习惯。出院后,这个习惯已经不可逆转。如果强制自己不睡午觉,那么,不但中午时段很难受,就连整个下午、甚至晚上也处于痛苦状态——感觉眼睛始终睁不开。
随着年龄的增长,午睡的时间也加长了,以至于过了午休时间、到了下午上班时间,有可能我还在伏案而眠——这是违反劳动纪律的。
在一次由全体设计人员参加的小型会议上,因为午睡问题,总经理点了我的名:“他们向我反映,说老刘中午睡觉有时候会睡过头,我说就算了吧!就照顾一下吧!毕竟年纪大了,也是没办法的事,而且,据我了解,老刘这个人还是比较自觉的,我相信他不是故意的。”接着,话锋一转:“但是,只有老刘可以照顾一下,其他人不可以!”并强调:“其他人如果睡过头,走人!”然后用右手指着坐在前面的几位年轻员工:“张三、李四、王五、马六……,你们要是午觉睡过头、走人!”稍停后,又补充一句:“听见没有?”
感谢总经理网开一面的迁就照顾、宽容大度,并借此机会,郑重其事地向总经理说一声:谢谢!
欢迎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