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贾迎春的婚姻可真是糟糕到家了,不但被家暴,最后被老公孙绍祖折磨至死。而且还有极大的可能不是孙绍祖的“原配妻子”,而是孙绍祖的“填房”。想必孙绍祖的原配妻子也是这么被蹂躏至死的吧?
1、迎春向娘家求救无望,绝望自尽
原文中,迎春曾向娘家求救,像她那样一个喜欢一向息事宁人的“二木头”,居然也能喋喋不休地倾诉自己的委屈,可见孙绍祖已经把她糟蹋得不成样子、忍无可忍了。
但王夫人却没法管,也管不了。从迎春的哭诉中,我们看到几个关键词,那恰是王夫人难以插手的原因。
迎春哭哭啼啼,在王夫人房中诉委屈,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又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
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你一顿,撵到下房里睡去!
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冀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压着我的头,晚了一辈。又不该做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一行说,一行哭得呜呜咽咽,连王夫人并众姊妹无不落泪。
关键词是“五千两银子”,已经被贾赦花光用尽了。贾赦等于是拿闺女“抵债”的,王夫人怎么管?难道王夫人拿出五千两银子来为大伯哥还债、拯救迎春出火坑?
即便把迎春赎出身来,又如何安置?人家有亲爹健在,难道王夫人敢如此僭越,越过人家的父母,为迎春做主?
最主要的是:贾府已经入不敷出,元春省亲修建大观园,家里已经弹尽粮绝,就是说得“内囊尽上来了。”
即便有人肯为迎春出头,去找孙绍祖评理,又能怎么样?不管是贾珍、贾琏还是贾宝玉,或者贾政,能为贾赦出这五千两银子吗?说出大天去也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啊。欠钱不还,把闺女给人家抵债,可不就得任人折磨呗。这件事,终是贾赦理亏,让别人怎么管?
那个时候,儿女就是父母的私人财产,有绝对的处置权和控制权,别人根本不能插手。甚至,老子把儿子打死,官方都不会追究。要不然贾蓉和贾宝玉等人,也就不会如此惧怕自己的父亲了。
父权如皇权,就连贾母也不好阻拦的。贾母要是能包办孙子孙女的婚事,黛玉和宝玉也就不会是那种结果了。
因此王夫人才说:“已是遇见了这不晓事的人,可怎么样呢?想当日你叔叔也曾劝过大老爷,不叫做这门亲的。大老爷执意不听,一心情愿,到底做不好了。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
王夫人与贾政不能强行干涉迎春的婚姻,也只能以劝贾赦为主,既然贾赦不顾女儿死活,非要把闺女送上绝路,别人能怎么样?
2、迎春并非原配,而是人家的“填房”
迎春是不是填房,在书中没有明确交代,但却留下了“线索”。以下是贾赦刚为迎春定了亲事后,来向贾母禀报时的一段文字。这段话里就留下了一个令人质疑的线索。
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是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
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曾娶妻,贾赦见是世交子侄,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择为东床娇婿。
孙绍祖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家资富饶,表面上听去,是一个条件优渥的结婚对象。
但令人质疑的是“年纪未满三十”;既然说是“未满三十”,必定已经在三十岁上等待确认了。倘若是二十五六岁,绝不至于说“未满三十”,这句话更像是虚岁到了,还未到生日,不满三十周岁的样子。
也就是说,此时的孙绍祖,已经三十岁了,这么好的条件,三十岁了还未结过婚?这可信吗?那个年代都是十几岁就要结婚。宝钗十五岁就到了及笄之年。而贾蓉、贾琏也都是十六七岁就娶妻了。贾珠二十岁就已经生了儿子贾兰了。
迎春嫁给孙绍祖的时候十六岁,不到一年就死了,贾母哭道:“我只管你们要孩子,狗一般的年纪,还不足十七啊!”
迎春嫁给孙绍祖一年了还“不足十七岁”,也就是十六岁,孙绍祖比迎春足足大了十三岁左右,几乎是隔着一代人了。
孙绍祖如此好淫,可见并非身患隐疾,怎么会年逾三十还不娶妻?
最大的可能就是:孙绍祖是娶过妻的。原配妻子见孙绍祖德行欠佳,看着忒不像话。因而苦苦相劝、让孙绍祖存些体面,不要肆无忌惮地眠花宿柳侵犯丫环。
孙绍祖不听,反而恼羞成怒,激愤之下把原配老婆给打死了——亦或如对迎春这般,零碎磋磨施暴,最终如迎春般不堪凌辱,选择自尽而亡。
贾赦在向贾母汇报孙绍祖个人简历的时候,隐瞒了孙绍祖的婚史,只捡好的说。因为贾赦一心只想促成此事,这样银子就不用还了。至于迎春是原配还是“填房”,根本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