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一个世外桃源,是一个不为外人所知的神秘所在,到处是参天巨树,如直指苍穹的剑林。
此时,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微风吹拂着小院的门扉,我躺在自制的藤条椅上,惬意的享受着从树叶间洒下的缕缕柔光,我的背后是一棵大树,我的小屋就建在上面。事实上,我的心情并没有看起来这般惬意,而是带着一丝恐惧,恐惧我将在这里孤独终老。
那是一个和今天天气一样好的日子,我正百无聊奈的窝在家里,原本我今天也该待在那个地方,如果没有听玩伴霍金的蛊惑。还记得那日,小金带着他的好友孙枚兴冲冲地跑到我家里,邀请我参加一次富有挑战性的旅行!
“砰!砰!砰!”门发出沉闷的响声。
“小金——,给你说过多少次了,能用嘴解决的事情请高抬贵脚可以吗?”
我倒不是担心门被小金踢坏,事实证明,这扇木门的抗打击能力还是挺强的,但是我依然愤怒地推开了被子,以表达我从睡梦中被吵醒的不满,尽管我的愤怒对于门外的小金来说一无所知,这就是所谓的门外汉吧!
吱呀一声,我打开了门,顿时一股窘迫感席卷了我整个身心!因为此时,小金身边还站着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美人,一张甜甜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明媚如朝阳的眸子,一只玲珑剔透的小琼鼻,一张可爱的樱桃小嘴,此时这张小嘴正抿着,嘴角却微微上翘,眸子里含着一丝藏不住的笑意,脸蛋也憋得如红通通的苹果了。
我窘迫的愣在了门框中间,这样就呈现了一副这样的画面:一个穿着红色平角内裤的男人,拖着人字拖,手扶门框,惊恐的看着一个美人!
一时间,万籁俱寂。
“喂,暴露狂,能不能把衣服穿好了再看?”终于这种安静被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小金打破。
此时,我心里有一万只马在奔腾,不用说就知道是什么马了!但是尽管这样,我也只能是瞪了小金一眼,然后转身返回房间,在我转身的那一瞬间,我分明看到小金眼里满含笑意。我顿时明白了,老子又被摆了一道!
“小枚,你是小金的朋友,怎么以前没有见过你?”
此时,我已经是西装革履堂堂正正地坐在了小金家客厅的沙发上,这套西装是大学毕业时为了应聘买的,后来就一直没有用得上了。如果没有美女在,我想我应该是穿着牛仔裤大马金刀地坐在这儿了,因为我在小金家里很随意,就如同他在我家随意一样,现如今有美女在,所以我收敛了很多。在来小金家的路上我已得知,这位让我窘迫不已的美人名叫孙枚,听起来像一个男孩子的名字。为了知道她的名字,我还骚包地说了一句:“我叫赵信,May I have your name?”
“前几年我在外面读书,小金没有向你提过我?”孙枚一边摆弄着茶几上的碧螺春,一边答道。
“没有。”我条件反射地说,眼神却痴痴的看着那行云流水的手法,虽然我不懂茶,但是那种和谐的韵味却令我神往不已。神往之中,我似乎又想起小金曾和我说过的话——你不要着急,到时候我会给你介绍女朋友的。想到这一点,我不由打了一个激灵,随之又是一阵暗喜,不过占据最多的还是自惭形秽!在外面读书,不用说是国外吧;从穿着看,一身没有任何标志的连衣裙,不用说就是定做的吧;再加上举止言谈和散发出来的气场,就知道是一个大家闺秀吧!
“你在想什么?来品尝一下我的手艺!”孙枚弯身将一杯茶放在我面前的茶几上,微微一笑,很倾城。
我一愣神,反应过来,发现她的笑意不但很倾城,似乎还能看穿一切。我无奈的笑了笑,轻轻摇了摇头,暗想自己似乎也想得太多了吧!端起面前的茶杯,一口就干了,顿时如一股清泉洗卷全身,齿颊留香。
正当此时,小金从厨房推着餐车出来看到了这一幕,毫不给面子的说:“喂,懂喝茶不?”
“小金,就你小子装,你今天抽风了吧,在厨房磨磨蹭蹭半天,平时没见你下过厨!”当然平时小金也下厨,我们两都是独自一个在家,不下厨还不得饿肚子,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我两同时下厨,不是在他家,就是在我家。不过今天早上的气还没出呢,现在又来惹我了!不过要是我知道小金曾很多次给孙枚做过饭,我就不会这么说了。
小金笑了,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反正是那种坏坏的笑,我经常看到那种!
“你们还真是不一般啊!既然饭做好了,那就吃饭吧!吃完饭我们就出发!”孙枚轻飘飘地就把氛围调节到了正常轨道。
“出发?”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整天待在家里,都要发霉了,吃完饭我们出去溜达溜达,对了,待会儿你回去穿回你的牛仔裤吧,搞什么搞,从来没见过你穿这么正式。”小金一边夹起一块糖拌番茄,一边漫不经心的说。
此时只有我发现了他那漫不经心的动作下面隐藏着一颗狂笑的心,我的内心是抓狂的——人生已如此艰难,为何还要被拆穿!我只好厚着老脸说:“在美女面前,当然得穿得体面一点了,去哪里,还需要穿牛仔裤?”
正当我为自己机智的遮掩了自己的虚伪,而同时又委婉地对孙枚表达了一种众所周知的感情点赞的时候,小金却说出了一个让我浑身一栗的地名。
“天柱山!”小金一本正经的说。
“天柱山?有没有搞错?你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我不由得提高了几分嗓音,眼神盯着小金的眼睛,似乎要洞穿他那颗高傲的头颅,然而在他的眼神里我却看到了肯定的答案。
“没错!这是小枚回国跟我说的第一件事。”说着小金将目光转向了孙枚,似乎他的眼神里还带着一分疑惑。
我也不由得看向孙枚,却发现她也正看着我,带着一分疑惑,此时我不明白她的疑惑,只是以为她想知道我去不去,如果这时候我能明白,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了!引起我注意的反而是小金的那一分疑惑!
我是带着这分疑惑吃完饭的,孙枚留在小金家里收拾碗筷,小金陪我回家换装备。
刚出小金家的别墅,我便忍不住问:“你也不知道孙枚为什么要去天柱山?”
“不知道。”小金拧着眉毛说。
“真的要去?”我带着一丝希望试探着问,尽管我知道答案是肯定的。
“怎么,你怕了?”小金似乎想打破一种凝重的氛围,可是他紧锁的眉头却没有丝毫的松懈。
“有你去的地方,而我不敢去吗?”我反问了一句,“不过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去天柱山吗?”
“记得,那是三年前的事了,那次我俩走散了,天黑了满山都是狼嚎声,后来是你用火指引我找到你的,我们刚好爬上一棵大树,就被狼群包围了,四周都是那种幽蓝的眼睛,后来更是让人战栗的撕咬声,第二天遍地都是鲜血,还有几匹死狼。”
“是啊!第二天我们便屁滚尿流的下山了,要知道那个高度还不到天柱山的三分之一。”
“不过你还是要陪我去,或者说这一次主要不是因为我。”小金终于又恢复了他那让人生厌的笑容。
“人艰不拆,知道吗?”我也没有否认,“一切美好的东西,吾皆心向往之!”
等我走出房间的时候,我已经换上了牛仔裤,上身只是穿着一件寸衫,手里提着一个包,没人知道我在房间里不仅仅只是换了一套衣服,就连小金也不知道。我在墙上留下了一副字,那是用毛笔占着墨水写的,没有艺术天分,却写得豪放不羁,没有人知道我写的什么,只有我自己知道,仅仅只有三个字——别找我!怀揣着极其压抑和一丝报复的心情,离开了房间,锁上了门。
这件事情是我内心的痛,所以我隐藏得深,只有在一个人的时候,这种感情才会泛滥,就连小金也一无所知。
“怎么换个衣服,搞得比女人还慢?”小金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稍微打扮了一下!”我信口胡诌了理由。
“看来,你确实心动了。”小金嘿嘿笑道。
“废话,对了,你不带小平一起去?”
“你这也不是废话吗?”
是啊,他怎么会带小平去呢?这将是一个艰险的旅程,而小平却是他愿意一辈子守护的人,那他为什么非要陪孙枚一起去呢?这是我心里的疑问,这个疑问没有问出来,我们已经到别墅门前了。
孙枚已经等在了车库门那里。这时她已经换上了一套牛仔服装,紧身的牛仔裤勾勒出一种完美的弧线,头发已经盘了起来,戴上了鸭舌帽,整个人显得干净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