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忏悔录》与「自我」的发明
姑娘,我终于还是见到你了。我相信,我们之间一定是出现了什么误会——那天你来找我,我们坐在小湖边的草地上聊得那么开心,你精力充沛,时不时想要去抓住那条胆敢游到岸边来的那么大只的红色笨鲤鱼——你说你想好好读点文学,希望找个人来指点一下。于是我把您请到我的住处,给您倒了一杯好茶(我保证,那是我最好的茶),请您听我从头讲起。然后我们讲到了该死的《巨人传》——我知道,我故意摹仿出来的《巨人传》里的那副腔调惹您厌恶了,您期待的不是这样的文学。——可这确实是您所期待的那种文学的开端。我知道,您最近一直在读黑塞的《悉达多》,您还发誓要把它读上十遍(实话告诉您,我已经读过三遍了)——可即使是黑塞这样华美神圣动人心魄的文学,它也依然难免会有一个长相有点粗鄙丑陋的老祖母,不是么?而且我相信,您可能并不了解黑塞和这个老祖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有多么近。所以,我能不能再要求您施舍一点您的耐心给我,让我从这个长相丑陋实则可亲的老祖母讲起,讲她的子子孙孙,直到讲到她的后代的后代是如何最终生出黑塞这样光鲜漂亮的孩子来的。——这需要一个过程,姑娘。请您相信我,我不是什么坏人,我也无意调戏您——如果让您有如此感觉的话,那是因为我用来表达爱意的方式实在是太笨拙了,这是我的错,我向您道歉。
至于《堂吉诃德》,我知道,您是打心眼里喜欢的,虽然您不一定读过多少——您不用为此遗憾,其实大家都一样;我们自觉对《堂吉诃德》像对小时候奶奶讲给我们听的那些童话故事一样熟悉,可事实上,确实没有几个人认真看完过《堂吉诃德》全书——我承认,这里面包括我自己。我读小说一向是粗枝大叶的,但我并不因此而想否定我对这部小说做出的判断——在生命的某个阶段,我读过它,它是我文化记忆的一部分;现在,我长大了,我只是在反刍自己的记忆,为您,也为我自己,试着重建一个事实上此刻正在影响着我们心灵世界的文学的谱系而已。
也许我的用意完全不符合您的本意。也许您对《悉达多》的老祖母压根没有兴趣——总之,事实是,整整这两天,您抛弃了我。我昨天和前天都曾到您住处等您,试图告诉您我的真实想法,以便您能看清我并不是一个玩世不恭的浪荡文学流氓——可我都没能见到您。今天,要不是我一大早就堵在您家门口等您起床,恐怕我也还是没有机会见到您,向您解释这一切——当然我此刻也就更没有机会像这样坐在您面前,对着脸色依旧冷淡的您(当然您不用对我假意客气),讲出我一直想说而未说的这些话来。如果您愿意的话,我们继续,如果您不愿意再听一个傻人讲傻透了的傻瓜文学史,那我马上打道回府,决不再扰动您耳朵里的正常声音频率——好么?
我看到您在微微点头,也许你只是在思索该怎么打发我,可我确实看到您在点头,是吗?您还愿意再容忍我一会儿?真的?OK,好姑娘,我代表《悉达多》的老祖母向您表示敬意和我自己的爱意。您知道我有多感激您。
还有一个人也会感激您的,让-雅克•卢梭。这个法国男人一定也会感激您——如果他能重活一次见到您的话,我猜想他感激您的心情会比此刻的我对您的感激更为炽烈,因为他实在是一个需要爱、需要倾诉、需要被倾听的男人——这您从「卢梭」这个名字里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个人既是一个一生失落的「loser」,为人又十足的「啰嗦」。这是个被意外挂在世界思想史死人墙上供人凭吊的落魄年轻人。他的落魄有时会让人想起卡夫卡,可您再一想,起码现实生活中的卡夫卡可是外人眼中一个光鲜亮丽的上层人士——而我们的卢梭,从里到外,上上下下,完完全全,一个下层社会浪荡汉子——当然,必须说明的是,相当重要的是,他模样长得挺讨姑娘喜欢;如果不是因为这点优势,我猜想,今天我们是不会知道有卢梭这么个人的,如果意外知道了的话,绝对那个人也将是另外一幅面孔。——而如今,在世人眼中,这个loser兼啰嗦年轻人,整整开启了一个被称为浪漫主义的时代。后来,浪漫时代结束了,可浪漫却完完整整地留了下来——姑娘,也许连你自己都意识不到,你,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善良无辜可爱动人的姑娘,在你念着《悉达多》里的美丽句子潸然泪下的时候,您整个人正被完整地覆盖在另一个男人的孤独身影里——那个男人自然就是我们可怜的卢梭。
在卢梭之前,从没有一个写作的人真正想到过要写自己——也许那个蒙田想到过,可您如果完整看过蒙田随笔的话,您就会发现,这个狡猾的贵族男人提到的「我」其实都可以用「我们」代替——许多的文学都是如此,比如抒情诗,不论是咱们的古典抒情诗还是西方抒情诗,都是一样:诗人在说话,对,他是在说话,可他不是作为一个人——也就是说,作为他自己——在说,而是在一厢情愿地为所有人代言。绝大部分诗人的诗歌都是这样与读者发生作用的,包括您所喜欢的辛波斯卡。这是事实。在事实和惯例面前,卢梭自然也不可能突然想到要写点不一样的东西出来。他只是个下层小伙子,凭着自己的一点华丽辞藻和几分姿色,混迹于一个个贵妇人家中,写些他觉得上流社会可能会喜欢的玩意儿。自从从银器手工作坊跑出来讨生活以后(是的,他当过几天半吊子银器雕刻匠人的日子),他几乎一直维持着这种从一个贵妇家到另一个贵妇家的生活状态。他十足是个被贵妇和神甫轮番豢养着的黑色长毛宠物狗(姑娘,如果您看过赫尔佐格的电影《人人只为自己,上帝反对众人》的话,您会对这种生活有更多了解——当然,我也不明白这个片子为什么会有个如此古怪愚蠢的中文译名)。
作为一个loser,卢梭当然不会满足于这种生活状态,只是作为一个下层人士,他还暂时想不到可以用什么别的什么方式让自己不至于饿着肚子。和卡夫卡一样,他忍受着有时甚至是享受着这一切,可在他心里,在某个时刻,却又在酝酿着某种逆反和叛变。这些逆反的种子有了初步的成果——在绞尽脑汁之后,他向第戎科学院提交了一份口气大得惊人的名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的论文——当然,我们必须说明,他之所以写作和提交这篇论文,也只是为了赢得科学院许诺的那点征文奖金,好填饱自己的肚子;事情很明显,他依然在经历不平等,尽管他写着讨论人类不平等的论文。在那篇论文里,他构想了一个美好的人类史前时代,他称那为自然时代,那时,所有人都像他一样,单纯真实得像个光着屁股到处乱窜的安琪儿一样(他确实是这么看自己的),人际交往也同样单纯美好——只是后来,私人占有和财产权的出现才彻底糟蹋了这个如此美好的人间天国。——凭借这篇论文,谢天谢地,我们的卢梭终于拿到一笔原本由「私人占有」、后来转赠给他作为奖金的「财产」吃饱了肚子。而且更重要的是,彼时他相信自己已经清楚地知道了自己当前不平等处境的来由,由此,他便得以继续心安理得地过这种依旧不平等的日子了;所以——姑娘你发现了吧?——学术研究成果最初是被当作安慰剂使用的。当然,后来的文学也是如此,这是后话。
总之,我们的青年卢梭从自然那里获得了不少甜头。他后来又写了一些东西——包括让我们著名的老康德破天荒地手不释卷放弃每日例行散步的那本《爱弥儿》——来继续填充修补他的那个自然王国。如同创作小说世界一样,他描绘这个自然王国以及国中子民的诞生成长过程,描绘这个幸福王国的犄角旮旯。在这个王国里,人人生而平等,自由发展,并凭借彼此间达成的契约而结合在一起——总之,一切都是合理的,他就差喊出那句终究会被历史的后来者喊出的的动人口号来了——「天赋人权,自由平等」。一切已经就绪。一个自由美好的新国度正等着他去建立,他简直已经可以拿着一面写着「共建自然王国」的大牌子在巴黎街头招揽臣民开始建国大业了(姑娘,你知道的,我们这里可真有人干过这样的事情)。当然,故事到此戛然而止——1762年,那时我们的卢梭已经是个50岁的小老头,因为《爱弥儿》的出版,他有幸受到教会和国家的眷顾——因为那些自由平等的屁话,许多人抹黑他,他被看成半个疯子,完美秩序的阴谋颠覆者——您肯定知道,在今天,卢梭的这些屁话早已成了连钻地洞的老鼠都认为天经地义自然道理的至理名言……当然,姑娘,这一事实丝毫不意味着我们今天这个世界和卢梭生活过的那个世界有什么本质的不同。
总之,我们的小老头卢梭终于被迫离开法国,开始了自己将尽十年的浪漫流亡生涯——姑娘,别皱眉头,我用「浪漫」这个词可丝毫没有任何夸张,真的。因为就是在这十年里,他,我们50多岁的卢梭,突然动起以前从未动过的念头来。——他决定写自己。写自己?倒不如说是用文字堆积出一个像自己的玩意儿。他知道,自然王国是不存在的,既然一个理想自然王国根本无法在这个被败坏的世界的任何一寸土地上建立起来,何不试着建造一个理想的自己呢?事既不成,反求诸己——姑娘一定听过这句我们伟大的先人贡福修斯说过的话吧,卢梭兴许也听过这话,于是,他真的付诸行动了。好家伙,这个50岁的啰嗦狂精力不减当年,他要写一个原本天真善良光屁股满街跑的可爱小男孩(当然是他自己)是如何在这个污泥似的世界里爬进爬出,明偷暗抢,偷情尝腥,最后变成现在这个怪物模样的——最后写出的东西,他管它叫《忏悔录》——如果他写下的东西能被称之为是「忏悔」而非「炫耀」或者「报复」的话。天哪,姑娘,他实在是「忏悔」得津津有味,拉拉杂杂,不知疲倦,因为他竟然在流亡生活间隙写成了厚厚两部我们今天称为自传的东西。在这两部书里,他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人物:他自己——于是,我们今天的主题终于出现了!实在不好意思,姑娘,让您听我说这么久才到正题……不过,您要不介意的话,我去释放一下体内排泄物咱回来再接着讲?我保证我不是故意的,我绝不是想借机偷看您的闺房……您真是个好人……哦,洗手间在那边?我知道了……姑娘稍候。
【巴奴日注:不得不说,由于前列腺问题,我们主人公的一泡尿尿了挺长时间——淅淅沥沥,整整2个小时45分又30秒。那排放量,足够养一池金鱼了。因此,当他再次出现时,他发现姑娘等他不耐烦,已经窝在沙发里睡着了。不用说,她睡得像个孩子。我们的主人公不忍叫醒她,他只是静静地坐在对面,仔细观察熟睡中的她。此刻,她仿佛是处于另外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人。这种神秘感让我们的主人公颇感迷醉。好在,持续的异性视线注视似乎对姑娘身体产生了某种辐射作用,她悠悠然醒转过来,用慵懒的眼睛乜斜着我们的主人公,一动不动,俨然还是另外一个世界的神秘人。一片寂静中——-我忘了说,此时屋外还飘着点小雨——我们的主人公说话了。】
醒了,姑娘?我实在不忍心叫醒你,所以一直坐在这儿看着您等到现在——您知道吗,您可足足睡了2个小时又45分钟……不,不,不,姑娘,您不用开口向我道歉,没事的,真的没事。作为一个有几分孤独的人,能静静注视着处于熟睡状态的您,是我的一种莫大荣幸。真的,姑娘。真的不用解释,我已经充分感受到了您温柔目光里的满满歉意了。不,不,不,您不用说话,您听我说。您知道吗,刚刚,在您还熟睡着的时候,刚刚我在想些什么?……不,不,不,我可没有那么多猥琐的念头……事实上,我只是在想,就这样,就这样,让这一切就这样定格好了。您熟睡着,我看着您,时间静止,就是这样。一切都定格,周围竖起栏杆,把我们和周遭的一切时空隔绝开来——世人会看到我们,在栏杆外面,像欣赏世上绝美的风景一般,他们会震惊和沉醉于这永恒的一刻……
不,不,不,姑娘,您不该说我甜言蜜语,巧舌如簧。要论巧舌如簧,是没有几个人比得过我们的老卢梭的——对,我们继续我们的话题——您要知道,我刚才只是拙劣地摹仿了卢梭一把而已。我猜想,他的舌头就是历史的方向盘,因为他竟然可以用语言轻而易举地操纵历史。您知道吗?在《忏悔录》里,卢梭写道,1728年3月,我们的小卢梭——他当时才16岁——刚刚结束了被一个善良的神甫豢养的时光,被神甫推荐去往下一个落脚点(总是这样的情节,老卢梭简直是在写一部流浪汉小说)。此时将要接收他的是个刚刚皈依天主教的女人,华伦夫人。这是个传奇的女人,因为之后我们的小卢梭会管她叫妈妈,会成为这个女人的小情人——当然,很不幸,后来的历史叙事属于卢梭,华伦夫人只能沦为「卢梭的情人」。姑娘,这可是一种十足的颠倒顺序,想想,一个16岁的孩子,和一个据说美艳动人的28岁的已婚单身女人——在未见之先,卢梭还满心以为这个华伦夫人是个七老八十的丑老太婆呢。总之,我们的老卢梭精确地写道,在当年复活节前一个星期,鬼知道是早晨还是下午,在一个小教堂外,小卢梭终于见到了他生命中的这个女人——不,姑娘,我可不是在讲才子佳人艳遇故事,我讲到这次会面,完全是因为它在文学史上的意义。你会发现,有些艳遇是极具生产力的,除了对遭遇者自己具有生理意义以外,还可能为历史生产意义——比如词人妓女幽会,在释放情欲之余,就还有可能生产出那么一两句哀婉动人缠绵悱恻的爱情词句来。诗词是欲望的副产品,姑娘。同样的,卢梭的这次艳遇,就为后来的文学史,不对,应该是思想史,生产出一些有名的概念来。这是我们后面会说到的。
总之,姑娘,在那一年的那一刻,就像我刚刚看着熟睡中的你一样,我们的小卢梭,正眼睛不带眨地看着一个据说美艳动人的华伦夫人——不过,等到我们的老卢梭开始写回忆录的时候,很明显,他对那个会面地点的记忆反而要胜过对那个女人的记忆。老卢梭动情地写道:
那天是一七二八年的圣枝主日。我立即追了上去:我见到她,等了等,同她谈了话……我大概还记得那个地方;此后我在那儿洒下过不少泪水,亲吻过那个地方。我真想用金栏杆把这幸福的地方给围起来,使全世界的人都来瞻仰它!谁尊重人类得救的纪念物,谁就该跪倒前进到该纪念物的跟前。
老卢梭说,他想用金栏杆把这块地方围起来——于是,两百年后,谨遵他的教诲,人们乖乖地在卢梭提及的那个地方竖起了栏杆,兴许上面还会挂块牌子,写着「两百年前,让-雅克•卢梭和华伦夫人在此相遇」之类的屁话。姑娘,你下次去法国,如果还能见到这个著名的栏杆的话,记得替我吐口痰在上面,以向我们小卢梭的伟大爱情致敬。
姑娘,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两个事实:
第一,一个人的语言是有可能变成现实的——当然,如果他有脸说出口的话,记住:no beg, no gain;
第二,一个人把自己对一个女人的抽象的爱转移了,转移为对一个具体地点的爱;
对前一个事实所揭示的道理,我表示完全赞同,此致敬礼。至于后一个事实,连同卢梭写下的他和华伦夫人交往期间的其他事实,则为哲学史和文学理论史发明了一个有意思的法语概念,叫「延异」(Diffêrance)。来,姑娘,跟我念拼音,di-fai-he-ang——听出那种十分想呕吐而终究没能吐出来的感觉了吗?Ok,延异。这个词是个带着色情意味的含含糊糊的怪物。「延」指延缓,「异」指差异,「延异」即由"差异"(difference)与「延缓」(deferment)两个法语单词合成,是指不断延续着的差异。说白了吧,姑娘,这是说这样一种状态——某种东西,你注定永远无法得到,却又因欲望驱使而始终处在不断趋近它的过程中。姑娘,在我的生活里,这样的东西可太多了……在您那儿呢?我很好奇。
在卢梭身上,「延异」这个词代表一种略显变态的生活状态——他爱华伦夫人,但这种爱似乎永远无法通过性欲或者交流得到满足,他必须通过一系列奇怪的方式来释放自己对华伦夫人的爱欲:比如,吞吃华伦夫人吐出来的食物(姑娘不要惊讶,这是真的……),亲吻华伦夫人站过的地毯、坐过的沙发,如此种种。总之,和那个金栏杆事件所显示的一样,我们的卢梭在通过一种十足间接的方式释放对华伦夫人十足直接的爱意——姑娘,这种爱与实现爱所用手段之间的距离所标示出的,就是延异。
卢梭的自传也是如此。他自称要把自己完完整整地解剖给世人看,他甚至以为自己是世界上第一个完完整整的人呢,简直可以作为人类学研究的第一对象;但很遗憾,世人能看到的,不是一个完整的可理解的卢梭,而只是一个时刻变换着嘴脸的被欲望驱使着的不可理喻的生物。姑娘,他试图以自己的写作来澄清自己,结果自己却把水搅浑了。当写完这两部大书之后,他终究使得我们明白,「自我」也处于延异过程中;一个人试图跳出自己之外,把自己定格,为自己拍照,可这本身是个悖论——在卢梭写出的卢梭背后,永远都会站着另一个卢梭在审视着那个人的写作行为,这个过程无法穷尽。就如同此时,姑娘,当我说「我」的时候,我就站在了自己之外审视着我自己——你要问我哪个「我」才是我的自我,我可回答不出来。因此,姑娘,人不应该怀疑自我,他只需找到、或者更准确地说塑造出唯一一个「自我」来——因为那种自我怀疑将既痛苦又毫无结果。
好了。我不想再说了,姑娘。实话告诉您,今天下雨,我心情不好。我需要问问自己,当一个我大言不惭在你面前讲着文学的时候,另一个我是不是正默默站在大言不惭的我的背后,注视着你,爱慕着你。不,不,不,也许我不该这么想。我只需要一个自我,我只需要说,我,这唯一的我,我喜欢你。——姑娘,您能理解吗?……你摇着头。好吧。您只是活着,您没有自我。明天见。您不用送我……我想一个人走走,听听那冷雨。
「一个人的文学史」第四讲:《红楼梦》与「空间」的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