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红头文件显示,为了力争更多金融机构以及区域总部落地雄安新区,河北省金融办主任江波连续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要内容如下:
1.将积极协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争取“新三板”、中国信托保障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中国保险保障基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印钞造币总公司以及其他央行直属机构的迁入雄安新区;争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总部或者区域总部的落户。
2.争取设立雄安发展银行、雄安信托公司、雄安资产管理公司、雄安证券、雄安基金、雄安财产保险、雄安人寿保险等一系列雄安品牌金融机构,使用金融增量撬动新区发展。
3.协调中国证监会,比照《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为雄安新区以及周边地区企业挂牌、上市开辟“绿色通道”,对首发企业“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同时,对于上市公司炒作问题,4月11日下午河北省金融办会同河北省证监局,约谈了全省52家上市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稳定股价,严防不良炒作的要求。
正文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主动对接需求,赢得金融支持雄安新区发展先机
加强组织领导。我办(局)及时成立了支持雄安新区建设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江波同志任组长,各位副主任副组长,各处处长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送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的撬动、引领作用,为雄安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主动对接需求。一是对接雄安新区。由江波同志带队,有关同志参加,准备赴雄安新区对接工作,掌握新区建设资金需求情况。二是对接机构总部。了解各金融机构参与雄安新区建设的意向。在此基础上,由江波同志带队,与有意参与雄安新区建设的金融机构总部对接,力争更多金融机构及其区域总部落居雄安新区,赢得金融支持雄安新区发展的先机。
二、积极跑办协调,争取国家支持,以超常规的金融举措助推雄安新区发展
4月11日下午,按照江波同志安排,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已按要求赴京跑办、对接,争取最大政策支持。
(一)引进金融机构,打造金融资源聚集区。积极协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一是争取“新三板”、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保护基金有限公司、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及其他央行直属机构等一批带动性强、附加值高的金融机构迁址雄安新区。二是争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或机构总部落户雄安新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在雄安新区设立中国总部、子银行、分行、和中外投资银行;三是争取金融机构将后台服务基地转移至雄安新区,形成区域金融资源聚集中心。
(二)设立金融机构,创建金融业“雄安”品牌。争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支持,一是设立中国雄安发展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国雄安信托公司、中国雄安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雄安证券公司、中国雄安基金公司、雄安科技股权交易所、中国雄安财产保险公司、中国雄安人寿保险公司、中国雄安健康保险公司、中国雄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一系列“雄安”品牌金融机构,以金融增量撬动雄安新区发展。二是支持雄安新区辖内县级农村信用社改制重组,成立雄安农村商业银行,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在准入方面给予支持。
(三)理顺管理体制,开辟“绿色通道”。一是将各金融机构在雄安新区的派驻机构升格,直归省级机构管理,在金融服务上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审批时效。二是引进保险资金投入新区建设,争取中国保监会等部门研究保险资金支持雄安新区建设的专项政策,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地方政府投资平台建设。三是协调中国证监会,比照《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为雄安新区及周边地区企业挂牌、上市开辟“绿色通道”。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即报即审、审过即发”;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即报即审、审过即挂”,减免挂牌初费;对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的,“专人对接、专项审核、即报即审”。
(四)创新金融政策、给予重点支持。争取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协调各银行总部将雄安新区作为重点支持区域,单列信贷计划,在信贷投放上给予倾斜。组织相关银行在雄安新区开展金融创新试点,通过投贷联动、银团贷款和无抵押信用贷款等方式,重点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信贷门槛,支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治理和高端高新产业创新发展。
(五)成立专项基金,支持新区建设。一是争取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对雄安新区建设的支持,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设立专项基金的形式,单独设立雄安新区专项建设基金,根据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的需要,分期分批投入。二是组织商业银行争取总行设立专项基金。通过努力,农总行计划设立雄安建设基金,首期规模一千亿元,根据需要还可设立产业基金等。其中,农行方面出资80%,剩余部分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落实。我办(局)将明确专人、紧盯不放,争取该基金早日落地。三是联系中国电建等央企,设立水资源利用专项基金等。
(六)完善监管体制,防范金融风险。一是积极协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延伸分支机构,加强对入区金融机构监管。二是成立雄安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力构建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建立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等金融违法欣慰的有效运行机制,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国际金融生态区。
三、严控金融风险,防范不良炒作,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4月11日上午,我办接到克志书记、许勤省长关于防止上市公司炒作的批示后,立即与河北证监局协商。11日下午,省金融办会同河北证监局,约谈了全省52家上市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稳定股价、严防不良炒作等要求,稳定资本市场,为雄安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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