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与规范
华柱 济舟
本文尝试回答运动变化的动力因。
首先,唯一本原依靠自身存在,不是僵化静止的存在,而是不断变化发展,不断丰富自身,显现自身的存在。对唯一整体来说,没有他方概念,因此变化必是自因。自在,必是自为地发展变化,发展变化的推动力来之自身。如果来之他方,决定其行为,则不是自为,不是一元。推之他方,他方又是何者推动?推之无穷,就是没有一个实体作为变化的根本原因,则不可能有变化的发生,沦入荒谬。亚里士多德说:“必然有一个自身不被别的事物推动的第一推动者。”[if !supportFootnotes][1][endif]
作为宇宙运动根源的第一推动者,引起几千年来无数人的好奇和思考,当然不是俯视宇宙的“神”,也不是在宇宙整体之外的什么宇宙精神。立足一元论,没有之外的他者,这个第一推动者就只能是整体的“一”。这完全不同于常识中一物对另外一物的作用,第一推动是自身对自身的推动。
绝对存在,自身存在于自身,自身必然有“支撑”自身存在的“力量”,依靠自己的力量存在,即本来具有“能动性”。存在不是被动存在,也不是僵死的一潭死水般的存在,而是“主动存在”、“存在起来”,具有使自身改变的“能”,必然具有能动性。探讨万物的本原,本原必须具有能动性,否则如何变化?何以称之为本原?存在的能动性没有之外的根据——以自己为根据,绝对无法从之外找到论证——自己的存在和动作就是证明。一元的本质是自在、自由——自在的存在和自由的存在——无限制的改变自身、发展自身。因此,“变”的根本原因是“自由”。
当然很多人是反感此观点的,认为这就是说一元具有人格般意识。我们以为,自在必能自为,如前所述,这是一元论必然的论断,否则就不是一元论。我们如果要尝试用一元论去解释世界,必须肯定此论断,而要反思的是意识与无意识真正的内涵。当然,一元整体绝不是人格般的意志。下面我们接着论述,但我们发现在一元论的前提下,要把一元整体自身自为地发展变化的理解表达清楚,回避不了“实体即主体”的观点,这个观点确实容易被贴上这样那样的标签。如果您不同意这个观点,建议您且先存疑,在未真正洞彻世界的真相之前,需要不断尝试给“世界为什么这样存在”、“世界为什么这样变化”一个无矛盾的解释。
自由即是说:不受他者安排指使,不受他者制约,如果说有什么原则及规律性,也是出于自为之。自由二字反过来即由自,自是主体。自由之“由”,即表明自身的自动主动性,含有动变之义。“起念”即“行动”,即生成,目的即同时实现,原因即同时是结果。
宇宙之自由,即自然自生、自在自成、自变自觉。自身决定自身,自因果。自由的世界就决定了世界不是被派生的,不是被动,不是命定的世界,而是一个自生的,主动的、波动的宇宙。自由没有所待,其实即意味着对自身来说一元。对自身来说,存在有另外一元,就受制约,不能自由。反而言之:正因自身一元,所以才绝对自由。自生自成,自然而然,自生成而自在。
自身能动性即自由,是一切一切的原因。自由,则无先在的、之前的原因,斩断一切因果链,具有绝对的无条件的自发性。不具有能动性的东西皆不自由,也不能称为本原、本体、终极实体,因此绝对自由的能力是整体性的。自主改变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因为完全自主,不受任何他者的限制。自由就是超越一切,可以自主地、无限可能地改变自身的动力。这样看来,自在、自因、自由的内涵是一致的。
自由与否定一词具有深刻的内在关系:对自身状态的改变就是对自身状态的否定。所以,否定并不是消极的力量,而是活泼自由地改变与超越的动力。否定正是自由的体现,对自由的“肯定”。
下面深入探讨自由。整体如果任意的表达自由,任意的改变自身的状态,则我们的宇宙会怎么样?必是混乱无序之极,毫无规律、理性可言,近于“疯狂”,这种自由只是随意的盲目的“冲动”,表达的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之间毫无联系、毫不相干,谈不上去演化、发展自身——所谓发展,是有方向的进展,而随意否定是无方向的变化。这样的演化生成的现象,一切都是偶然,我们也无法认识这些现象。所以,根据我们对所见宇宙的认识,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设想:整体自身“选择”了某种“规范”,以维持每一次改变的一致性,因为只有前后改变具有一致性,才能构成发展的环节,
否则出现什么情况?改变前后态毫无关联,不能统一,前后态断裂。对上态是完全抛弃了,没有扬弃——改变前积累的信息、意义不能延续至后态,发展不了。打个比方,就像我们生命体,一直是延续着古老的基因信息,每一次的进化,都以前层次为基础,含摄前一层次的信息,进化是裹挟着历史信息意义来到当下。假如说某一生物进化是完全否定没有继承,该变体必不能久,将很快不能适应而淘汰。
完全否定甚至不会产生我们的记忆,因为记忆就有对上态信息的延续。完全自否则我们经历过去、现在的信息,都无影无踪,每天都是一个新的我生起,就像著名的患有顺行性遗忘症的亨利.莫莱森所哭泣:“每天如大梦初醒,不知身在何处。”
通过坚持这种规范,每一当下的改变有了关联——实现了的可能意义即现实意义之间有了关联,从而实现了一个长远的“可能”,这是随意的自由不可能做到的。
而这种规范,应是自身改变的潜在的无限可能性之一,规范还是内在的规范,自己对自己的规范,而不是某种外在的规范凌驾于整体之上,去强制整体、逼迫整体必须以之为规范去改变,如果是这样,整体就不是自决定的整体,这种外在规范成了真正绝对无条件的东西了,成为真正的本原。这规范也绝不是整体自身的唯一的根本属性,同样的,如果是这样,整体就不是自由的——受先天的规范的限制、约束。唯一的先天规范等同于外在规范。从这个角度来说,选择规范也是建立规范。
再换个说法:选择规范是自身对改变自身的设定,是自为自存在的设定,一旦设定,就具有理性,成为普遍一致的根源。
那么,最自然的规范是什么?能保证整体到今天的演化?至简的是最自然的。整体是“一”,选择“统一”、“一致”的可能意义——只要每一当下的改变都继承了当下整体的所有意义即可,就是改变与继承的统一,而每一当下改变都这样,就自然具有了改变的一致性,规范也就成了普遍的一致的规范。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这就是“不完全否定”——对自身既有所肯定又有所否定的统一。这样,因为继承的改变,每一次自否意义环环相扣,具体内容也“统一“起来,在不断改变的过程中成为“立起来”的“一”,“活起来”的“一”,每一次生成的意义得以保留,也使得“一”无限丰富起来。这样,超越了随意的自由,是一种真正的自由。
简单的理解:有所肯定,则保留继承了自身上态的意义,有所否定,则又改变自身。深入理解就应该知道,有所肯定与有所否定的统一不是分离的两个动作行为的统一,而是本身就是绝对的直接的一个动作、一个自变方式、自选择自设定的一个可能、一个进路,既包含肯定又包含否定只是用语言去相对描述这个进路,这个进路是肯定之中蕴含否定,否定之中蕴含肯定。所以,不存在一个渐变完成的过程——肯定与否定怎样去统一的过程。因为肯定与否定的统一,自身自否当下就是和谐的、圆融的。
自变自否,并非与自身相悖,产生了不相容的另一异于自身的内容,而只是自身态的改变,改变后还是自身。正如黑格尔理解的扬弃是同一个东西的自否定,即一方面否定自己,另一方面,正因为它自己否定自己,而不是由其他东西否定,所以它这个自己仍然保存了下来。我们特别强调:不完全自否是“全体当下”的自否,不是具体事物的自否。
那么要问了:这个至简的规范有能力演化出现今如此丰富多彩、奇妙无比的世界吗?我们的回答是,这个至简规范不仅能造就整个宇宙的秩序,而且能造就复杂,不仅是演化发展的动力规范,而且是抽象规律之源,它是当下的纯逻辑,是“元规律”。希望本书的论述能展示其至简、庄严与美妙。
没有自由,则整体没有变化;有自由而没有规范,则整体有变化而没有发展。自由地“选择”一个规范,并执行所选择的规范本是自身的能力,而且不再随意而选择规范,更体现自主,是自由更高层次的体现。规范不是与自由对立,自由的选择规范,整体本身还是无规范,其自由依然是无条件的。
整体是“自身设定自身”的运动发展。再换一个表达方式。超越不是任意的超越,真正的超越是具有普遍规范,保证变化前后联系的超越,整体选择规范以实现自身最大的超越,真正规范是通过超越性立起来的,在超越自身的能动活动中保持一贯性。这样的主动的自由,整体自身才真正的具体起来、丰富起来、活泼起来、生动起来、乃至言语起来。这样的自由不仅有能力让自身朝和谐有序的方向发展,实现自身的具体内容的普遍的和谐与统一,而且有能力逐步地、逐层地超越自身,实现自身最大的自由——只是表面看起来选择规范,让自己的改变减少了“自由度”而已。
借用“努斯”和“逻各斯”的概念来说。努斯,代表自由能动性、超越性。逻各斯,代表一种普遍的规范性。规范性是通过超越性建立起来的,而只有通过普遍的规范才能真正超越。所以,当下的自否是努斯和逻各斯的统一,是自由的超越和普遍的规范的合一。
宇宙的演化可以分为三大层次:由物质而生命而思维,或说由物理而生理而心理。发展至思维,验证了这点:到达思维,形成心理世界,可以调动概念从事归纳、分析、运算等理性思考。思维能够自由联想、回忆、想象,联想是把不同的时空事物瞬间放在“心中”,回忆是瞬间翻出储存信息,仿佛在“心中”回到过去时空,这是对时间之箭的否定;想象可以不收任何约束,我们可以想象自己会飞,想象现实没有的怪物,想象一切可能和不可能的事物,想象中甚至可以颠倒因果关系,违反物理规律,达到对物理世界的物理规律的最大否定;思维具有创造性,表现为极强的破坏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达到对宇宙物质世界的最大否定。思维至灵至动,可以否定一切,不正是实现了最大的否定,最大的自由吗?心理层次中最顶级的智慧是认识自身,将最秘密的信息解码,实现自身的彻底、真正的自由。
如果整体完全自否,有两种情况:
其一,自身整体消失,不存在,似不可能,因为世界和我们还在;
其二,当下的否定意义与上一态与上一否定意义完全没有关系,改变前后的意义完全断裂,已经说了,这样不会有发展。
单纯的肯定,整体自身不会有变化,单纯的否定,没有发展。
选择了不完全否定作为规范,就有了这些含义:
整体不断变化发展产生的各种现象,必相同又相异,相异的基础是相同;整体自变,又有不变——规范不变,不论如何改变,自己始终还是自己;否则没有一定的不变性,是完全否定,任意否定,世界也将没有任何规律——即使一个时期偶然表现出规律性,换个时间段、地点也将失效。这个世界人类将无法人认知——当然这样也演化不出人类来。
当下既要有所肯定又要有所否定,既要继承又要改变,有了内在的规范,所以当下自变有了限制规定的方式。选择了一个规范,也就选择了一致性,变化中表现出一致性;具体现象的一致性是整体自变一致的体现,而不是具有一致性的现象去构造去组合成统一的整体。有所肯定,则保证宇宙演化的历史信息得以继承保留,并让我们能抽象选取不变的一面作为参照角度去比较分别变化不同的一面。
历史上已经认识到“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说法与上述“不完全否定”有什么不同之处吗?
最大的不同是前者认为否定是具体事物的自身具有的动力,后者认为否定是全体才具有的动力。具体是全体的表达,是全体的存在形式。先有自在全体,而后分化出具体部分,正因为所有具体万物都是唯一全体的表达,万物才还能表现出内在的一致性,才能统一为“一”。在此,特别强调的本书的基本论点:自生自在,自我根据,才能具有自己决定自己的力量,才能自发自为;反之如果能自我决定,必定是自在自生,就是完全独立自存之“自”。万物如果自在自生,则各自独立地存在于各自之中,不能相互关系及作用。
“自”的本质就是自在、自由,否则就不配称“自”。
其次的区别是否定之否定指出事物由先肯定再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强调宏观事物发展过程的规律,强调发展的逻辑过程。“不完全自否”则强调当下自否的方式,强调当下的逻辑规范。只有当下肯定与否定的统一才能保证发展过程也是继承中的改变,在时间上表现出明显有继承和改变的痕迹,并能用肯定或否定概括阶段性的发展环节。因为当下不完全否定,对自身内的具体物不断表达,具体物才呈现明显的阶段性变化,并将当下“有所肯定又有所否定”的内涵,在时段中显化出来。如果当下没有肯定,事物发展失去一致性,如果当下没有否定,则事物没有发展。其实容易推断:所有具体事物既然在时间上不断被否定,当下也必有所否定。
不完全否定产生了一切相对概念,因为是自身否定自身,所以自否的“动作”本身却是一个,是绝对的、直接的、统一的、不分的,超越和否定了一切相对概念,既是对一切的否定,又是对一切的肯定。这个绝对对称、圆融性、不可测性正是绝对全体自身的必然体现。既对一切有所肯定,又对一切有所否定,才是真正的否定一切。正如前文分析的,如果只是单纯的对一切的完全否定,反而不是否定一切,对完全抛弃的上态实际是肯定了。
方便起见,将对自身既有所肯定又有所否定的统一,简称“是自非自的统一”,是自——肯定自身;非自——否定自身。这样可以更简明地表达自身的变与不变的关系:非自,并不是说变成了另外的什么东西,不论怎么变,自永远是自,改变的只是自身的态、自身的内容。自正是通过“是自非自的统一”来“是”自,来肯定自身、肯定自由。不断的变正是自由的体现,如果自不变,永远静止,就是失去自由。失去自的自由存在的本质,不过死尸一具。或者干脆地说,自通过变来显现自由,实现自身,自由的变才是本质的自。变是通过“是又不是”来变,自,无规定,所以不定。否定而有变化,而规范下的否定而有创生发展。
深入理解。既有所肯定又有所否定,依然是语言相对描述,真实的自否,既非肯定,又非否定,既是肯定,又是否定。当下自否是一个行动。我们说有肯定有否定,只是语言失真的相对描述。
绝对的才能生出相对,相对实际是因为分别心,有了分别心,就有了语言定义概念。实际上绝对生出相对,相对就是绝对体现,绝对就在相对中。且,绝对整体生成相对具体,具体的本质一定是绝对的,不可完全描述的。
回顾一下,本文是从什么角度提出否定概念的:
只有一元整体。而元,即本原之义,必然不是僵化死寂的存在,必有能动性。再看我们的宇宙,确实是变化无住。
变,必然是自变。因为整体自身唯一。
于是将自变与自否的概念联系一起。以自身为改变对象,就是自身针对自身否定。所以否定也只是描述性的语言。
全体的推动力——自为自否定,是运动变化的动力因,也是万物的生成因、根本因,自否定,是根本的行动。
终极实体唯有在自身中就蕴含着运动发展的内在动力,才可能展开自身成为现实,才能避开二元论、多元论的困境。以自身为对象的自否定,在当下自身,又否定超越当下。自否的动力,很容易产生是一个超越的、独立的绝对存在的感觉。
很多先哲,比如斯宾诺莎,都认为自然物质世界不是呆滞木然的死物,而是充满活力的整体,这个活力是什么?本文也许可作回答。
[if !supportFootnotes]
[endif]
[if !supportFootnotes][1][endif] 《物理学》,亚里士多德,商务印书馆,张竹明译,256a-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