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要是有那么简单就好了。
你说你喜欢雨,来的却是你的心情。你的喜欢是海底沉睡的鲨鱼,是凶猛之后冗长的困倦。你的喜欢是沙漠的羁旅,是不知归期的长路短途。我喜欢你的喜欢,是它原原本本的样子。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是一种渺小而又浩瀚的喜欢。我们说爱是千军万马,而喜欢呢,我想它该是千军万马脚下的蚂蚁。有趣的是,曾有过一个有趣的人,问过我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她说,“爱和喜欢对你来说哪个更重要呢?要是我,我更愿意说我喜欢你,因为这对我来说更加深情。”这些似问似答的话被我一笑置之后,遗落在浅浅的日子里,偶然回忆起来竟还有薄荷的香气。喜欢你,喜欢你!怎样才够喜欢?后来,不觉多次被那句“我依旧爱你,只是不喜欢你了。”所深深震撼。我爱你,爱是我持续输出的能量,在爱的加工厂里,爱还可以无限回收。我喜欢你,喜欢是你我有始有终的气力,有一天用光了,就无处可循。而喜欢为何如此珍贵?你看那珍珠,很美也很珍贵,珍珠之所以珍贵,是因为珍稀还是因为珍稀身后的价值呢?我喜欢珍珠,但说不上来是否要必须拥有。我爱珍珠,好像就是一种拥有。
如果我不喜欢一朵花,我会把它摘下来。如果我喜欢一朵花,我可能也会把它摘下来。喜欢的界限恍恍惚惚。我们爱朋友,爱家人,爱这个世界美好的种种,但更多的表达是“我喜欢”。是因为喜欢很容易吗?更多的可能是因为喜欢很难辨别吧。有的喜欢就如夏夜的暴雨,尽情地来,尽早地去。有的喜欢却如绵绵细雨,柔柔的风,轻轻的雨。喜欢千变万化,却又万变不离其中。是那你抓不到的风,留不住的雨,你一闭眼,就暖暖地留在你的眉间。
每当有“好喜欢”,就有“好窒息”。喜欢很美,也很危险。泉水叮咚,清流入眼,澄明给人清凉,给人开阔。喜欢可能不会是一种持久的状态,但喜欢,就像是清早起来喝的第一口水,消除了一身的疲惫。所以我好喜欢我的欢喜,喜欢危险的荫影,喜欢迷人的甜蜜。
喜欢,简单如不那么简单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