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晚上写小练笔,一直不愿意动笔。问了半天,才说是今天又被同学给欺负了。踩坏了几支笔,还被在脸上打了。说到伤心处,哇哇大哭。
看着娃难过,心里非常恼火。恨不得直接去把那个娃捶一顿。这样的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是,因为对方家长本来就是个混混,泼皮无赖式的人,就连校长都没有办法解决。所以,只能宽慰娃的心情,引导娃的心理。好在,娃哭了出来以后,慢慢的放松了。决定明天不去上学了。就剩这半个月了,不去就不去吧。
这是别人犯错,自己受罪的典型表现。但事实就只能这样。作为学校,不想招惹这样的家长,那就只能受害方自己给自己宽慰了。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五年级,那就一定不能善罢甘休。这会了,还是忍一下算了。就几天了,毕业以后,也就再也没有交集了。
遇到这样的同学,这样的家长,真踏马恶心。这样的学校,不愿意承担责任,也让人恶心。